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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塔城地區財政局選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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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好維護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全面加強塔城地區財政局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人才隊伍結構,現面向全地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若干名。

2017年新疆塔城地區財政局選調公告

  一、選調物件、範圍和條件

(一)選調物件範圍

全地區範圍內行政(含參公)、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

(二)選調的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立場堅定,自覺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

3.有較強的綜合文字工作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4.近兩年年度考核為合格或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會計審計類、金融類、經濟學類、法學類、漢語言文學類等專業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下;

6.從基層調入需在基層服務滿5年且達到崗位規定的服務年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單位開除公職的;

3.因犯錯誤被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部門調查的;

5.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選調程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截止於2017年7月10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郵寄報名相關資料。

3.報名要求:報名須認真填寫《塔城地區財政局面向全地區公開選調行政(含參公)、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須攜帶或郵寄本人畢業證、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須提供本人公務員(事業編)錄用表、登記表影印件各一份(須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近兩年年度考核表影印件各一份。

4.報名及郵寄資料地點和聯絡人

聯絡單位:塔城地區財政局人教科

聯絡人:潘穎潔電話:0901—6249075

手機:17797886306;QQ:2114733013郵編:834700。

(二)面試與考察

由選調單位進行面試,面試通過後由選調單位成立考察組統一考察。

(三)崗位實踐與評定

考察通過後由選調單位安排參加一定時期的崗位實踐考核,崗位實踐考核期滿後由選調單位對參選人員進行綜合評估,對崗位實踐考核優秀者,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

(四)辦理選調手續

擬選調人員報經地區相關部門同意後,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點選下載>>>塔城地區財政局行政(參公)、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