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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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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內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其基本內容必須包括以下1-7項制度,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還必須包括第8項制度,以上8項制度必須單項制定,其它相關的制度內容可併入以上8項制度中,亦可單項制定。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範本

  一、建立健全財務機構崗位責任制

各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的會計法規,結合單位型別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應的財務機構,配備相應的會計人員,制定職責分明的崗位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包括:財務機構內部崗位設定及各崗位的職責許可權(對納入會計集中核算的單位,必須設定財務管理員崗位)。

重點應當明確單位領導對財務機構的領導職責許可權;財務機構負責人的職責許可權;出納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其他會計人員的職責許可權;並在財務機構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牽制制度會計迴避制度:出納以外的人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和票據;出納人員應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儲蓄日記賬的登記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單位的會計或者出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負責人的近親不得在本單位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的近親屬不得在同一會計機構擔任會計工作;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以及會計人員因執行公務發生的財務收支,本人不得審批。

  二、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明確現金開支範圍。

2、根據單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確庫存現金(或備用金)限額的管理措施。

3、明確各項現金收入賬時間,制定控制坐支現金行為的管理措施。

4、建立庫存現金的盤存制度,保證賬實相符,並對可能發生的現金長短款的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二)銀行儲蓄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銀行儲蓄開戶、使用以及銷戶的管理措施。對出租、出借銀行卡號、簽發空頭支票及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項的處理辦法應當明確。

2、明確核對銀行賬務的管理措施。

(三)、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1、單位應當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登出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2、明確銀行預留印鑑的管理措施。對辦理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應分開保管的制度應當明確。

  三、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根據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財產物資管理等檔案規定,建立健全實物資產的管理制度,對實物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領用、盤點、保管及處置等關鍵環節進行控制,防止各種實物資產的被盜、毀損和流失。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1、明確固定資產購置、驗收管理措施。

2、為防止各種自然和人為因素的毀損,各單位應明確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維修管理措施。

3、為防止固定資產處置過程中的損失及舞弊行為,各單位應當明確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措施。

4、建立固定資產盤點制度,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的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5、對重要固定資產的保險制度應當明確。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請購、驗收程式及管理措施。

2、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專人保管制度;明確保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及有關獎懲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