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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全椒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6W)

安徽全椒縣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時間為2017年4月20日—4月26日,為方便大家瞭解安徽全椒縣事業單位今年報名相關詳細訊息,小編為大家提供2017安徽全椒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全文如下:

2017年安徽全椒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

  安徽全椒縣2017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適應我縣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需要,根據《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檔案精神,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保障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在全椒縣2017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共同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縣保密局負責招聘保密工作。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2017年縣廣播電視臺、縣水利局水利發展中心、縣水利局鎮水利站、縣農委武崗農技服務站、縣農委二郎口農技服務站、縣農委西王農技服務站、縣經開區管委會、縣金融服務中心、縣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房屋徵收辦、縣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鎮國土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檢驗所11家單位公開招聘25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詳見《全椒縣2017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四、應聘人員資格審查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國家承認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專業等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年齡可放寬到35週歲以下。年齡計算:30週歲以下,即1986年4月20日以後出生;35週歲以下,即1981年4月20以後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縣人社部門認定有過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後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的迴避關係的人員。

  五、招聘程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資訊釋出。招聘公告於4月10日在縣政府網、縣先鋒網等媒體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4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二樓會議室(縣政務中心5號樓);諮詢電話:0550-5039669。

(三)報名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其中:2017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畢業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聘用報批之前仍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相關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許可權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影印件。

2、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任職兩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專案”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稽核並填寫相關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補辦。

(1)大學生“村官”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2)“特崗教師”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3)“三支一扶”人員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製、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4)大學生服務西部志願者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原件和影印件。

3、應聘人員須填寫《全椒縣2017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張。

4、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並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

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3:1,對其他少數緊缺專業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可按2:1開考。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於4月28日(星期五)工作時間到原報名點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根據《安徽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同意繼續執行事業單位錄用人員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9〕118號)檔案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影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影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6、報考人員填寫的資訊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所報考崗位的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7、參加報考的應聘人員務必於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工作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原報名地點

領取《准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8、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要求等有關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負責解答。

(四)考試。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或《申論》兩科。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等,考試時限為90分鐘,分值為100分。《專業基礎知識》或《申論》考試主要內容詳見《崗位計劃表》“《專業基礎知識》考試類別”一欄,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上午,具體安排為:

08:00—09:30 《公共基礎知識》

10:00—12:00 《專業基礎知識》或《申論》

筆試地點設在全椒縣城區內,具體地點見准考證。

4、筆試成績公佈。筆試成績於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縣政府網、縣先鋒網上統一公佈。

筆試成績為《公共基礎知識》(佔40%)與《專業基礎知識》或《申論》(佔60%)合成成績。對經稽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專案”人員,由縣人社局在縣政府網、縣先鋒網上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式在筆試成績合成前每科加2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成成績需達到60分(含加分),低於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複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託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依次按《專業基礎知識》或《申論》成績、學歷層次、省三好學生或省雙優生、英語等級、計算機等級等方面的情況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

體檢工作由縣衛計委會同縣人社局統一組織,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祕〔2013〕208號)執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由兩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負責複查核實應聘者報名資格條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並據實撰寫考察材料。

對體檢或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後,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縣人社局將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縣政府網、縣先鋒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佈監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相關報批程式,由縣人社局下達批覆檔案,聘用單位辦理相關聘用、入編等手續。

新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社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並及時到編制部門辦理編制核銷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資訊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監督電話:0550-5011485, 0550—5039510)。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規定》(皖人發〔2002〕77號)和《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皖人社發〔2013〕2號)要求,嚴格執行人事考試政策,規範考試程式,嚴明考試紀律。

  七、本方案由全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崗位計劃表

附件2-全椒縣2017年部分事業單位報名資格審查表

附件3-服務基層專案人員情況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