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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寧波市會考體育考試評分標準及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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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2017屆國中畢業生日常體育考核學習能力成績由八年級至九年級兩個學年平均成績組成。下文為大家分享的是2017屆寧波市國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考試日常成績評分標準及考核辦法,僅供參考!

2017寧波市會考體育考試評分標準及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分值

學生日常體育成績考核內容由學習態度、學習能力兩方面組成,滿分10分,其中學習態度4分,學習能力6分。

  二、考核及評分標準

1.學習態度

由學生參加體育課、體育活動出勤率和學習表現兩部分組成。

(1)出勤率

學生參加體育課、大課間活動、課外體育活動(以下統稱為體育活動)的`總體出勤率達到95%以上為優秀,85%—94%為良好,75%—84%為合格,75%以下為不合格。

(2)學習表現

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總體表現,包括完成教師安排的體育學習任務,參加班級或學校集體性體育活動以及平時自覺參加體育鍛煉時表現。整體評價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以上兩項總評,優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學習能力

由學生參加體育活動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兩部分成績組成。

(1)體育活動學習能力

按照國中《體育與健康》課程要求進行評價。學生體育課平均成績85分及以上者為優秀,75—84分為良好,60—74分為合格,59分以下為不合格。

(2)《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

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全市統一年度測試內容和標準,對學生身體形態、身體機能、身體素質、運動能力以及每天體育鍛煉一小時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按照測試結果給予相應分值,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90.0分及以上者為優秀、80.0—89.9分為良好、60.0—79.9分為合格、59.9分及以下為不合格。

以上兩項總評,優秀6分、良好5分、合格4分、不合格2分。

  三、考核辦法

日常體育考核由學校統籌組織。各校要成立以校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制定考核辦法,考核辦法及結果必須進行公示,經核准無異議後方能記入會考體育總成績。2017屆國中畢業生日常體育考核學習能力成績由八年級至九年級兩個學年平均成績組成。各校的考核方案需在全校公示,並於4月15日前報縣教育局普教科303室核准、備案,聯絡人:陳威,電話聯絡:65732893,郵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