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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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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江南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面向全國招生計劃不少於101人,報名時間為4月18日至30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江南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江南大學坐落於太湖之濱的江南名城——江蘇省無錫市,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學校佔地3250畝,風景秀麗、寧靜和諧、曲水流觴、設施先進,曾獲教育部校園規劃一等獎,被評為全國高校校園環境滿意度50強。智慧與人文情懷的美麗校園為青年學子的學習生活提供了優越的環境,是造就人才的理想之地。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部署,落實《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檔案精神,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學校2017年將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和專業

我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不少於101人。具體招生專業(類)見下表:

專業(類)名稱類中所含專業浙江省考生大學聯考選考科目要求
食品科學與工程化學、物理
生物工程類生物工程生物技術釀酒工程化學、物理、生物
紡織工程物理、化學
應用化學化學、物理、生物
自動化類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物理
土木工程物理、化學
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會計學不限
機械類機械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機械電子工程物理、化學
教育學類國小教育(師範)教育技術學(師範)不限
英語不限
法學類法學社會工作不限
數字媒體技術物理、技術、化學

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人數,確定具體的分科類、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並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公佈。

  二、報考條件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符合2017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三、報名時間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報名時間為4月18日至30日

  四、報名流程

考生須在4月18日-30日登入“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以下簡稱“報名系統”,網址為),按照系統提示、要求完成網上報名。考生須注意專業類中所含專業,浙江省考生還需特別注意選考科目要求。

(一)個人陳述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人成長取得的'成績成果等內容,從高中階段寫起,字數800字左右。

(二)考生提供的附加材料包括:1、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證明材料:選取最具代表性的證明材料,不超過3張。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上述材料均須由中學稽核並加蓋公章。

(三)考生資訊填寫完整後,下載列印報名申請表,並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學在申請表相應位置簽字、簽署意見和蓋章。

(四)申請表及所有材料均須上傳“報名系統”,無需郵寄任何紙質材料。特別注意,上傳“報名系統”的紙質申請表的版本號須與“報名系統”顯示的版本號一致。

特別說明:考生的所有報名材料均須真實、完整、清晰可辨。如在“報名系統”上傳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將不予稽核。材料中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及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高校專項計劃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五、選拔程式

(一)稽核確定入選資格名單

有關省(區、市)負責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初審。在有關省份完成考生資格初審的基礎上,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稽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二)名單公示

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於5月30日前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並報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

  六、錄取原則

獲得入選資格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並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願。

獲得入選資格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浙江省考生須達到該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並符合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報考江南大學且符合相關錄取條件,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同意,學校根據所在省(區、市)安排的招生計劃擇優錄取,並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分配專業。

特別說明:

1、對合並本科批次的省(市、區),“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2、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以上(含BB)。

  七、資訊公開與監督保障

(一)資訊公開

學校對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均實行三級資訊公開,即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考生方可獲得相應資格。

1、學校公示時間

(1)入選資格考生名單:5月30日前

(2)錄取名單:7月20日前

2、學校公示網址: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

(二)監督保障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按照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程式進行選拔,保證此項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3、學校從未委託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4、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譽。監督電話:0510-85913557。

  八、聯絡方式

招生網址:

諮詢電話:0510-85915666 傳真號碼:0510-85913570

電子郵箱:

通訊地址: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江南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編:214122

  九、其他

本簡章由江南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將按照教育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學校當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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