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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藏大學聯考加分政策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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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2015年西藏大學聯考加分及照顧政策內容,供考生參考。

2015年西藏大學聯考加分政策彙總

政策顯示,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重大體育比賽等七項賽事獎項,2015年1月1日前獲得的可加5分。

  以下為政策詳情: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錄取與否由招生學校審查決定。加分專案每個考生只能享受一項,符合其中兩項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高的一項:

1.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高中階段被評為西藏自治區級“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限西藏自治區內評定的),2015年1月1日前獲得的加5分;

2.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者(須出具西藏自治區級以上有關部門表彰材料,限西藏自治區內評定的),2015年1月1日前獲得的加5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

4.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軍人,加10分;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

5.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歸國藏胞、歸國藏胞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加10分;

6.邊境縣所屬邊境鄉鎮農牧民子女,加10分;

7.執行漢族錄取分數線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

8.在區內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不含地市所在地縣及鄉鎮基層單位)工作十年以上,現仍在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正式教師、農牧科技人員、醫務工作者或從以上崗位退休的正式職工子女,加10分;

9.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高中階段獲得下列獎項者,2015年1月1日前獲得的加5分:

(1)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

(2)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一、二等獎;

(3)“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一、二等獎;

(4)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

(5)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

(6)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

10.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並經自治區體育局認定,限在西藏所屬中學就讀的),2015年1月1日前獲得的加5分;

11.門巴族、珞巴族、僜人、夏爾巴人,加10分。

(二)進藏幹部、職工在藏工作每滿一年(截止時間為7月31日),其子女報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檔。父母雙方在藏工作,以工齡較長一方為準。加分最高不超過30分。錄取與否由招生學校審查決定。

在西藏民族學院、駐內地辦事處(格爾木辦事處除外)工作時間不計入加分。

(三)自治區級“先進雙聯戶”家庭中參加次年大學聯考的考生,加10分。如果考生符合第(一)條規定加分投檔條件的,同時又符合自治區級“先進雙聯戶”大學聯考加分條件,兩項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數不得超過20分。第(二)條進藏幹部職工子女工齡加分另外計算。

(四)生源不足時,報考農業、牧業、林業、水利、水文、地礦等艱苦行業的考生降低20分投檔,錄取與否由招生學校審查決定。

(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

3.駐邊疆國境縣、國家確認的三類地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4.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