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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南疆區域2016大學聯考照顧性加分政策

大學聯考 閱讀(1.72W)

4月11日,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正式向外界公佈。6月24日公佈大學聯考成績和位次;6月26日公佈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知分、知位、知線”志願填報在6月下旬至7月1日進行……

新疆南疆區域2016大學聯考照顧性加分政策

自治區招辦主任相關負責人表示,相對往年,《規定》對今年普通大學聯考志願批次設定、南疆單列計劃等內容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調整和完善,值得考生和家長關注。

  今年新疆增加院校志願數量,合併高職(專科)錄取批次並實行平行志願。

自治區招辦負責人說,我區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將本科一、二、三批次院校志願數量,由去年的7、7、6個平行院校志願統一調整為9個平行院校志願。同時,將高職(專科)一、二批次合併為高職(專科)批次,設定9個平行院校志願。

今年錄取批次設定仍為11個,依次是:①本科一、二批提前批次(本科零批次);②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一批次;③自主選拔錄取批次;④本科一批次;⑤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二批次;⑥本科二批次;⑦本科三批提前批次;⑧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三批次;⑨本科三批次;⑩高職(專科)提前批次;11、高職(專科)批次。

新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過程中,對於院校的未完成計劃,繼續採用網上公開徵集志願的方式進行。公開徵集志願計劃在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次、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結束後,各進行一次徵集志願。同時,從第二次徵集志願開始,即從本科二批次徵集志願開始,考生可同時進行上一批次的徵集志願和下一批次的志願修改。

據悉,今年將嚴查利用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疆參加普通大學聯考的政策,通過非正常戶口學籍遷移、戶籍學籍造假、偽造(空掛)學籍、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獲取大學聯考資格的“大學聯考移民”行為,全力維護各族考生合法權益。

同時,對於2016年已取得普通大學聯考報名資格的殘疾人考生,可按照《殘疾人蔘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要求,享受平等參加普通大學聯考的'權利。各地考試招生機構將會根據殘疾考生的實際情況,提供合理便利服務。

考生和家長想了解相關內容可登入新疆招生網()查詢,也可關注“新疆招辦”新浪官方微博和“新疆招生”騰訊微信公眾平臺(xjzs140304)釋出的相關資訊。

  大學聯考依然在6月7日至9日進行

大學聯考繼續分漢語言(民考漢)、維語言、哈語言、柯語言、蒙語言、雙語班六個語種進行。其中,外語科目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考生可任選一種參加。新疆2016年仍不組織外語/漢語口語測試。

  南疆區域照顧性加分政策進一步明確

自治區招辦說,今年《規定》明確,新疆大學聯考政策性加分範圍與去年相同。

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區、喀什地區、克孜勒蘇州、阿克蘇地區)各族考生享受政策性大學聯考加分進一步明確:漢語言考生中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給予增加10分;民考漢、雙語班、漢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為維吾爾、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塔吉克、錫伯、烏孜別克、塔塔爾、達斡爾、藏、俄羅斯11個民族的考生由以往的10分增加至50分。

在所有政策性大學聯考加分專案中,除對少數民族身份考生報考有關語種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顧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其累計加分不得超過20分。

  繼續進行網上公開徵集志願和分段修改志願

自治區招辦說,新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過程中,對於院校的未完成計劃,繼續採用網上公開徵集志願的方式進行。

公開徵集志願計劃在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次、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結束後,各進行一次徵集志願。同時,從第二次徵集志願開始,即從本科二批次徵集志願開始,考生可同時進行上一批次的徵集志願和下一批次的志願修改。

  明確 “三知”填報志願時間

自治區招辦說,今年明確大學聯考成績、錄取分數線公佈和“三知”填報志願時間,具體時間安排為:6月24日公佈大學聯考成績和位次;6月26日公佈各語種各批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知分、知位、知線”志願填報在6月下旬至7月1日進行,其中本科零批次志願填報截止時間:6月28日北京時間20時;其他批次志願填報截止時間:7月1日北京時間20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