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正式下發《進一步擴大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註冊改革試點範圍的通知》,決定新增寧夏、北京等13個省(區、市)為試點省份。
1、最新啟動改革試點地區
2015下半年:北京、江西、河南、湖南、甘肅、青海、寧夏
2016上半年:天津、遼寧、黑龍江、廣東、重慶、雲南
2、報名入口統一
教師資格統考筆試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舉行一次。面試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舉行一次。個別省份一年進行一次考試。
報名入口:中國小教師資格網()
筆試和麵試考生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站進行報名後,需攜帶省級教師資格考試機構規定的相關材料,到指定考點進行報名稽核,並現場確認報考資訊。
考生筆試各科成績合格並在有效期內的,方可報名參加面試。
3、報考學歷提高
改革後報考學歷有所改變,不同等級學歷有所提高。
統考 | 省考 | |
學歷要求 | 1、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 2、國小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 4、高階中學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 5、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 6、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7、師範類學生也得報考。 | 1、幼兒園教師資格: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國小教師資格: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它專科以上學歷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等師範專科學校及其它專科以上學歷 4、高階中學教師資格: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7、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戶籍要求 | 1、申請人應在戶籍或人事關係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2、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 1、戶籍或檔案在本市的中國公民 2、部分地區沒有限制,以各省報名公告為準 |
4、考試科目增加
教師資格證改革後,考試科目增加,中學兩科變三科。教師資格統考筆試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所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科目如下:
幼兒科目: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科目: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中學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能力
5、資格認定取消
國考後不需要進行資格認定,提交申請材料即可,國考是把原有後續的說課/試講放在考試階段的.面試裡。
面試內容如下:
面試主要考查申請人的教師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情境模擬等方式,通過抽題、備課(活動設計)、回答規定問題、試講(演示)、答辯(陳述)、評分等環節進行。
6、註冊5年一次
改革後,教師資格定期註冊5年一次,打破了註冊5年一次≠5年考一次。
哪些人可註冊 | 哪些人不符合註冊 |
(一)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聘用為中國小在編在崗教師; (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對於首次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 | (一)註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師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等量學分; (二)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但經所在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進修、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三)一個註冊週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注:暫緩註冊者達到定期註冊條件後,可重新申請定期註冊。具體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