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國小教師資格證面試重點及評分標準 |
測試專案 | 權重 | 分值 | 評分標準 |
一、職業道德 | 5 | 3 | 熱愛教育事業,有正確的職業認知和價值取向 |
2 | 具備從事教師職業應有的責任心和愛心 |
二、心理素質 | 10 | 3 | 積極上進,有自信心 |
3 | 具有一定的'情緒調控能力 |
4 | 具有較強的應變能力 |
三、儀表儀態 | 10 | 5 | 行為舉止自然大方,有親和力 |
5 | 衣飾得體,符合教師的職業特點 |
四、言語表達 | 15 | 4 | 教學語言規範,口齒清楚,語速適宜 |
6 | 表達準確、簡潔、流暢,語言具有感染力 |
5 | 善於傾聽,並能做出恰當的迴應 |
五、思維品質 | 15 | 6 | 思維嚴密,條理清晰,邏輯性強 |
5 | 能正確的理解和分析問題,抓住要點,並作出及時的反應 |
4 | 具有一定的創新意識 |
六、教學設計 | 10 | 4 | 教學材料處理恰當,教學目標明確,重、難點突出 |
3 | 能夠基於國小生的知識基礎和生活經驗合理設計教師活動 |
3 | 學生活動設計有效,能引導學生通過自主參與、合作探究的方式達成學習目標 |
七、教學實施 | 25 | 8 | 教學結構合理,條理清晰,能較好的控制教學節奏 |
6 | 知識講授準確,能基本完成教學任務 |
6 | 能夠根據學生認知特點和學科教學規律,選擇恰當的教學方法 |
2 | 能夠根據教學需要運用教具、學具和現代教育技術輔助教學 |
3 | 板書工整規範、佈局合理 |
八、教學評價 | 10 | 5 | 能夠採用恰當的評價方式對學生的學習活動作出反饋 |
5 | 能夠對自己的教學過程進行反思,做出比較客觀的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