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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的特點有什麼基本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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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的本質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藉公共權力,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和程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制取得財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種特殊分配關係。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稅收的特點,希望能幫到大家!

稅收的特點有什麼基本特徵
  稅收的特點

(一)稅收的強制性

稅收的強制性是指稅收參與社會物品的分配是依據國家的政治權力,而不是財產權力,即和生產資料的佔有沒有關係。稅收的強制性具體表現在稅收是以國家法律的形式規定的,而稅收法律作為國家法律的組成部分,對不同的所有者都是普遍適用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不依法納稅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稅收的強制性說明,依法納稅是人們不應迴避的法律義務。我國憲法就明確規定,我國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正因為稅收具有強制性的特點,所以它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最普遍、最可靠的一種形式。

(二)稅收的無償性

稅收的無償性是就具體的徵稅過程來說的,表現為國家徵稅後稅款即為國家所有,並不存在對納稅人的償還問題。

稅收的無償性是相對的。對具體的納稅人來說,納稅後並未獲得任何報酬。從這個意義上說,稅收不具有償還性或返還性。但若從財政活動的整體來看問題,稅收是對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成本的補償,這裡又反映出有償性的一面。特別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稅收具有馬克思所說的"從一個處於私人地位的生產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會直接或間接地用來為處於私人地位的生產者謀福利"的性質,即"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當然,就某一具體的納稅人來說,他所繳納的稅款與他從公共物品或勞務的消費中所得到的利益並不一定是對稱的。

(三)稅收的固定性

稅收的固定性是指課稅物件及每一單位課稅物件的徵收比例或徵收數額是相對固定的,而且是以法律形式事先規定的,只能按預定標準徵收,而不能無限度地徵收。納稅人取得了應納稅的收入或發生了應納稅的行為,也必須按預定標準如數繳納,而不能改變這個標準。同樣,對稅收的固定性也不能絕對化,以為標準確定後永遠不能改變。隨著社會經濟條件的變化,具體的徵稅標準是可以改變的。比如,國家可以修訂稅法,調高或調低稅率等,但這只是變動徵收標準,而不是取消徵收標準。所以,這與稅收的固定性是並不矛盾的。

稅收具有的三個特徵是互相聯絡、缺一不可的,同時具備這三個特徵的才叫稅收。稅收的強制性決定了徵收的無償性,而無償性同納稅人的經濟利益關係極大,因而要求徵收的固定性,這樣對納稅人來說比較容易接受,對國家來說可以保證收入的`穩定。稅收的特徵是稅收區別於其他財政收入形式如上繳利潤、國債收入、規費收入、罰沒收入等的基本標誌。稅收的特徵反映了不同社會形態下稅收的共性。

稅收的"三性"集中體現了稅收的權威性。維護和強化稅收的權威性,是我國當前稅收徵管中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

  稅收的制度

國家稅務總局為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稅收承擔著組織財政收入、調控經濟、調節社會分配的職能。1994年稅制改革,省級以下國、地稅系統分設。

國稅系統負責徵收管理的稅種

1、增值稅;2、消費稅;3、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4、中央企業所得稅;5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企業所得稅;6、海洋石油企業企業所得稅、資源稅;7、印花稅(證券交易部分);8、境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企業所得稅(已廢除);9、中央稅的滯補罰收入;10、車輛購置稅。

地稅系統負責徵收管理的稅種

1、營業稅、2、個人所得稅、3、土地增值稅;4、城市維護建設稅;5、車船使用稅;6、房產稅;7、菸葉稅;8、資源稅;9、城鎮土地使用稅;10、耕地佔用稅;11、企業所得稅(除國稅徵管部分);12、印花稅(除國稅徵管部分);13、筵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6號,宣佈筵席稅已經失效。);14、地方稅的滯補罰收入;15、教育費附加。

  稅收的職能

稅收分為國稅和地稅。地稅又分為:資源稅、個人所得稅、個人偶然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屠宰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

稅收主要用於國防和軍隊建設、國家公務員工資發放、道路交通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科學研究、醫療衛生防疫、文化教育、救災賑濟、環境保護等領域。

稅收的職能和作用是稅收職能本質的具體體現。一般來說,稅收具有以下幾種重要的基本職能:

組織財政收入

稅收是政府憑藉國家強制力參與社會分配、集中一部分剩餘產品(不論貨幣形式或者是實物形式)的一種分配形式。組織國家財政收入是稅收原生的最基本職能。

調節社會經濟

政府憑藉國家強制力參與社會分配,必然會改變社會各集團及其成員在國民收入分配中佔有的份額,減少了他們可支配的收入,但是這種減少不是均等的,這種利益得失將影響納稅人的經濟活動能力和行為,進而對社會經濟結構產生影響。政府正好利用這種影響,有目的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引導,從而合理調整社會經濟結構。

監督經濟活動

國家在徵收取得收入過程中,必然要建立在日常深入細緻的稅務管理基礎上,具體掌握稅源,瞭解情況,發現問題,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並同違反稅收法令的行為進行鬥爭,從而監督社會經濟活動方向,維護社會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