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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師考試變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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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有關規定,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單位和在依法設立的招標代理機構中專門從事招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須通過職業水平評價,取得招標採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證書,具備招標採購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招標師考試變化情況

2015年招標師職業考試可能的主要變化有:(1)加強對理論分析與專業知識的考查,考試內容向縱深與專業的方向發展;(2)新設合同科目,考試內容延伸到合同履行階段;(3)理論、專業、合同等新變化與傳統考試內容進行多維度交叉,產生新的考點與新的考查方式。根據以上變化,2015年招標師職業考試的難度將增大,複習資料與複習策略將有新一輪調整。應注意的是,雖然案例作為獨立科目將被取消,但主觀題因其具有較強的考生能力遴選作用,可能仍作為多科目的考試題型得以保留。

我們根據2014年招標師的考試情況,大膽預測了2015年的變化情況,僅供大家參考,以下是2014年招標師的考試情況分析:

  選擇題和主觀題的難度情況

2014年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是本階段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的最後一次考試,命題整體上體現出穩健的風格。相對於近幾年的考試試題,其客觀題與主觀題的難度整體上略低,內容側重於考察招標實踐基礎知識的識別理解與基本運用。本年度考試部分試題直接取材於招標師工作中的常見內容,要求考生充分領會命題人的思路,分別或綜合運用招標相關法律、政策、實務、經濟乃至專案管理的知識作答,意在考查考生是否掌握基礎知識,是否具備良好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是否具備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是否具有良好的文字表達能力等。個別試題的主觀性較強,答案具有一定開放性,考生可結合自己在實踐工作中的體會,選取某一角度作答,重點在於考查考生的思辨能力。

  今年新增的4個檔案在考試中的地位

從2009年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開始,命題一直堅持緊扣法律、政策的變化,並將主要變化及時體現在當年考試中的基本原則。例如,2012年輔導教材按照考試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新版修訂,適逢《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施行,則輔導教材中吸收了該行政法規的大量內容,並及時在當年的考試中體現出來。

本次考試仍沿用《2012年版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及四科輔導教材,但在去年考試範圍的基礎上,命題內容新增了《電子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令〔2013〕第20號)及其技術規範、《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招標投標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國家發改委等九部門令〔2013〕第23號)《政府採購非招標採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2013〕第74號)以及《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4〕第1號)等內容,引導考生關注法律政策的最新變化,培養考生建立終身學習的習慣。

以上法律及規範性檔案施行時間不長,有待於實踐檢驗,部分內容甚至存在爭議。因此,為避免難度增加過大,並結合命題基本技術要求,對於新增部分的內容本次考試的範圍原則上限於爭議較小、知識性為主的內容。

  對考生應試能力要求和工作能力的要求

本次考試的導向是,具備較為紮實的基礎知識、樹立規範的工作意識同時具備良好的實踐經驗的考生易於通過或可獲得高分。未從事過招標相關工作的考生不易通過或不易高分通過。具體要求有:(1)考生應當掌握工程招標、政府採購以及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領域的基礎法律、實務知識,並能夠結合專案管理相關知識解決招標問題;(2)考生應當具有參與以下工作經驗:編制、審查招標採購工作計劃、招標採購檔案、招標採購合同文字、資格預審檔案和招標採購公告,組織進行專案招標採購活動,組織進行投標資格審查、開標和評標活動,主持招標採購合同、中標合同的談判,參與簽訂招標採購相應合同,妥善解決招標活動、合同履行等工作中的爭議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