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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國際經濟法真題及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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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司法考試國際經濟法真題及其解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司法考試國際經濟法真題及其解析

1. 中國甲公司與法國乙公司商談進口特種鋼材,乙公司提供了買賣該種鋼材的格式合同,兩國均為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締約國。根據相關規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 因兩國均為公約締約國,雙方不能在合同中再選擇適用其他法律

B. 格式合同為該領域的習慣法,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C. 雙方可對格式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和補充

D. 如雙方在合同中選擇了貿易術語,則不再適用公約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選項A錯誤。《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在公約的適用上不具有排他性,當事人雙方仍可以在合同中再選擇適用其他法律。

選項B錯誤,選項C正確。從性質上講,格式合同既不是法律,在雙方簽字以前也不是真正的合同。格式合同只是貿易談判的一方給另一方提供的建議性的文字,在當事人簽字前不具有約束力。經雙方當事人的協商,可以對格式合同中的條文內容進行修改、刪節或補充,只有經過雙方當事人同意,填寫了空白的專案並簽字後,才能成為當事人之間訂立的一個有效的合同。

選項D錯誤。因為貿易術語主要是解決買賣雙方在交貨方面的責任、費用及風險劃分等問題,而沒有涉及違約及違約救濟等方面的問題,貿易術語和公約在內容上是相互補充的,因此,公約與術語可以同時適用。

2. 中國甲公司向加拿大乙公司出口一批農產品,CFR價格條件。貨裝船後,乙公司因始終未收到甲公司的通知,未辦理保險。部分貨物在途中因海上風暴毀損。根據相關規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 甲公司在裝船後未給乙公司以充分的通知,造成乙公司漏保,因此損失應由甲公司承擔

B. 該批農產品的風險在裝港船舷轉移給乙公司

C. 乙公司有辦理保險的義務,因此損失應由乙公司承擔

D. 海上風暴屬不可抗力,乙公司只能自行承擔損失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據《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CFR意為"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指在裝運港船上交貨,賣方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運費。但貨物的風險是在裝運港船上交貨時轉移的。保險應當由買方辦理,所以,賣方在裝船後應當給買方以充分的通知;否則,因此而造成買方漏保引起的貨物損失應由賣方承擔。本題中,甲公司在裝船後未給乙公司以充分的通知,造成乙公司漏保,損失應由甲公司承擔。

3. 甲乙丙三國企業均向中國出口某化工產品,2010年中國生產同類化工產品的企業認為進口的這一化工產品價格過低,向商務部提出了反傾銷調查申請。根據相關規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 反傾銷稅稅額不應超過終裁決定確定的傾銷幅度

B. 反傾銷稅的納稅人為傾銷進口產品的甲乙丙三國企業

C. 商務部可要求甲乙丙三國企業作出價格承諾,否則不能進口

D. 傾銷進口產品來自兩個以上國家,即可就傾銷進口產品對國內產業造成的影響進行累積評估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選項A正確。《反傾銷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反傾銷稅稅額不超過終裁決定確定的傾銷幅度。

選項B錯誤。《反傾銷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反傾銷稅的納稅人為傾銷進口產品的進口經營者。

選項C錯誤。《反傾銷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傾銷進口產品的出口經營者在反傾銷調查期間,可以向商務部作出改變價格或者停止以傾銷價格出口的價格承諾。商務部可以向出口經營者提出價格承諾的建議。商務部不得強迫出口經營者作出價格承諾。

選項D錯誤。《反傾銷條例》第九條規定,傾銷進口產品來自兩個以上國家(地區),並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就傾銷進口產品對國內產業造成的影響進行累積評估:(一)來自每一國家(地區)的傾銷進口產品的傾銷幅度不小於2%,並且其進口量不屬於可忽略不計的;(二)根據傾銷進口產品之間以及傾銷進口產品與國內同類產品之間的競爭條件,進行累積評估是適當的。可忽略不計,是指來自一個國家(地區)的傾銷進口產品的數量佔同類產品總進口量的比例低於3%;但是,低於3%的若干國家(地區)的總進口量超過同類產品總進口量7%的除外。據此可知,並非一律累積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