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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廣東教師資格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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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關於做好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工作的通知

2015廣東教師資格證改革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教育局,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關於做好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註冊制度改革相關準備工作的通知》(教師司〔2013〕81號),2015年將全面實施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註冊制度。為確保教師資格制度改革工作平穩順利推進,我省將於2015年全面停止原有委託高校對本校非師範生進行教育學、心理學(以下簡稱“兩學”)課程培訓和各市縣教育局舉辦的各類兩學課程培訓工作。現就2014年我省兩學培訓工作通知如下:

1.省教育廳委託的培訓院校承擔本校非師範生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及證書發放工作於2014年8月前截止。各培訓院校2014年只能培訓本校應屆畢業年級的非師範生(專科三年級、本科四年級),其他年級的學生不再開展培訓。各培訓單位所發“兩學培訓”證書在全國實行統考後將自動失效。凡不按上述要求培訓的`責任自負。

2.各市縣教育局舉辦的各類“兩學”培訓及證書發放工作也需於2014年社會認定工作開展前結束,全國統考後此類證書將不予承認。

3.參加各級各類自學考試獲得的“兩學”合格證書在全國統考後將不予承認。

請各地教育局及相關高校高度重視、嚴格按照上述要求督促落實,並積極配合做好教師資格制度改革過渡工作。如有疑問,請聯絡省教師資格認定辦,聯絡人:陳麗霞,聯絡電話:020—37628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