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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氣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管理 閱讀(1.8W)

生產管理分為:①生產組織,即選擇廠址,佈置工廠,組織生產線,實行勞動定額和勞動組織,設定生產管理系統等。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準備了關於加氣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

加氣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有關安全法規和制度,保證CNG加氣站安全穩定生產運營,現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XX市天然氣公司CNG加氣站。

第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執行部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第二章 工作組織

第四條 公司和CNG加氣站都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組織機構,明確專職安全員,明確對應的安全工作職責。

第五條 通過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專項報告制度、專項教育培訓制度、專項檢查制度、搶險工作制度等,將安全工作和措施分解到位、記錄到位、責任到位、檢查到位。

  第三章 安全檢修

第六條 加氣站內所有裝置設施檢修作業中,站內能獨立完成的檢修作業由站長或當班班長指派任務並組織落實,其它檢修作業由公司組織落實,加氣站做好協助配合。

第七條 在檢修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除指定檢修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參與檢修作業。

第八條 電力、焊接等特殊工種作業必須由持上崗證的電工、焊工進行,其他人員不得進行作業。

第九條 對加氣站壓力容器或管道進行檢修作業時,不得帶壓進行,必須待卸壓後進行作業。

第十條 對加氣站高溫裝置、設施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待設施降至40°C以下,方能進行作業。

第十一條 在施工中,作業人員必須注意自身安全和其他施工人員安全,並注意裝置設施的安全。

  第四章 安全檢查

第十二條 安全檢查包括公司檢查、站內檢查、班組檢查等層次,可採取定期檢查、抽查、專項檢查等不同形式。

第十三條 安全檢查內容應該包括以下方面:

(一)安全工作思想認識和重視程度,是否做到領導重視,把安全生產擺在議事日程,是否做到整體工作有序、職工認識明確,對安全生產有功人員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二)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安全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遵章守紀、各項安全和執行工作記錄是否齊全完整,是否按規定著裝,有無穿高跟鞋、拖鞋、釘子鞋上崗現象;

(三)安全工作措施制定和到位情況,是否遵章守紀,有無違章作業現象,防爆設施、消防設施、器材是否良好。

(四)隱患整改和防範情況,是否開展了危險源普查;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裝置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運轉是否正常;站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裝置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情況;不能及時治理的安全隱患是否採取了安全防範設施。

第十四條 應做到如下要求:

(一)公司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加氣站每週不少於一次;生產班組當班檢查不少於一次,生產崗位每班必須進行一次檢查;

(二)根據季節、節假日安排和生產工作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公司和各加氣站均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包括消防);

(三)公司建立領導幹部安全工作聯絡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絡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四)要按標準、規範進行安全檢查,不斷完善安全檢查手段,配備檢查儀器,完善檢查內容;

(五)進行安全檢查時,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問題,做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並向上級報告;

(六)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進行懲罰處理;

(七)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或治理,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在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作業人員從危險區域內撤出,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合格批准後,方可恢復生產經營;

(八)對檢查中發現的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隱患,應制定防範和監控措施,在評估的基礎上,按管理權限制定整改計劃,督促按時完成;

(九)對政府和上級單位安全監督檢查人員依照法律和相關規定履行監督檢查指導的工作,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五章 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五條 根據有關規定,CNG加氣站為二級防火單位,CNG氣體屬性為高壓、易燃、易爆,為了保證氣體在生產、儲存、銷售中的安全,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操作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才准予持證上崗工作。

第十六條 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應該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分外部培訓和內部教育培訓兩種方式進行。

外部培訓包括由專門部門頒發上崗證書的專業技能培訓、公司選拔人才的委託培訓、安全專業知識普及講座等。

內部安全教育培訓,包括公司、CNG加氣站、生產執行班組的三級教育與培訓,公司級的安全與專業技能培訓,也可採取考試合格、發證上崗的形式。

  第六章 裝置事故管理

第十七條 凡正式投產的裝置在生產過程中造成裝置或裝置的零件、部件非正常損壞,使生產突然中斷的,稱為裝置事故。按有關規定,裝置事故作如下分類:

(一)小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0.1萬元以內的.。

(二)一般小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0.1~2萬元以內的(含2萬元)

(三)大型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10萬元以內的(含10萬元)

(四)重大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30萬元以內的(含30萬元)

(四)特大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以上的。

第十八條 凡發生了裝置事故,所在單位均應在事故發生2小時內電話向公司彙報,隨後及時呈報書面報告。

第十九條 裝置事故發生後,公司要立即組織人員到現場開展搶險工作,積極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現場調查,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明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吸取教育不放過、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改進措施不放過),舉一反三,積極整改,要掌握事故裝置的運轉時間、部位、損壞程度等情況,分析弄清事故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者和損失情況,做出事故處理意見。

  第七章 安全措施

第二十條 應該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除了已經明確的一些措施外,還應該強化以下措施:

(一)壓縮機、儲氣井、售氣機、控制室均屬於防火安全重點部位,防火安全措施必須落實,並按規定配備相應的防火器材,由安全員負責管理。

(二)安全防火重點部位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品及雜物,站內嚴禁吸菸和有明火。

(三)工作人員嚴禁穿化纖服裝及鐵釘鞋進入站區,進入站內必須關閉移動通訊裝置(手機、尋呼機、對講機)以防靜電引起火災。

(四)進站加氣的車輛,應按規定停放,慢進慢出,加氣時車輛必須熄火,關閉車上所有電器裝置,司機必須下車,嚴禁在加氣站內修車,不得載客入站,嚴禁非本站工作人員搬弄站內裝置及開關。

(五)遇到安全故障或火險,應及時切斷電源、氣源,迅速組織搶險,並及時向消防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

(六)如在站內有違反規定的,站內工作人員有權制止並予以處理,對不聽勸阻,情節嚴重者,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