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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大學聯考 閱讀(1.29W)

導讀:湖南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不少於本科招生規模的2%,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30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湖南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湖南大學直屬教育部,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檔案精神,進一步拓寬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子升學途徑,我校2017年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報名條件

對於各有關省(區、市)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方可報考:

1.符合2017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4.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湖南大學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標準。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1.招生計劃:不少於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學校根據考生報名情況、生源質量、地域差異等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招生專業

專業名稱科類(除浙江)浙江選考科目要求
新聞傳播學類 法學 英語 行政管理 漢語言文學文史不限
土木類理工物理
機械類
材料科學與工程物理/化學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物理/化學/技術
自動化
電子資訊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通訊工程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不接受紙質和現場報名。考生須於4月30日前登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考試報名系統”(),按流程和要求如實註冊與填寫報名資訊,並上傳相關材料掃描件,完成報名申請。逾期未報名或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我校不予受理。

2.上傳材料包括:

(1)列印報名系統生成的《湖南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須考生所在中學校長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

(2)個人陳述(手寫,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大學後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不超過1000字);

(3)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表和高中三年成績冊及排名(中學認定蓋章);

(4)綜合素質評價表(須考生所在中學認定並加蓋學校公章);

(5)高中階段獲獎證書、論文、著作、專利等材料的影印件(須考生所在中學認定並加蓋學校公章)。

報名材料須完整、真實,考生所在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一經發現弄虛作假,按照教育部相關檔案規定處理。

  四、選拔辦法

1.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相關學科專家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選拔錄取工作組,具體負責選拔工作事宜。

2.稽核

5月15日前,生源所在省(區、市)負責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稽核並進行公示。5月30日前,學校組織學科專家完成對考生的報名申請材料的稽核。

3.考核

依據初選入圍考生的網上報名申請材料進行考核,結合省級招生部門資格稽核結果,按照分省分專業計劃,擇優確定入選資格名單。

4.公示

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名單、錄取名單均將在湖南大學招生資訊網和陽光大學聯考平臺進行公示,同時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6月22日前,我校將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名單報教育部稽核,並在湖南大學招生資訊網公示。

  五、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相關檔案精神,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的考生還須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學校根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大學聯考投檔分數(含全國性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且不低於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安排按照《湖南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實施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及合併本科批次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相應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江蘇省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均不低於B等級。

  六、監督機制

1.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考試過程全程錄影。

2.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和程式進行申請、參加考試,確保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並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若發現推薦中學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將函告中學所在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七、其他

1.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要求,我校將對所有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後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和錄取資格複核。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2.我校將在招生資訊網及時釋出招收高校專項計劃的有關通知和資訊,請考生密切關注並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凡未按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未提供正確的個人資訊導致錄取受影響等問題,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3.聯絡方式

(1)政策諮詢與申訴受理部門: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電話:0731-88823560

傳真:0731-88823070

招生資訊網:

(2)違規違紀舉報投訴受理部門:湖南大學紀委辦(監察處)

電話:0731-88821680

  八、本簡章由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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