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職場>

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職場 閱讀(6.92K)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

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為有效防範和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切實加強環境應急工作,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按照鹿心社代省長2011年8月30日對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環境應急工作

各鄉(鎮)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突發環境事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高度重視突發環境事件預防工作,及時組織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和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全面落實環境應急工作責任制,完善預警制度,把預防突發環境問題的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要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各項工作,進一步完善應預案,加強應急值守,及時通報資訊,隨時保持通訊暢通。

突發環境問題發生後,事發鄉(鎮)政府及各有關單位要在第一時間報告縣政府和縣環保局,並安排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瞭解事故現場情況,鎖定汙染源,對汙染物質和汙染範圍、途徑、危害程度等進行基本數量的判斷,配合縣環保局向縣政府及各相關部門提出初步確認汙染因子、事

故現場監控警戒範圍、是否疏散人群、周邊人員受汙染損害的救治方法、控制事故汙染擴大的措施、預警通報區域範圍等現場應急處理(置)建議,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理(置)工作。

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務必在2012年元月31日前將突發性環境時間應急預案制定、應急物資準備、應急隊伍建設及預演、應急人員值守等情況及聯絡方式報縣環保局。

二、切實做好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特點,集中時間和力量,對各自轄(廠)區內的環境安全隱患開展一次拉網式排查。

一是重點排查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居民集中區、醫院、學校等敏感點附近的重點汙染企業。

二是重點排查危險化學品企業生產、貯存、運輸、使用等環節的環境安全隱患。

三是結合季節特點,重點排查處於敏感位置的尾礦庫環境安全隱患,督促做好防坍塌、防潰壩、防滲透等措施,防止因尾礦庫坍塌、潰壩引發的次生突發環境事件。

四是督促企業切實擔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及時整改環境安全隱患,要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督促整治到位。遇到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縣政府,並做好整改情況的跟

蹤督查。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必需在2012年元月31前將隱患排查情況報縣環保局。

三、 切實加強資訊報送和責任追究

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必須在突發環境問題發生後1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告縣政府和縣環保局,並根據處理(置)進展情況及時進行續報,突發環境問題處理(置)結束後,進行處理(置)結果報告。堅決杜絕瞞報、遲報、漏報行為,對上報資訊不及時、不準確或不報告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因應急處置不力等導致問題升級的`,紀檢監察、司法等部門將依紀、依法查處。

四、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

環境應急管理是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同時,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汪德祥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鄭前進 縣環保局局長

楊軍峰 縣人防辦副主任

成 員:胡順生 縣發改委主任

戴澤民 縣工信委主任

程步才 縣一中校長、教體局局長

周志剛 縣財政局局長

張文生 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胡算生 縣建設局局長

劉喜初 縣水務局局長

李幹南 縣農業局局長

李勝來 縣林業局局長

吳乾發 縣文廣局局長

鄭坤輝 縣衛生局局長

鄭枝成 縣統計局局長

李奇龍 縣旅遊局局長

邱發燕 縣環保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邱發燕同志兼任,辦公地點設在縣環保局(聯絡電話:2621987)。

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篇2]

公司所屬各單位:

隨著公司生產、建設規模的日益擴大,環境管理和環境保護工作所面臨的任務相應加大,為營造一個整潔美觀的工作環境和迎接國家環保部督察組的督導、檢查,根據集團公司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環境現場管理

1. 各單位要保持廠區整潔、及時清理廠區雜草、溝道通暢無雜物、道路無垃圾汙物、原料堆場有噴淋降塵設施;

2. 廢水排汙口標識明晰、排放的廢水無汙染超標現象;

3. 熱電、電石、水泥要保證鍋爐、電爐、水泥窯等除塵系統、尾氣回收除塵系統、消煙除塵系統裝置完好,執行正常。所有的廢氣排放筒、煙囪不得超標排放。如發生或可能發生因生產工藝、裝置不正常導致的汙染超標情況,須立即報告生產管理部和安全環保部。

4. 各專案組督促在建專案工程承包商做到建設工地文明施工,渣土、粉煤灰運輸車輛嚴禁裝載過滿,在運輸途中不得隨意拋灑物料。

二、環境基礎管理

1. 各分廠須有環境保護設施管理檔案和完整規範的執行記錄。

2. 確保環保設施正常執行,停用的及時報告安全環保部。煙氣線上監測系統必須完好並處於正常執行狀態,做好線上監測儀器維護保養和儀器室內環境衛生工作。

3. 水氣分廠必須密切關注進水水質、水量變化,採取有力及時的調整措施,確保正常的有機負荷和生化處理系統的穩定執行。

4. 汙水處理設施的進出水量、處理前後的汙染物濃度、工況、分析資料要完整;水處理監測、檢測儀器確保完好,能迅速有效反映水質和構築物內部環境引數來指導生產。

5. 熱電分廠做好原煤使用和入庫記錄,並做好煤質分析記錄。

6. 各分廠(部門)的環保管理人員要熟悉本單位環保狀況,掌握主要環境設施的執行情況,及時提供環境督察所需要的各類資料。

三、建設專案環境管理

專案組嚴格按照建設專案“三同時”要求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環評批覆要求做好環保設施的監督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環境事故管理

1. 各排汙單位應建立健全本單位環境事故管理規章制度和事故統計登記臺帳,建立環境汙染事故應急預案。

2. 對防治汙染的設施包括事故收集池、各類切換設施進行認真檢查,確保功能完好。

3. 各分廠應加強日常環境管理工作,掌握廠區內廢水排放動態,並及時向安環部報告。

4. 各單位要切實做好本單位環境管理工作,一旦發生環保管理缺陷和環境汙染事故將納入6月份環保考核加倍處罰。

此通知

二OO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