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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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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為91人,全部為理科計劃,報名時間為4月16日至5月1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關於做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等有關法規和規定,為進一步拓寬農村學生就讀重點高校升學渠道, 2017年我校繼續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計劃與專業

招生計劃為91人。

哲學、國際政治、社會學、法學(刑事司法方向)、法學(政府法制方向)、農林經濟管理、旅遊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勞動關係、城市管理(城市經濟與管理方向)、英語、日語、環境工程(限理科)、安全工程(限理科)、資訊與計算科學(限理科)、漢語言文學(限文科)。

環境工程、安全工程專業在浙江的選考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在上海的選考科目為: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其他專業不限選考科目。

  二、報名物件及條件

符合國家政策規定,具有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1、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先(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區、市根據相關檔案要求確定)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三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三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三、報名辦法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2017年4月16日至5月1日登入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考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網報成功後通過系統列印並由本人、中學負責人分別親筆填寫相關內容並簽字確認,中學稽核蓋章);每位考生限報1所學校。

2、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其他證明材料無效;

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材料影印件須中學蓋章。所有申請材料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四、稽核及錄取辦法

1、考生報名成功後,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稽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其申請材料進行稽核, 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於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同時報送至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等網站上公示。

2、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人數所佔比例,分科類和專業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並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公佈。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3、公示無異議的“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在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後,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願,考生專業志願填報應為學校公佈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體檢符合所報專業要求,我校將從大學聯考投檔分數達到生源省份(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批次控制線(簡稱批次線)的考生中,依據公佈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大學聯考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為考生分配專業。

4、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及上海、浙江,“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5、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

6、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五、相關說明

1、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和提供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考核成績,並報相關部門取消其參加當年大學聯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2、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單位須本著高度負責的原則對考生材料進行稽核簽字蓋章。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3、我校不收取考生報名費用。

  六、聯絡方式

1、招生諮詢電話:(027)88387338 88386200 88386189 88386178

2、紀檢監督電話:(027)88386336

3、學校網址:

本簡章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門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新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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