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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從業《法律法規》知識:道德與法律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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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道德與法律是社會行為規範最主要的兩種形式,二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絡。它們具體的區別和聯絡在哪?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資料,需要學習的小夥伴們一起來看看吧。

基金從業《法律法規》知識:道德與法律的關係

  一、道德與法律的區別

(1)表現形式不同。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一種行為規範,主要表現為各種制定法或者判例法,內容明確,通常以文字作為載體,以便人們認知和遵守。而道德是社會認可和人們普遍接受的行為規範,既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不成文的,沒有特定的表現形式。

(2)內容結構不同。法律以權利義務為內容,要求權利義務對等;而道德一般只以義務為內容,並不要求有對等的權利。法律規範的結構是假定、處理和制裁,或者說是行為模式和法律後果;而道德規範一般沒有明確的制裁措施或者行為後果。

(3)調整範圍不同。一般認為,道德調整的範圍比法律調整的範圍更為廣泛。絕大多數法律規範是以道德評價為基礎的,同時也是道德規範;但也有一些法律調整的領域道德並不調整,例如一些專門的程式性規範。因此,二者的調整範圍是交叉關係。

法律與道德的調整範圍存在交叉,根本原因在於二者的評價標準存在一定的不同。道德以價值判斷,即以公認的是非、善惡、美醜、正邪等範疇為評價標準;而法律的評價標準不限於價值判斷或者不直接反映價值判斷。

(4)調整手段不同。法律主要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而道德主要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俗和內心信念等力量來實現其約束力。相比法律,道德的調整手段更多,但均不具有強制性。因此,法律的實施主要依靠他律,而道德的實施主要依靠自律。社會法治建設偏重於“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外化機制,而社會德治建設則偏重於“移風易俗”“獎優罰劣…‘德育教化”等諸多內化機制。

  二、道德與法律的聯絡

(1)目的一致。道德和法律都是行為規範,都是重要的社會調控手段。二者都屬於上層建築範疇,都為一定的社會經濟基礎服務。絕大多數的法律規範都是以道德作為價值基礎的,在評價標準上與道德是一致的,因此,二者在根本目的上具有一致性。

(2)內容交叉。道德一般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維護社會秩序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道德;一類是有助於提高人的精神素質、增進人與人之間和諧關係的較高要求的道德。前者通常也是法律所調整的內容,而對於後者法律一般不予調整。同時,法律調整的內容並不限於道德所調整的範疇。因此,道德與法律在內容上是交叉關係。有些行為既是違反法律的又是違反道德的.,而有些行為不違反法律但違反道德,還有些行為違反法律但並不違反道德。

(3)功能互補。道德在調整範圍上對法律具有補充作用。有些行為不宜由法律調整或者本應由法律調整但因立法滯後而尚“無法可依”的,道德調整就起了補充作用。同時,法律在約束力上對道德具有補充作用。相比法律,道德的約束是“軟”約束,因此,重要的道德轉化為法律,就可以依靠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

(4)相互促進。法律對傳播道德具有促進作用。法律的實施,往往就是一個懲惡揚善的過程,不但有助於人們法律意識的形成,還有助於人們道德觀念的培養。因為法律與道德的評價標準雖有不同,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一F是一致或相近的,而且更為明確,所以法律的實施對道德觀念的培養可以起到強化促進作用。同時,道德對法律的實施也具有促進作用。遵紀守法通常是道德最基本的要求,增強道德觀念有助於人們自覺守法。

另外,規章、制度、紀律等也屬於行為規範的範疇,是介於法律和道德之間的一種特殊的規範。這些規範通常由特定組織制定,效力限於組織內部人員。例如,企業制定的工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製度等。其與法律、道德的區別在於,一方面,這些規範不太強調價值判斷,具有突出的技術性;另一方面,這些規範有強於道德而弱於法律的約束力,具有一足的強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