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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法智慧財產權法精選真題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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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司法考試法智慧財產權法精選真題及解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司法考試法智慧財產權法精選真題及解析

1. 甲創作了一首歌曲《紅蘋果》,乙唱片公司與甲簽訂了專有許可合同,在聘請歌星丙演唱了這首歌曲後,製作成錄音製品(CD)出版發行。下列哪些行為屬於侵權行為?( )

A. 某公司未經許可翻錄該CD後銷售,向甲、乙、丙寄送了報酬

B. 某公司未經許可自聘歌手在錄音棚中演唱了《紅蘋果》並製作成DVD銷售,向甲寄送了報酬

C. 某商場購買CD後在營業時間作為背景音樂播放,經過甲許可並向其支付了報酬

D. 某電影公司將CD中的聲音作為電影的插曲使用,只經過了甲許可

【正確答案】 AD

【答案解析】 選項A正確。《著作權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錄音錄影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影製品,享有許可他人複製、發行、出租、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被許可人複製、發行、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影製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並支付報酬。據此可知,某公司翻錄錄音製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甲、錄音製作者乙唱片公司和演唱者丙的許可。

選項B錯誤。《著作權法》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製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宣告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據此可知,選項B中某公司的行為不構成侵權。

選項C錯誤。《著作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被許可人複製、發行、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影製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並支付報酬。據此可知,某商場將購買的CD作為背景音樂播放,需要經過甲的許可並向其支付報酬,且該商場也依法這樣做了,因此不構成侵權。

選項D正確。《著作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錄音錄影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影製品,享有許可他人複製、發行、出租、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該法第四十八條第(四)項規定,未經錄音錄影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影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構成侵權。據此可知,電影公司將CD中的聲音作為插曲等使用方式需要經過乙唱片公司的許可,否則屬於侵權行為。

2.中國甲公司的一項發明在中國和A國均獲得了專利權。中國的乙公司與甲公司簽訂了中國地域內的專利獨佔實施合同。A國的丙公司與甲公司簽訂了在A國地域內的專利普通實施合同並製造專利產品,A國的丁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在A國地域內的專利普通實施合同並製造專利產品。中國的戊公司、庚公司分別從丙公司和丁公司進口這些產品到中國使用。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

A. 甲公司應向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B. 乙公司應向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C. 戊公司的行為侵犯了乙公司的專利獨佔實施權

D. 庚公司的.行為侵犯了甲公司的專利權

【正確答案】 BD

【答案解析】 選項A錯誤,選項B正確。獨佔實施許可,是指許可方(專利權人)授予被許可方(受讓方、接產企業)在許可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地區或領域內,對所許可的專利技術具有獨佔性實施權。許可方不再將該項專利技術的同一實施內容許可給第三方,許可方本人也不能在上述的期限、地區或領域內實施該項專利技術。普通實施許可,是指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在許可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地區或工業領域內製造、使用或銷售已許可的專利產品或技術,同時,許可方不僅保留在上述同一範圍內自己實施該項許可專利的權利,而且還保留再授予第三方在上述同一範圍或不同範圍內實施該項許可專利的權利。本題中,甲公司授權乙公司在中國地域內享有獨佔實施合同,同時甲公司有權授予丙公司在A國地域範圍內實施普通許可的權利,但乙公司並非專利權人,不享有授權丁公司在A國地域範圍內實施專利普通實施許可合同製造專利產品的權利。

選項C錯誤,選項D正確。《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本題中,乙公司享有在中國領域內獨佔實施許可的權利,丁公司因乙公司違法授權,並不享有生產專利產品的權利。庚公司進口專利產品侵害了甲公司的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