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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分工的全面發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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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家們在不再屈從於分工的個人身上看到了他們名之為‘人’的那種理想,他們把我們所闡述的整個發展過程看作是‘人’的發展過程,從而把‘人’強加於迄今每一歷史階段中所存在的個人,並把他描述成歷史的動力。這樣,整個歷史過程被看成是‘人’的自我異化過程,實質上這是因為,他們總是把後來階段的普通個人強加於先前階段的個人並且以後來的意識強加於先前的個人。”與這些“哲學家們”考察歷史的方式不同,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態》中一開始就從“現實的個人”、“有生命的個人”出發,考察分工在人類歷史發展演進的線索,勘定分工對“個人”成長、對“個人”全面發展的內在影響,並以此探究“個人”走向自由與解放的現實道路。

個人與分工的全面發展分析

吉登斯強調,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看來,“人類最初是完全共產性的動物,個體化是隨著社會分工的日益複雜化和專業化而出現的歷史產物。”“全部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因此,第一個需要確認的事實就是這些個人的肉體組織以及由此產生的個人對其他自然的關係。”在這裡,“有生命的個人”僅是作為被自然形成的共同體的臍帶束縛在一起的“有生命的個體”而存在,“這個時代的人們,雖然使人感到值得讚歎,他們彼此並沒有形成差別”,“人類差不多完全受著同他異己地對立著的、不可理解的外部大自然的支配”,“部落始終是人們的界限,無論對別一部落的人來說或者對他們自己來說都是如此:部落、氏族及其制度,都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都是自然所賦予的最高權力,個人在感情、思想和行動上始終是無條件服從的。”此時,在原始的氏族和部落中,“社會由一套團體成員共同懷有的牢固的情感和信仰所支配,個人之間並不存在多大的差異性,每個人都是整體的縮影”,因此,現代意義的具有獨立意識和社會差異性的“個人”並不存在。

這些生活在原始氏族和部落中的有“生命的個體”,為了滿足自身肉體組織的需要,必然要開展物質生產實踐活動,必然要與自然界產生物質關聯。 “一當人開始生產自己的生活資料的時候,這一步是由他們的肉體組織所決定的,人本身就開始把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人們生產自己的生活資料,同時間接地生產著自己的物質生活本身。”這些“有生命的個體”置身於先在的自然形成的群落中共同開展物質生產實踐活動,從一開始就內蘊了彼此間的相互分工。此時的分工。只是自然形成的基於人的性別、天賦、需要、偶然性等等的“自然分工”。這種“自然分工”,從一開始就伴隨著原始人的生產與生活,或者說,就是他們的生產與生活的一種現實的外在表現形式。隨著生產效率的提高,需要的增長以及作為二者基礎的人口的增多,分工得到了進一步發展。與此同時,生產力也發展起來。與日益複雜的分工和不斷擴大的生產力相攜出場的,是能夠生產出除滿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以外的剩餘產品的能力。剩餘產品的出現,一方面使物質財富的私人佔有成為可能,另一方面擴大了對勞動力的需要,使強制奴役他人勞動成為必要,這醞釀了第一次社會大分裂,分裂為兩個對立的階級:主人和奴隸、剝削者和被剝削者。正是在這種分裂中,在對私人財富的佔有和對他人勞動奴役的“渴望”中,逐步孕育出具有獨立意識和社會差異性的“個人”。與此同時,剩餘產品的出現,也反過來使交換、使跨躍部落和氏族邊界的以純粹“個人”為主體的交換成為必需,這種交換本身則又進一步造成了人類個體化的發展,不斷催生“個人”的成長。

分工的發展最終瓦解了原始氏族部落的社會結構和社會關係,如涂爾干所言,在這一過程中,人與人之間原有的“機械團結”逐步被新形成的“有機團結”所替代。在這裡,“有機團結”並不是單純來自對共同信仰和情感的接受,而是基於分工上的功能性相互依賴。換句話說,不斷髮展和完善的'分工成為聯結這些脫胎於原始氏族和部落的“分散的個人”的紐帶。“在有機團結作為社會凝聚根基的地方,集體意識‘完全覆蓋’了個人的意識,因此意味著個人之間的同一性。相比之下,有機團結以個人之間在信仰和行動上的差異性而非同一性為前提。因此,有機團結的發展、社會分工的擴大與個人主義的意識是齊頭並進的。”與這一轉變相伴隨,分工自身也發生了質的變化。分工,成為了真正具有社會意義的“社會分工”。“分工只是從物質勞動和精神勞動分離的時候起才真正成為分工。”這種“分工不僅使精神活動和物質活動、享受和勞動、生產和消費由不同的個人來分擔這種情況成為可能,而且成為現實”。

“分工包含著所有這些矛盾,而且又是以家庭中自然形成的分工和以社會分裂為單個的、互相對立的家庭這一點為基礎的。與這種分工同時出現的還有分配,而且是勞動及其產品的不平等的分配”,因而產生了私有制,產生了不同人群基於物質利益的劈分。此時,分工與私有制已經成為相等的表達方式,“對同一件事情,一個是就活動而言,另一個是就活動的產品而言。這種分工一經形成。便體現著不同利益集團(階級)的對立,產生著人的“特殊利益與共同利益的矛盾”――這一矛盾,使通過國家這種代表虛幻的“普遍”利益來進行實際的干涉和約束成為必要。於是,國家作為與實際的單個利益和全體利益相脫離的“虛幻的共同體”出現了。

分工的進一步擴大和日趨專業化,不斷塑造和推進著“個人”的發展。但卻是塑造和推進著分散在不同民族、種族、地域、國家和職業群體中的“階級的個人”、“有侷限的個人”、“屈從於分工的個人”的發展。 “只要人們還處在自然形成的社會中,就是說,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間還有分裂,也就是說,只要分工還不是出於自願,而是自然形成的,那麼人本身的活動對人來說就成為一種異己的、同他對立的力量,這種力量壓迫著人,而不是人駕馭著這種力量。”分工的發展,催生和促進了“個人”的成長,但是,也帶來了“個人”的“異化”,帶來了“個人”對分工的屈從和分工對“個人,,內在全面發展可能性的割裂與侷限。因此,揚棄分工,揚棄分工所帶來的“異化”,就成為“個人”全面發展, “個人”作為“真正的個人”而存在的必然選擇。

分工的不斷髮展和細化,推動著社會生產的發展,促使人類社會在整體上更加豐富多彩,與此同時,分工也製造了“個人”的實踐活動及其發展領域的專門化和相對固定化。這一切,在資本主義社會

達到了頂點, “在資本主義制度下,隨著分工的高度專業化、以及貨幣經濟和商品生產的發展,個體化過程也達到了其頂點。”在這一過程中,“個人”是在分工給定的範圍內追求專業化的發展,還是超出分工給定的範圍去謀求全面發展,哪一種選擇將更符合人性的需要,更有利於“個人”獨立人格的塑造,對此,不同的學者做出了完全不同的回答。

“做一個人,實際上就是做一個行為自主的人。人要想獲得這種狀態,就必須擁有真正屬於他,甚至只屬於他自己的東西,由此,他可以成為個人,而不只是對種族和群體的原始型別的單純的體現。”“為什麼說範圍廣而且比較分散的活動,要比範圍較小而且比較集中的活動更加佔有優勢呢?為什麼說比較平庸卻很全面的人,要比過一種專門而又緊湊的生活的人更加令人尊重呢?尤其是在我們通過與人合作,取人之長補己之短,使自己變得更加完善的時候。”涂爾干如是說。但是,與此不同,也與基於抽象思辨或基於經驗心理而為人的全面發展辯護的其他學者不同,在馬克思那裡,正如肖恩・賽耶斯所言,人的全面發展事實上具有“本體論”的意蘊。“在馬克思看來,人類與由一種特殊的本能驅使的、只是擁有受到限制的能力和為特殊的目的而從事受到限制的特定活動的動物不同,他們是普遍的存在,被賦予了普遍的才能和影響力。而為了完全發揮人類的潛力,我們必須從方方面面訓練這些才能和影響力。”作為“個人”,作為“現實的個人”,“我們不僅是具有需要和本能的動物。我們更是有自我意識和理性的人。與其他生物不同,我們是根據理性、道德和美的普遍原則來行事。我們能超越純粹的本能並行使自由和選擇的權利。”由此,如何在分工特別是資本主義分工發展所形塑的“現實的個人”的基礎上,揚棄分工對“個人”全面發展的束縛和限制,真正“恢復”“個人”與生俱來的完整的“自由個性”,則構成馬克思和恩格斯此時思考關注的焦點。以此出發,馬克思和恩格斯深刻地批判了分工特別是資本主義分工對人的全面發展的侷限和片面化、對人的發展的“異化”。但是,在這裡,他們的批判不是採取思辨的“哲學家們”無力的“囈語式”的批判,而是要通過對分工具有深厚歷史感的分析,去尋找分工自身發展和自我揚棄的可能性,去發現分工在人類歷史展開中所內蘊的實現“個人”全面發展的現實條件。

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分工的發展,雖然將“個人”侷限在一定的特定活動範圍內,造成了“個人”的片面發展,但是,這也增強了“個人”在某一領域的“專注”,“片面”地提升了每個人的勞動生產能力。並在整體上增加了社會創造物質財富的能力;專門化的分工將“個人”強制分配到不同的活動領域並使其從事不同的實踐活動,固然造成了“個人”生活的割裂,卻也使人類整體生活從結構到內容更加豐富和複雜,客觀地增加了社會整體的協作能力,自發地加強了人與人之間的彼此聯絡和相互需要,為“個人”重新聯合創造了可能;分工帶來生產力的大發展,不斷提高生產技術水平,為“個人”的重新聯合提供了基本的物質保障和技術條件。分工的不斷擴大,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消除了“貧窮、極端貧困的普遍化”,使“全部陳腐汙濁的東西”難以死灰復燃,在客觀上消除了人對人的依附和人對物的依附的可能性,縮減了人為生存而必須付出的必要勞動時間,擴大了人的自由閒暇,增加了人從事自由創造的活動空間。分工的進一步專業化,特別是在物質生產領域的進一步專門化,一方面增強了人在不同生產部門的流動性,使人不可能在終身侷限於某一特定的活動領域,從而使人“被迫”掌握了更多的生產技能:另一方面,分工的進一步細化和專業化,也使大機器的發明和應用成為可能,在機器大工業的背景下,“當一切專門發展一旦停止,個人對普遍性的要求以及全面發展的趨勢就開始顯露出來”,人的全面發展就將獲得更多現實的保障。

分工的進一步拓展,生產力的不斷提高,使“個人”與“個人”的普遍交往成為可能。這種普遍交往使“地域性的個人為世界歷史性的、經驗上普遍的個人所代替”,不斷改造著人們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從根本上去除了人的地域侷限性以及由此所形成的不同歷史、風俗、習慣、心理和社會意識的差異與相互敵視。普遍交往消除了民族、種族的歧視,消除了城鄉的彼此孤立和侷限,增強了人們的相互學習和了解,使生產技術和科學知識能迅速傳播、應用並不斷傳承、創新,這不僅使每個人的能力獲得了普遍的發展,也使人與人之間的結合更為緊密;普遍交往在一定程度上清除了“個人”基於自然差異和社會分立而形成的種種“種屬”上的侷限和狹隘,拓展了“個人”的視野,使“個人”能真正從自身的自我規定性出發去重新“估量”人的價值,使“個人”以普遍的純粹的“個人的差異性”為基礎去進行新的社會結合成為可能。

分工的發展,人們的生產關係和交往關係的調整,還不斷醞釀著“個人”結合方式的根本性革命。由於私有制的存在及其在資本主義社會達到頂峰,生產力的發展和分工的擴大不僅沒有帶來每個人普遍享有的物質財富的增加和個人生活領域的擴大,反而造成了人與人之間更加尖銳的對立,製造了與“現存的有錢有教養的世界”相對立的、完全“沒有財產的”人類的大多數――無產階級。無產階級的出現,不僅使反抗資本主義分工和反對一切形式的私有制具有了現實的可以憑藉的物質力量,而且,使“個人”徹底擺脫私有財產、擺脫對“物”的依附成為現實。以此為基礎,“個人”才可能不再作為“階級的個人”而是作為“真正的個人”而存在,才有可能通過完全的“個人”之間的自由聯合而結成真正的共同體,即“自由人的聯合體”――只有在這種“真正的共同體的條件下,各個人在自己的聯合中並通過這種聯合獲得自己的自由。”

分工的發展,造成了“個人”全面發展的侷限和“異化”;同時,分工的發展,也不斷生產著“個人”全面發展的可能性。如何歷史地揚棄分工對“個人”全面發展的侷限和“異化”,從而將“個人”全面發展的可能轉變為現實,這是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態》中進一步思考的問題。

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自然(包括資本主義及其以前一切與個人相對立的社會力量)所形成的強加於每一個人身上的分工,對每個人而言都是偶然的,但是它卻為每個人劃定了自身所無法超越的界限,這種界限制約著每個人全面發展的可能性:“當分工一出現之後,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動範圍,這個範圍是強加於他的,他不能超出這個範圍:他是一個獵人、漁夫或牧人,或者是一個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資料,他就始終應該是這樣的人。”而在“自由人的聯合體”中。“在共產主義社會裡,任何人都沒有特殊的活動範圍,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門內發展,社會調節著整個生產,因而使我有可能隨自己的興趣今天干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獵,下午捕魚,傍晚從事畜牧,晚飯後從事批判,這樣就不會使我老是一個獵人、漁夫、牧人或批判者。”馬克思和恩格斯始終相信,這種歷史性的轉變或者說跨越,是具有可能性的。但是,這一轉變或跨越的完成,不能依靠任何外力的介入,也不會來自於任何頭腦的自我玄思,而只能是在分工的歷史發展中,通過人與人社會關係內在的革命性變革來完成。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這種以物質生產為基礎和前提的社會關係內在的革命性變革,至少包含著相互關聯的兩個方面。

第一,“各個人必須佔有現有的生產力總和,這不僅是為了實現他們的自主活動,而且就是為了保證自己的生存。”這種佔有受到一系列現實條件的限制:首先,這種佔有受所要佔有的物件的制約,受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由此帶來的生產方式的制約,只有在機器大工業的背景下,在生產的專門化達到極限而普遍化的要求成為可能的前提下,這種共同的佔有才具有現實性;其次,這種佔有受進行佔有的“個人”的制約,只有一無所有的、“被迫”在不同生產部門中流動的、需要掌握多種專業技能的現代無產階級,“才能夠實現自己的充分的、不再受限制的自主活動,這種自主活動就是對生產力總和的佔有以及由此而來的才能總和的發揮”;最後,佔有還受到佔有所採取的方式的制約,這種佔有只有通過普遍的聯合、只有通過革命才能實現,“在革命中,一方面迄今為止的生產方式和交往方式的權力以及社會結構的權力被打倒,另一方面無產階級的普遍性質以及無產階級為實現這種佔有所必需的能力得到發展,同時無產階級將拋棄它迄今的社會地位遺留給它的一切東西。”如上所述,分工的細化和進一步專門化,為這些條件的滿足提供了現實的基礎。而一當這些條件得到了充分的實現,一當無產階級的革命,不僅是政治革命、更是社會制度和生產方式的整體性變革成為現實,則聯合起來的“個人”最終將實現對全部生產力的佔有。此時,私有制便終結了,勞動實現了向自主活動的轉化,受制約的交往轉化為個人本身的交往,“只有在這個階段上,自主活動才同物質生活一致起來,而這又是同各個人向完全的個人的發展以及一切自發性的消除相適應的。”

第二, “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條件和社會全體成員的生存條件的革命無產者的共同體中”,“各個人都是作為個人參加的。它是各個人的這樣一種聯合(自然是以當時發達的生產力為前提的),這種聯合把個人的自由發展和運動的條件置於他們的控制之下。”隨著聯合起來的“個人”對全部生產力的佔有,由“個人”自由聯合而成的社會“調節著整個生產”,而“個人”的自由創造在這種“調節”中與社會的整個物質生產生活直接同一,“個人”不再屈從於歷史中自然形成的分工給每個人劃定的固定界限,而是完全根據自己的“興趣”進行自由的創造。在這裡,“興趣”不僅僅是指心理學意義的好奇或者某種心理偏好,而是體現為人的“自由個性”、人的自我規定性;由“興趣”出發的自由創造,恰恰體現著人的本質力量的外顯,體現著人的自我價值的實現。此時,是“個人”的“興趣”和由“興趣”的差異、互補和彼此需要形成的各種自由創造將自由的個人更緊密地聯絡在一起。而過去將人們聯絡在一起並束縛人們自由發展的分工現在已經不再是聯結人與人的強制紐帶,其只不過是在“社會調節著生產”的基礎上每個人根據自己的“興趣”進行自由創造所表現出來的既有差異性又彼此需要、互為補充的新的聯合生產的外在形式。在這裡,舊式分工及其對“個人”全面發展的“異化”和割裂被真正現實地揚棄,“個人”可以完全根據自己的“興趣”、根據自己的“自由個性”自由地從事自己的創造性活動。現在,在這種由“個人”自由聯合而結成的真正的社會共同體中,雖仍然會保留有各種社會“角色”的差異,會存在不同範圍、不同領域的某種特定的實踐活動,但是,這些都不再是自然強加在“我”身上的枷鎖,不再是對“我”的具有侷限性的外在“屬性”的界定;它們僅僅是“我”自由選擇的物件,是“我”自由創造作用和指向的客體――“我”可以自由地選擇這些“角色”中的一種或多種,從事這些活動中的一項或多項。 “我”的選擇不是基於“我”的“興趣”之外的任何其他因素的影響,“我”作為真正的主體而不是作為“我”的實踐活動所施加的物件的“屬性”而存在。此時,也只有在此時, “我”才能真正獲得自由,“我”才能作為“自由的個人”、“完全的個人”而獲得真正意義上的全面發展――“在迄今為止的歷史上,一種特殊的條件總是表現為偶然的,而現在,各個人本身的獨自活動,即每個人本身特殊的個人職業,才是偶然的。”

總之,在《形態》中,馬克思和恩格斯以分工為研究視角和切入點,系統地展示和勾畫了“個人”在分工的發展演進所推動和折射的人類社會結構性變遷中追求自由、走向解放、實現全面發展的現實圖景――我們至今為止的全部歷史,馬克思主義者和無產階級的全部奮鬥歷程,都正在確證和不斷實踐這一偉大圖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