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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執業藥師考點:藥品註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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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在執業藥師中,關於藥品註冊管理辦法你們還記得多少內容?這是本站小編為你們整理的複習筆記,希望可以幫助大家更好地學習。

2017執業藥師考點:藥品註冊管理辦法

  藥品註冊管理辦法

  第一節 概述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中請藥物 臨床試驗、藥品生產和藥品進口,以及進行藥品審批、註冊檢驗和監督管理

  二、藥品註冊申請的分類和每類申請的界定

1.新藥申請

是指未曾在中國境內上市銷售的藥品的註冊申請。

對已上市藥品改變劑型、改變給藥途徑、增加新適應症的藥品註冊按照新藥申請的程式申報。

仿製生物製品按照新藥申請的程式申報。

2.仿製藥申請

是指生產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國家標準的藥品的註冊申請。

3.進口藥申請

是指境外生產的藥品在中國境內上市銷售的註冊申請。

4.補充申請

是指新藥申請、仿製藥申請或者進口藥品申請經批准後,改變、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項或者內容的註冊申請。

  第二節 藥物各期臨床試驗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藥物臨床試驗(包括生物等效性試驗),必須經過國家局批准,且必須執行《GCP》,臨床試驗分為Ⅰ、Ⅱ、Ⅲ、Ⅳ期。

Ⅰ期臨床試驗:初步的臨床藥理學及人體安全性評價試驗。觀察人體對於新藥的耐受程度和藥代動力學,為制定給藥方案提供依據。

Ⅱ期臨床試驗:治療作用初步評價階段。其目的`是初步評價藥物對目標適應症患者的治療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為Ⅲ期臨床試驗研究設計和給藥劑量方案的確定提供依據。此階段的研究設計可以根據具體的研究目的,採用多種形式,包括隨機盲法對照臨床試驗。

Ⅲ期臨床試驗:治療作用確證階段。其目的是進一步驗證藥物對目標適應症患者的治療作用和安全性,評價利益與風險關係,最終為藥物註冊申請的審查提供充分的依據。試驗一般應為具有足夠樣本量的隨機盲法對照試驗。。

Ⅳ期臨床試驗:新藥上市後應用研究階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廣泛使用條件下的藥物的療效和不良反應,評價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與風險關係以及改進給藥劑量等。

生物等效性試驗,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藥代動力學引數為指標,比較同一種藥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劑型的製劑,在相同的試驗條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無統計學差異的人體試驗。

  第三節 附則

藥品批准文號的格式

藥品批准文號的格式為:國藥準字H(Z、S、J)+4位年號+4位順序號,其中H代表化學藥品,Z代表中藥,S代表生物製品,J代表進口藥品分包裝。

《進口藥品註冊證》證號的格式為:H(Z、S)+4位年號+4位順序號;《醫藥產品註冊證》證導的格式為:H(Z、S)C+4位年號+4位順序號,其中H代表化學藥品,Z代表中藥,S代表生物製品。對於境內分包裝用大包裝規格的註冊證,其證號在原註冊證號前加字母B。

新藥證書號的格式為:國藥證字H(Z、S)+4位年號+4位順序號,其中H代表化學藥品,Z代表中藥,S代表生物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