1.在解決區際法律衝突時,下列完全不起作用的連結點是()
A.住所 B.物之所在地
C.侵權行為地 D.國籍
2.1997年7月1日香港迴歸後,我國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存在()
A.區際法律衝突 B.時際法律衝突
C.人際法律衝突 D.中央和地方法律衝突
3.庫克的本地法說是在他於1942年所著的一書中提出來的,該書是()
A.《法律選擇過程批判》 B.《國際私法總論》
C.《法律衝突》 D.《衝突法的邏輯學與法律基礎》
4.下列衝突規範中屬於重疊適用的衝突規範是()
A.我國《民法通則》第146條規定: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發生的行為是侵權行為的,不作為侵權行為處理
B.1982年土耳其《國際私法和國際訴訟程式法》第6條規定:法律行為的方式適用行為完成地的法律,也可以適用調整行為效力的法律
C.1946年《希臘民法典》第11條規定:法律行為的方式如果符合行為內容的法律,或者符合行為地法、或者符合全體當事人的本國法,皆認為有效
D.1978年《奧地利聯邦國際私法法規》第8條規定:法律行為的方式,依支配該法律行為本身的同一法律,但符合該法律行為發生地國對方式的要求者亦可
5.對於識別,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識別是解決援用哪一種衝突規範的前提
B.識別主要是一種限制外國法適用的手段
C.識別只能在首先確定法院管轄權後進行
D.如果兩國制訂相同的衝突規則,就不會產生識別衝突
6.A國法規定,不動產的繼承問題依不動產所在地法,B國法規定,不動產的法定繼承依死者本國法,且兩國都認為自己指定的法律包括衝突法。現有一個A國公民在B國去世,並在B國留有不動產。為此不動產繼承發生爭議,下列判斷正確的是()
A.在A國起訴會發生轉致
B.在B國起訴會發生轉致
C.在兩國中任何一國起訴都會發生反致
D.在兩國中任何一國起訴都會發生轉致
7.我國的司法解釋中規定,凡借公共秩序保留排除某外國法適用之後,應適用()
A.國際慣例 B.國際條約
C.外國法中的相近規定 D.中國法中的相應規定
8.外國人在內國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過()
A.單邊衝突規範直接規定 B.雙邊衝突規範間接規定
C.國際慣例規定 D.國內立法或國際條約直接加以規定
9.關於自然人行為能力的準據法,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原則上依()
A.當事人的屬人法 B.法院地法
C.行為地法 D.當事人自己選擇的法律
10.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在發生國籍的消極衝突時,用來確定當事人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的連結點是()
A.一般是其定居國,如未定居,則用其住所地
B.一般是其住所地,也可用其居住地
C.最後擁有的國籍
D.住所
11.對在中國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法人,其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A.完全依其屬人法確定
B.完全依其章程中的規定確定
C.除依其屬人法外,還得同時受中國的外國人法的約束
D.概依相關的國際條約確定
12.對於本人與代理人的關係,首先應適用()
A.本人的屬人法 B.代理人的屬人法
C.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 D.最密切聯絡原則
13.中國《民法通則》只規定了不動產適用其所在地法,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對此的解釋中,指出這裡的不動產法律適用的範圍最全面的表述為()
A.不動產所有權關係
B.不動產所有權、買賣、租賃等民事關係
C.不動產所有權、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關係
D.不動產所有權、買賣、租賃、抵押、使用等民事關係
14.對無主領域(如南極、公海、月球等)上的物的物權,由於它們無物之所在地法可言,對此類物權,一般主張適用()
A.法院地法 B.佔有者屬人法
C.國際法 D.當事人自主選擇的法律
15.在商標權方面,我國基本採取()
A.無條件的國民待遇原則 B.有條件的國民待遇原則
C.差別待遇原則 D.最惠國待遇原則
16.在講到“合同自體法”時,通常首先是指()
A.與案件有密切聯絡的法律 B.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C.當事人自主選擇的法律 D.合同締結地的.法律
17.從合同準據法的歷史發展來看,在16世紀以前,主要被作為合同的準據法的是()
A.當事人自主選擇的法律
B.締約地法(合同地法)
C.當事人意思自治為主,以最密切聯絡為輔所確定的法律
D.法院地法
18.1986年《國際貨物銷售合同法律適用公約》規定,當事人營業地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連線點,但如當事人無營業地,視為營業地的是()
A.合同履行地 B.法院所在地
C.慣常居所地 D.最密切聯絡地
19.依我國司法解釋,對於涉外動產租賃合同,如當事人未選擇法律,與之有最密切聯絡的法律應是()
A.動產所在地法 B.承租人營業所所在地法
C.出租人營業所所在地法 D.合同簽訂地法
20.傳統上主張對“侵權行為適用法院地法”的主要依據是認為()
A.侵權行為與刑法上的犯罪行為類似,而對犯罪各國一貫只適用法院地法
B.侵權行為的加害地與結果發生地有時並不一致,適用法院地法最為方便、公正
C.侵權行為既屬法定之債,此處的“法定”的法,無疑只能指法院地的法律
D.侵權行為之訴乃由受害人提起,因而由他向其提起訴法的法院適用自己的法律乃受害人的預期
21.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的侵權行為法律適用的基本原則是()
A.侵權行為地法 B.當事人共同屬人法
C.法院地法 D.意思自治原則
22.《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中規定,對兒童是否適於收養的條件適用()
A.最密切聯絡原則 B.法院地法
C.收養國的法律 D.兒童原住國法律
23.美國人馬丁和英國人安娜夫婦是來華工作的外國專家。來華之前,兩人長期在印度工作,並在那裡有慣常居所。在中國工作期間,馬丁向我國人民法院提起離婚的訴訟請求。對於馬丁和安娜的離婚糾紛,我國法院應該適用下列哪一國法律加以解決?()
A.美國法 B.英國法
C.中國法 D.印度法
24.我國立法對涉外法定繼承準據法的選擇採用了()
A.區別制 B.同一制
C.遺產所在地法 D.法院地法
25.甲某系已取得美國國籍且在紐約有住所的華人,1996年2月甲回中國探親期間病故於上海,未留遺囑。甲在上海遺有一棟別墅和200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在紐約留下一棟住房、兩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車、珠寶等。甲某在紐約沒有親屬,其在上海的親屬向人民法院提出財產繼承請求,中國法院根據中國的國際私法規則,應適用什麼法律審理這一案件?()
A.中國法
B.紐約州法
C.動產適用紐約州法,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
D.紐約州財產適用紐約州法,中國財產適用中國法
26.根據是否允許於當事人自主選擇為標準,可將國際民事管轄權區分為()
A.專業管轄、平行管轄和排除管轄
B.普通管轄與專屬管轄
C.地域管轄與特殊管轄
D.法定管轄、協議管轄和應訴管轄
27.外國當事人委託律師作為涉外民事案件的訴訟代理人,一般認為應委託()
A.當事人本國的律師 B.第三國的律師
C.當事人住所地國的律師 D.法院地國的律師
28.英國倫敦國際仲裁院成立於1892年,它可以受理()
A.英國人與外國人之間的國際商事爭議
B.英國人與外國人之間的國際民事爭議
C.外國人與外國人之間的國際商事爭議
D.任何性質的國際商事爭議
29.依中國仲裁法的有關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當事人向被申請人住所地、財產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當事人不服而請求再審的,人民法院()
A.應准予由人民法院再審
B.應撤銷原不予執行的裁定,發回原仲裁機構再審
C.應以“沒有法律依據”為由,不予受理
D.應呈報上一級人民法院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30.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不正確的說法是()
A.一項有效的仲裁協議具有排除有關國家法院管轄權的效力
B.一項有效的仲裁協議是有關仲裁機構行使仲裁管轄權的依據
C.一項有效的仲裁協議是強制執行仲裁裁決的依據
D.一項有效的仲裁協議只對當事人具有嚴格的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