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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英語一級口譯考試大綱

翻譯資格 閱讀(1.69W)

目前中國的翻譯資格考試分為兩種,一種是教育部與北外聯合舉辦的“全國外語翻譯證書考試”,另一種是人事部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下面yjbys網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是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英語一級口譯考試大綱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英語一級口譯考試大綱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英語一級口譯(交替傳譯)考試大綱

  一、總論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英語一級口譯(交替傳譯)考試設“口譯(交替傳譯)實務”一個科目。

 二、考試目的

1、檢驗應試者的口譯實踐能力是否達到高階翻譯水平。

2、檢驗應試者的聽力、理解、記憶、資訊處理及語言表達等能力。

 三、考試基本要求

1、知識面寬廣,熟悉中國和相關語言國家的文化背景,中外文語言功底紮實。

2、能夠承擔重要場合、具有實質性內容的口譯工作。

3、熟練運用口譯技巧,準確、完整地譯出原話內容,無錯譯、漏譯。

4、發音正確、吐字清晰。

5、語言規範,語流流暢,語速適中,表達自然。

  英語一級口譯(交替傳譯)考試模組設定一覽表

  口譯實務(交替傳譯)

 拓展閱讀:全國一、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報名條件

該考試是一項面向全社會的職業資格考試,凡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不分年齡、學歷、資歷和身份,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二、三級的.考試。獲准在華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也可參加報名。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不限制報名條件,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考試。

(三)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人員,持二級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可免考《二級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考《口譯實務(同聲傳譯)》1個科目。

(四)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檔案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口)譯實務》科目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