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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桃江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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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經縣編委同意,決定面向益陽市內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33人,面向桃江縣內選調事業編制人員29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6年下半年桃江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一、報考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報考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的必須是益陽市內在編在崗, 有兩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且已登記備案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事業單位職位的必須是桃江縣內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並且已辦理正式編制手續一年以上的人員。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齡、工作年限等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例如年齡上限為35週歲,即要求1981年12月1日及以後出生。

5、具體職位及條件。見《桃江縣2016年下半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程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8日至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中心(桃江縣資江北路176號)。

3.諮詢電話:0737-8883699(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 0737-8883697(縣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股)

4.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公務員(參公人員)須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影印件(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蓋章)、事業編制的須提供事業編制證明,同時提供報名職位所需的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影印件等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張,按要求填寫《桃江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或《桃江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3)(在桃江公眾資訊網上下載),經所在單位稽核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點報名,逾期不再補報。每位報考者限報考一個職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與現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尚在新錄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資格審查。縣人社局負責報考者的資格審查,審查貫穿於考試聘(錄)用全過程。報考人員所填資訊及提供相關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凡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錄)用資格。專業資格審查以《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為準,未列入目錄的`,以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共同認定的結果為準。

6.准考證領取。地點:縣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股。時間:2017年1月16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考試 1.本次選調文祕職位進行兩次筆試,其它職位採用筆試加面試,均按50%計入綜合成績。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用書。選調名額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須達到1:2方能開考,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減少該職位選調人數或取消該職位。報考職位被取消的不接受改報。 2.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面試入圍人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如擬面試人選最後一名筆試成績出現並列時,一併納入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職位,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3.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三)體檢和考察

1.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統一組織體檢。如擬確定體檢人選最後一名綜合成績出現並列時,則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選。 2.選調單位依據職位職責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對考察物件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全面考察。 3.因報考者中途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從報考同一職位的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四)錄用 根據考察、體檢情況,對擬錄用人員在《桃江公眾資訊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錄用問題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最低服務期不少於3年。

  三、其他事項

本次選調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共同組織,用人單位配合,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本公告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