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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安全生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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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科技與經濟的迅猛發展,電力產業也步入了改革與發展的新時期,大量先進裝置與先進理念的湧入,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對電力的需求持續增長,以及國家對能源產業的大量投入,使得電力企業迅速發展壯大,進而迎來了發展的黃金期。

電力安全生產管理

  一、電力生產現狀及影響安全生產的因素

隨著電力產業改革的逐步推進,我國各大電力集團已逐漸轉型,且已基本具備現代化企業的諸項標準與特徵。然而,電力產業的轉型也帶來諸多現實問題與尚不明顯的隱患,其中電力安全生產的實現便是一項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其不僅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的效益,更涉及到廣大電力職工的人身安全和社會的穩定。以下將簡要介紹我國電力安全生產的現狀。

1.安全生產管理遠未實現標準化、正規化、常態化

在各大電力企業中,對安全生產管理並不陌生,但是切實建立一套全過程、全方面、多層次、動靜態相結合、監督獎懲相配套、培訓教育相銜接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還遠遠沒有實現。

2.電力安全生產管理重心不明,觀念陳舊

安全生產的實現,看似簡單,實則內容豐富、繁雜,它不僅只停留在動員大會、崗前培訓、分級管理與獎懲制度上,更涉及到“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全域性觀系統觀、與生產計劃的協同等等。

  二、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具體問題

基於以上討論及以往現場經驗,發現在電力安全生產管理環節經常出現以下幾種較為常見且並未引起過多重視的問題。

1.市場經濟環境下的競爭壓力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電力企業的改革也在探索中不斷地前行。然而伴隨著市場化的轉變,市場競爭所帶來的壓力也日漸加強。由此,電力企業大多走向節省成本、減員高效的現代化程序,這也必然導致對安全投入有不同程度的削減;另一方面,由於經濟的快速發展,各地區對電力的需求也同比高速增長,這使得電網的輸配電裝置以及各發電企業的機組長期處於高負荷執行狀態,各職能系統難以保證定期定時的保養與檢修,自然導致電網長期高效穩定的執行難以得到絕對保障。

2.安全職責不明確

首先,各電力企業固然都有自己的一套安全生產製度,但對安全生產職責的落實卻不盡如人意,大多安全任務分配工作只做簡要說明,或只象徵性做一些一般性、原則性的動員和要求。

其次,安全管理人員對生產各環節所存在的顯性與隱性問題尚不能獨立進行徹底分析,難以找出各次事故的直接、間接與深層次原因,因而不能做到及時追究事故責任、吸取經驗教訓。

再次,一線人員對電力安全生產並沒有形成統一的、完整的認識,對規程制度大多沒有深層次理解,只停留在被動記憶的階段。

3.管理方式老舊,缺乏現代化觀念

企業中,從上到下常常只重視大規模、高要求生產的安全管理,而往往忽視了細小瑣碎的管理。究其原因,在於部分企業領導仍然遵循計劃經濟下的舊式動員大會與運動化管理,這種自上而下的大框架、大標題的管理,既難以從生產實際出發,也不易於對經驗教訓的總結,更難以形成有效的規章制度,而更多的則是流於形式,很難發揮有效作用。

4.安全管理人員良莠不齊,缺乏對隱患的識別力

大部分安全管理人員由於受到業務素質、知識水平以及責任心等多方面的限制,對各生產環節中可能或已存在的問題與隱患不能進行有效的預測與判斷,不僅缺乏對危險源的識別與推斷能力,更難以意識到各生產環境中的潛在風險,在事故發生之後,才認識到其中蘊藏的安全隱患及巨大危害。

5.現場標準化不健全,經常習慣性違章

習慣性違章是指安全生產工作中經常發生的習以為常的違章行為。它包括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

  三、促進電力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1.在企業中自上而下地樹立“安全至上”的思想意識

隨著國家經濟的不斷髮展,電力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已經完全融入到社會發展、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安全穩定的執行已與國家、社會的進步與穩定密切相連,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也日益顯現出來。

2.安全生產管理要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並不是一句空話,無論在現代化的企業中,還是在政府職能部門、公共服務與社會事業單位,“以人為本”早已成為提高工作效率與服務質量最行之有效的管理理念,且在發達國家早已成為被管理學界廣泛接受的基礎定理。

3.實現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職責

首先,必須對安全生產進行整體化管理,徹底革除生產過程相分離,管理互相推諉的管理模式,建立統一的、可持續改進的安全管理體系,將生產各階段、各過程連結起來。

其次,堅持行政、安全統一人制,將安全職責與行政職責相統一,以便在制定生產計劃與安全計劃時具有統一性和連貫性,且避免了事故後的相互推諉。

再次,將生產環節劃分開來,並把安全責任逐級逐層細化,落實到個人,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實現安全生產逐級管理,層層約束。

最後,要做好生產事故學習教育工作,務必組織全體員工就各次事故認真學習,切實總結,以防止事故的重複發生。

4.加強監督力度

監督與獎懲是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生產中,即便再完美的規章體制,再充分的教育與學習,也難以完全避免員工在實際操作與執行中出錯或違規,也難以避免各項章程全部如實執行。這時,就需要建立相應的監督與獎懲機制,以一種強制又能調動職工積極性的方式實現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監督具體由兩方面構成:一方面是靜態監督,另一方面則是動態監督。

5.開展多層次、全面化安全培訓工作

各大電力企業在職工上崗前都會對其進行各項安全培訓,但培訓的方式與內容往往老舊、枯燥且難於理解,這就要求企業不斷探索和改善安全培訓機制,切實尋找到一條可行性強且教育力度大的培訓方式。建議企業在開展安全培訓時,除傳統的強制性安全教育外,還要不斷加入貼合實際、易於理解、教育性強的內容,如歷次事故分析與規程制定過程等,並分批次、分階段定期進行常規性安全培訓,更要注意在培訓中針對不同層次、不同崗位、不同工種進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