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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7年揚州社保繳費基數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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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揚州社保繳費基數具體是多少呢?為了讓大家更加了解揚州社保繳費基數,下面整理了相關內容,以作為參考!

關於2017年揚州社保繳費基數相關內容

2017年8月1日起,我市下調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兩年內階段性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9%;將工傷保險費率由原來三類調整為八類行業基準費率,暫按“費率就低”原則執行;同時調整繳費基數上下限,市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上限按16800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按2550元執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工資下限按2732元執行。

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下調

降至19%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

根據省要求和《揚州市區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的通知》,昨起,兩年內階段性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9%,個人繳費比例仍為8%,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比例仍為20%。

目前,揚州市企業養老保險參保職工超過106萬人。據測算,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費率1個百分點後,每年將為全市參保企業減少支出1.92億元。很多參保人員關心,降低費率後會不會影響未來的養老金待遇?對此,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繳費水平的降低不影響參保人員的待遇享受水平。

實施工傷保險八類行業基準費率

暫按“費率就低”原則執行

根據省要求和《關於調整揚州市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工傷保險費率由原來三類(0.6%、1%、1.2%)調整為八類行業基準費率(0.6%、0.8%、1.0%、1.2%、1.4%、1.6%、1.8%、2.0%)。

各用人單位按新基準費率繳費時,除勞務派遣企業和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外,暫按“費率就低”原則執行,即:調整後繳費費率低於現繳費費率的,按調整後繳費費率執行;調整後繳費費率高於現繳費費率的,按現繳費費率執行。市區勞務派遣企業向單類別工傷風險行業派遣用工的,應經備案確認後,按所派遣用工單位的行業類別基準費率執行;向兩類及以上工傷風險行業派遣用工的,統一按1.2%的基準費率執行。

費率調整後,我市工傷保險綜合平均費率將下降0.23個百分點左右,預計全市為企業減負2000多萬元,職工工傷待遇水平不會受到影響。

市區調整社會保險有關基數

企業最低繳費基數為2550元

昨起,市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上限按16800元執行(原為14496元);繳費工資下限按2550元執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工資下限按2732元執行。

市區企業最低繳費基數由2299元調整為2550元。繳費工資下限的調整,對按最低繳費基數申報的企業和職工有一定影響;而繳費比例的下調,部分對衝了這一影響。繳費工資下限的調整,對繳費基數超過2550元的`企業則沒有影響,而繳費比例的下調,直接降低了企業成本,減輕了企業負擔。比如按3000元/月基數申報的企業職工,下調1%的企業養老保險費率,直接減負30元/月/人。

市區靈活就業人員最低繳費基數由2564元調整為2732元,具體繳費標準為: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由512元/月調整為546元/月(選擇高檔次繳費的由966元/月調整為1120元/月),醫療保險(含大病醫療救助)繳費標準由255元/月調整為272元/月。

看看“五險”繳費費率如何

多繳多得,最終惠及參保人員

每位參保職工需參加“五險”,那麼,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又該如何調整?據瞭解,我市明確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與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同步調整。

經過多次費率下調,我市的“五險”繳費費率是:養老保險:單位19%,個人8%;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大病醫療救助:單位1%,個人6元;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5%;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和生育保險0.5%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個人不需繳納。

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繳費基數與社會保險待遇掛鉤,多繳多得,最終惠及的是參保人員。根據社會保險法等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按職工工資總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且職工申報基數應在繳費工資上下限範圍內。為維護職工權益,每年省、市根據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而調整最低繳費基數,是提高參保人員社保待遇、共享經濟發展成果的重要體現。

【算賬】

專家舉例,職工某月工資條上社會保險費個人由單位代扣了300元,按照養老保險個人繳費8%、醫療保險個人繳費2%、失業保險個人繳費0.5%、大病醫療救助繳費6元來計算,該職工的繳費基數為(300-6)÷(8%+2%+0.5%)=2800元。職工就可比較出繳費基數與實際工資收入之間有沒有差距。

另外,用人單位拖欠社會保險費二個月以內的屬於一般失信行為,拖欠社會保險費二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屬於較嚴重失信行為,拖欠社會保險費六個月以上的屬於嚴重失信行為。對一般失信行為,主管地稅機關可對欠費單位採取信用提醒和誠信約談等方式。欠費金額較大的,可告知用人單位的工會、主管部門及勞動者。對較嚴重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經主管地稅機關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合認定後,可採取催繳通告等方式在社會新聞媒體、自辦媒體等公開告示,並可以報同級信用管理機構,分別列入省、市公共信用資訊系統黃、黑名單。凡是進入黃、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將在今後經營、銀行信貸等方面受到極大影響。

反推算繳費基數可查繳費“實不實”

雖然政策規定了每年的社保最低繳費基數,但企業應按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以職工實際工資收入(不得低於最低繳費基數)為基數參保繳費。那麼,職工可根據企業代扣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算一算繳費基數是多少,是不是“實打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