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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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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的基本特是很多企業和員工關心的內容之一,然而有很多的人都不明白勞動關係的一些知識。下面為您精心推薦了勞動關係的特徵,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勞動關係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勞動關係的基本特徵

1.它以勞動為目的,以勞動力與生產資料相結合為方式,在人們運用勞動能力,作用於勞動物件,實現勞動過程中發生。如果勞動力不投入使用,不和生產資料相結合,不進入勞動過程,便不會產生勞動關係,

2.勞動關係它具有自然關係和社會關係雙重屬性

3.勞動關係它的主體一方固定為勞動力所有者和支出者,即勞動者;另一方固定為生產資料佔有者和勞動力使用者,即用人單位。其中,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及前後都是勞動力的所有者,且在勞動過程中還是勞動力的支出者;用人單位以佔有生產資料作為其成為勞動力使用者的必要條件4它以勞動力的使用為核心,形成了二元權利結構。在勞關中,勞動力所有者以依法能夠自由支配勞動力,且獲得勞動力再生產保障為基本標誌5它是人身關係屬性和財產屬性相結合的社會關係6它是平等性與隸屬性兼有的社會關係。

  勞動關係的主體特徵

1.勞動力具有專屬性

勞動力是勞動者生理機能的表現,離不開勞動者人身的生理活動,故而勞動力與勞動者人身須臾不可分離,特定的 勞動力與特定的勞動者相聯絡,具有專屬的人身性。這種勞動力的專屬性,也就是勞動者主體的專屬性,特定的勞動力意味著特定的勞動者;只要勞動過程中勞動力不發生變更,那麼 勞動者也就不會也不允許發生 變更。

勞動力與勞動者是一種生理聯絡,這種生理聯絡使勞動力與勞動者具有不可分性。這種特定性使勞動力總是歸勞動者所有。所以,筆者早在幾年前就曾提出,“ 勞動法律關係的變更不包括勞動者一方主體的變更。這一觀點與傳統勞動法學的區別在於,是從人身關係的角度出發,只將勞動者一方主體變更排除。”

2.生產資料所有權的流動性

生產資料是用人單位所擁有的 財產,它與用人單位之間是一種經濟聯絡,而非生理上或者物理上的關聯,因此,生產資料可以是固定不變的存在於某一特定的 場所,但其所有權卻可以自由的在不同所有者之間流轉,而並不影響生產資料的存在,及與勞動力的結合。

公司法理論的一大創新就在於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公司股份制的出現,為企業的快速發展開闢了新的道路。股份制的所有者不斷變動,但其經營者和經營資產卻處於相對固定的狀態。這種流動性和穩定性的對立,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特別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 資本的流動性進一步加劇。而生產資料的物的穩定性並無多大改變。

  勞動關係的知識

勞動合同期限的分類: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合同的變更: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由於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勞動合同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未變更部分繼續有效。

勞動合同的終止的定義:勞動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

勞動合同的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中斷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

  勞動關係的實質

一、勞動是一種結合關係

因為從勞動關係的主體上說,當事人一方固定為勞動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稱為勞動者;另一方固定為生產資料所有者和勞動力使用者,稱用人單位(或僱主)。勞動關係的本質是強調勞動者將其所有的勞動力與用人單位的生產資料相結合。這種結合關係從用人單位的角度觀察就是對勞動力的使用,將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力作為一種生產要素納入其生產過程。在勞動關係中,勞動力始終作為一種生產要素而存在,而非產品。這是勞動關係區別於勞務關係的本質特徵,後者勞動者所有的勞動力往往是作為一種勞務產品而輸出,體現的是一種買賣關係或者加工承攬關係等。

二、從屬性的勞動組織關係

勞動關係一旦形成,勞動關係的一方———勞動者,要成為另一方———所在用人單位的成員。所以,雖然雙方的勞動關係是建立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但勞動關係建立後,雙方在職責上則具有了從屬關係。用人單位作為勞動力使用者,要安排勞動者在組織內和生產資料結合;而勞動者則要通過運用自身的勞動能力,完成用人單位交給的各項生產任務,並遵守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這種從屬性的勞動組織關係具有很強的隸屬性質,即成為一種隸屬主體間的指揮和服從為特徵的管理關係。而勞務關係的當事人雙方則是無組織從屬性。

三、勞動關係是人身關係

由於勞動力的存在和支出與勞動者人身不可須臾分離,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力,實際上就是勞動者將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內交給用人單位,因而勞動關係就其本質意義上說是一種人身關係。但是,由於勞動者是以讓渡勞動力使用權來換取生活資料,用人單位要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等物質待遇。就此意義而言,勞動關係同時又是一種以勞動力交易為內容的財產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