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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公文寫作基礎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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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主題與材料

公務員公文寫作基礎常識

文章應在佔有材料的基礎上提煉深刻、鮮明、正確的主題。機關實用文體表現主題的方法要求是:直接闡述、單一集中、“以意役法”、片言居要、善用標題。

材料是寫作的基礎,材料是說明觀點和主張、表現主題的支柱。積累與佔有材料的途徑主要有:親自的觀察體驗,調查採訪,從既有文獻資料中採集。積累和佔有材料的基本要求就是“多多益善”。

選取材料的要求:圍繞主題選取材料,選取具有典型性的材料,選取全面真實、高度準確的材料,選取新穎、生動的材料。

第二節結構、表達方式與語言

一、結構安排的方法

1.結構安排的主要環節

結構是文章表現形式要素之一,是指文章內部的組織和構造,也即安排和組織材料的方式。寫文章必須講究結構,只有按主題的需要,對材料加以精心組織、妥帖安排,文章才能條理清楚、層次明晰、主題鮮明,才能使文章發揮應有的效用。

結構安排的主要環節包括:選擇角度、設定線索、安排層次、劃分段落、設計開頭與結尾、處理過渡和照應等。

2.結構安排的注意事項

結構安排的注意事項包括:正確反映客觀事物發展的規律和內在聯絡;服從和服務於表現主題的需要;適應不同文體的特點;文章的結構應達到嚴謹、自然、完整、統一的要求。

二、表達方式

常用的基本表達方式包括:敘述、描寫、議論、說明等。

1.敘述

敘述就是對人物、事件和環境所作的概括性的交代和表述,分為順敘、倒敘、插敘等數種。

(1)順敘

按照事件發生、發展的先後順序來進行敘述。此外,按照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按照事物發展的因果關係等邏輯順序來敘述,也屬於順敘。

機關實用文體大都採用這種方法敘事、交代人物、述說原委或列舉事實。

(2)倒敘

是指一種把事件的結局或問題的結論放在前面敘述,然後再按照順序或其他敘述方式進行述說的方法。

行政公文和通用公文的某些文種,如事故通報、調查報告等,有時會採用倒敘。

(3)插敘

是在順序過程中,根據寫作的需要暫時中斷原來的敘述脈絡,插入與原敘述有關的另一些內容,即追憶過去或補充說明有關內容,插入的敘述完結後,再按原來的脈絡繼續敘述。

公文對插敘運用得很少。

2.描寫

所謂描寫,就是對人物、事件、環境所做的具體刻畫和生動描繪。描寫的作用主要是描繪的事物顯得形象、生動、逼真。描寫常常同敘述結合使用。

根據描寫物件的不同,描寫可以分為人物描寫、環境描寫;根據描寫角度的差異,則可以分為正面描寫、側面描寫;根據描寫手法的不同,又可以分作細描、白描。

機關實用文體寫作中尤其應對此保持警惕,正是由於要突出表現主題的需要,一些具體的實用文體,特別是公文,甚至基本上不使用描寫這種表達方式。

3.議論

議論就是寫作者對客觀事物進行分析和評論,以直接表明觀點和態度。議論的要素構成:論點、論據和論證過程。議論要論點正確、鮮明,論據確鑿能有力地證明論點,論證要做到周至、嚴密、無懈可擊。論證分為立論與駁論兩大類。其方法常用的有:例證法、喻證法、類比法、對比法、反駁法、歸謬法。

(1)例證法

就是用典型的事實作為論據來證明論點的方法,也就是常說的“擺事實”。人們說“事實勝於雄辯”,可見這種方法是最具說服力的論證方法。

(2)喻證法

就是運用比喻說明道理、引出論點的方法。這種論證方法如果運用得恰當,可以收到深入淺出、形象生動的效果。

(3)類比法

即根據已知事物的某種特點,證明類似的另一種事物也會有某種特點。論證過程是相同特點的推論。

運用此法重在儘量抓住事物的相似點,相似點越多,推出的道理就會越有說服力。

(4)對比法

就是將兩種截然相反或有差異的事物進行比較。可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橫比,一種是縱比。

(5)反駁法

就是通過否定對方的觀點和看法,來闡明自己的理由和論點的駁論方法。駁斥的物件可以是對方論點,也可以是對方的論據。

(6)歸謬法

即由反面論點引出錯誤結論來說明道理的方法,就是先假設對方的錯誤論斷是“正確”的`,然後從對方的論斷中匯出一個荒謬的結論來,從而證明對方的論斷不能成立,以駁倒對方論點的一種論證方法口

4.說明

說明就是寫作者對客觀事物的性質、狀態、特徵、成因、構造、功能、用途所進行的介紹解說和闡釋。說明是機關實用文體寫作常用的基本表達方式,具體形式有:概說、界說、解說。

(1)概說

即對客觀事物所進行的總體性的、概括性的介紹解說。其特點是隻針對一般的總體的情況,文字簡約、概括性很強;表達時大都需遵循穩定的次序。

(2)界說

即給事物所下的定義,也就是針對事物最本質的屬性和特徵作出判斷性的說明。界說要注意抓住一事物區別於它事物的本質屬性,掌握正確界定事物的邏輯原則與方法。

(3)解說

即對事物的解釋性的詳盡說明,大都用於對概說與界說的具體化和補充、註解、闡釋。解說時常需要對較複雜事物進行分類說明。解說時,可以使用舉例、打比方、做比較、列數字、列表、製圖等多種具體手段。

三、語言運用的基本要求

語言運用的基本要求包括:語言是文章第一要素。撰寫文章要求語言合體、得體;準確、順達;簡潔、明快;清晰、和諧;生動、有力。

1.合體、得體

就是文章的語言要合乎特定文體的要求,要合乎特定社會語言環境的需要,要合乎作者在特定社會關係中的地位。

2.準確、順達

即文章的語言表達要確切、符合實際,語意應分明確定、界限清楚、褒貶得當、輕重適度、不錯不漏,能真切地表達作者想要表達的內容,準確無誤地傳達作者的意圖;其中涉及的時間、地點、人員、範圍、性質、程度等必須明確,解釋要具有唯一性;態度上,贊同、反對、肯定、否定,必須鮮明,不能含糊其辭。要文通理順,合乎語法規則和邏輯規則。

具體要求是:用詞得當;語句要成分完整、搭配得當、語序妥帖、結構合理、含義明確、合乎情理,句式合理併力爭達到最佳表達效果。

3.簡潔、明快,

即文章的語言要簡明扼要、精當不繁,忌冗長空泛,同時又不苟簡,要服從寫作目的和表現主題的需要,當詳則詳,當略則略,做到簡與明高度協調統一。

要真正做到使文章的語言既簡又明,首先要對事物有深刻透徹的認識,同時也應注意掌握一些技巧,力避煩冗現象,特別應注意克服“多餘”“重複”等語病。

4.清晰、和諧

所謂清晰,是指語言表達要條理清晰,應能把握主次,辨明因果,從表達目的出發,安排句序、段次;語句之間、段落之間都要體現出合理、嚴謹的邏輯關係,力求將意義傳達到最佳。

所謂和諧,是指文章的理、據相諧。理,是觀點、意見;據,是材料、實際情況。後者是對前者的支撐,二者要有必然的、內在的聯絡。“理”之正確與“據”之充實,互為表裡,相輔相成。

5.生動、有力

就是說文章的語言要有文采,要有聲有色,鮮明具體,有新鮮感,有感人的力量,能獲得最佳的表達效果,以使文章的內容最大限度地影響讀者,實現文章的效用。

語言生動,首先要求的是材料的新鮮,見解的獨到。生動的語言形式同新穎的思想內容是一致的,語言的創新常常就是內容的出新。缺乏這個基礎,語言是生動不起來的。其次,還必須注意語言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