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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例會會議管理制度(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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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例會會議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學校例會會議管理制度 1

一、校辦公室負責承辦校長辦公會、校務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及校領導委託承辦的`其他各類會議。

二、其他業務性會議,分別由教導處、總務處、各教研組、各年級等有關單位自己承辦。

三、校長辦公室負責草擬下週會議活動安排表,報校長審定,於週末發至各有關科室。各有關科室據此按時參加或組織會議,承辦會議者負責會務。

四、校長召集的各種專題會議,由校長辦公室祕書跟蹤記錄。

五、會務組織程式:

1.按每週會議安排表準備好會議室。

2.擬好會議議程,開會前一天呈送會議主持人。

3.通知到會領導,會前半小時加催。

4.會議承辦者提前半小時到達會議室(會場),按時清點到會人數,及時催請未到者。

六、做好會議記錄。校長辦公會、校務會及部分專題會議會後,要整理會議紀要。紀要一般在會後一日內完成印發。

七、學校會議室由校辦公室統一管理和安排使用。當同時召開的會議較多時,校長辦公室做好協調工作。

學校例會會議管理制度 2

第一條為加強對學校會議場所的規範化管理,確保各類會議、活動的正常開展,提高會議場所使用效率和服務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會議場所包括xx校區圖書資訊大樓十樓視訊會議室、圖書資訊大樓三樓學術報告廳、大學生活動中心大禮堂、大學生活動中心三樓多功能廳、逸夫科技樓學術報告廳,赭麓校區四號樓二樓會議室、七樓多功能廳。

第三條各會議場所原則上只供校內各單位使用,按照輕重緩急、預約先後的原則統一編排使用會議場所。

第四條申請程式

1.會議場館首先保證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其他部門申請會議場館一般採取按照申請使用時間順序統一編排使用;特殊情況使用單位可相互協商使用時間。

2.學校主辦各類會議、學術報告和演出使用會議場所,由主辦單位指定專人就具體使用要求直接與後勤管理處對接,教室與宿舍管理科安排落實。

3.校內各部門使用會議場所,需填寫《f醫學院公共活動場所使用申請表》,經後勤管理處審批同意後,由教室與宿舍管理科負責安排落實。

4.社會友好單位租借使用會議場所,需要填寫《f醫學院公共活動場所使用申請表》,經後勤管理處審批後,報請分管校長同意;在簽訂使用協議後,由教室與宿舍管理科安排使用。

第五條使用管理

1.會議場所由後勤管理處教室和宿舍管理科負責管理,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2.使用單位負責具體會務工作,含會議材料、主席臺佈置、桌牌擺放、鮮花、會標的`製作和懸掛等,若使用會議場所的儀器裝置,需在會議前一天派專人到預定會議場所進行除錯。

3.使用單位在使用會議場所期間要愛護會議室公物,保持會務場所清潔,聽從管理人員安排,不得擅自挪用室內裝置。如損壞公物,務必書面說明原因,並由損壞單位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

4.會議結束後,及時關閉空調、照明裝置、儀器裝置、門窗等,管理人員要及時通知物業保潔人員打掃衛生,並做好檢查記錄和安全防範工作。

5.會場內禁止吸菸、吃零食、隨地吐痰、亂扔口香糖等行為。嚴禁將腐蝕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會場。演出現場禁止使用人工噴霧效果。

第六條召開大型會議或演出,有大量人員和車輛進出,應提前向學校保衛處備案,並做好應急和人員疏散預案。

第七條各使用單位應負責對所舉辦的會議、學術報告和演出內容的稽核,加強對參會人員的引導和管理,造成不良後果的由使用單位單位負責。

第八條任何單位不得以虛假名義申請使用教室或改變經過稽核後的教室用途。若有違反,一經查實,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九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由後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學校例會會議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目的

第1條為規範企業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會議類別

第2條總經理辦公會

(1)總經理辦公會是由總經理本人或託付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參與人員為總經理、財務經理、專案經理及相關的部門負責人。

(3)時間原則上定為每週xxxxxxxx。

(4)例會由行政管理部轉發通知,並做好會議的相關打算工作。

(5)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整理,並於次週週xxxx呈總經理批閱後發放至各有關部門。

第3條部門例會

(1)部門例會是由各部門負責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例會時間由各部門依據部門工作特點合理支配,以不影響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原則。

第4條部門聯席會議

(1)部門聯席會議是由總經理或各職能部門經理髮起召開的跨部門協調、協作專題會議。

(2)會議由行政管理部轉發通知,並支配時間、地點。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總經理批閱後發放至各有關部門。

第5條其他會議管理

(1)行政管理部每週xxxx應將企業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編制《會議安排》並印發給企業領導和各部門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行政管理部已列入《會議安排》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別狀況需支配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xxxx天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安排》。

(3)對於參與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行政管理部有權支配合並召開。

第三章會議的打算

第6條全部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打算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安排草案、決議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座位、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第7條會議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召開,組織會議的部門會前應打算好會議議程及有關內容,並負責維護會議紀律。 第8條參會人員準時參與會議並簽到,打算好與會議有關的資料,做好會議記錄,對要求傳達的會議內容要剛好進行傳達。

第9條會議涉及機密事務,全部與會者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外傳洩密,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10條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由牽頭部門剛好書面通知有關執行部門,並負責監督落實狀況。

第四章會議記錄

第11條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依據本原則及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須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第12條集團總經理主持的.企業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祕書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規定的,依據集團總經理指定的方法實行。

第13條會議記錄員應遵守的規定

(1)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的考勤記錄,依據須要整理《會議紀要》。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稽核簽名。

第五章會議室管理

第14條會議室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如因會議須要運用會議室,須事先向行政管理部申請,由行政管理部統籌支配。

第15條會議室衛生由行政管理部支配人員負責進行,在每次會議召開前後均要進行衛生打掃,並做好日常保潔。

第16條會議室電子裝置的管理、運用和維護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否則造成裝置損壞應按價予以賠償。

第六章附則

第17條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說明。

第18條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例會會議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會議程式,提高公司總體決策管理實力和辦事效率,更好地協調工作,探討落實重大事項的對策措施和尋求解決有關問題的方法,預防和訂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順當完成公司預算考核目標,並保證公司各項管理工作規範、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對各級管理者貫徹充分授權管理的指導思想,基於公司頒發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採納誰主管誰決策、誰主管誰對過程管理的效果和結果負責、誰主管誰有權確定和處理所屬範圍內事務的管理思路。

第三條 與會人員應對會議的各自的表決看法及有關保密內容必需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的不問,不該看的的不看,並嚴格遵守執行會議的各項確定。

第四條 會議按類別、內容不同由相關單位組織,並做好會議管理。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車間、部門。

第二章 會議類別

第六條 本制度所指的會議包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生產經營協調會議、專題會議、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和接待會議等。

第七條 專題會議指公司生產管理、經營管理、平安管理、質量管理、工程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會議。

第一節 總經理辦公會

第八條總經理辦公會是對公司發展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項的探討與決策。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的決議、分解落實公司年度安排、探討確定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和投融資安排;對公司生產經營中的重大事項進行分析、探討、決策,特殊就平安生產、環保和產品質量等問題進行工作部署,明確選購、生產、銷售等關鍵環節的指導看法;探討公司重要人事任免、機構設定以及制度審議等。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半月召開一次。特別狀況可臨時召開。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等經營班子成員參與,參與會議的人員應主動發言、明確表態。

總經理辦公會探討探討專題問題時,如有必要可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第十一條 總經理辦公會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二節 中層幹部會議

第十二條中層幹部會議是公司圍繞戰略發展、重大決策和重大事項等工作而適時召開的會議。月度、季度、年度經濟分析會議是其中一項重要會議。會議傳達、落實公司管理理念、思想、重大決策、確定。通報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和發展狀況,總結工作狀況,表揚先進、指責落後,統一思想、明確責任。激發中層幹部的工作主動性,提高凝合力、戰鬥力和工作效率。

第十三條 召開中層幹部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參與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車間、部門副職及以上。

第十四條 公司中層幹部會議的組織單位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三節 經濟分析會

第十五條經濟分析會是公司對月(季)度生產經營完成狀況進行總結分析、查詢問題、制定措施並解決問題的會議。會議聽取各車間、部門有關上月工作彙報和總結,由會議主持人對此作出明確的評價,針對存在的問題分析緣由,指出安排完成較差或執行不力的責任部門或人員,提出解決方法,分析、探討和落實改進方案,明確提出並責成相關部門根據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十六條 經濟分析會原則上每月的第一個週二召開,特別狀況可臨時召開。

第十七條 召開經濟分析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參與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車間、部門副職及以上。

第十八條 公司經濟分析會議的組織單位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四節 生產經營分析會議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分析會是公司逐項檢查本期制定的各項安排完成狀況和制度執行狀況;分析生產各項指標、技術改造、市場動態、產品價格、客戶管理、原料輔料選購狀況以及存在問題,通過分析比較,找出差距,落實整改,不斷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探討解決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探討落實選購、生產、銷售等有關工作方案;對總經理辦公會、經營分析會各項決議進行實行,特殊就平安生產、環保和產品質量等問題進行詳細部署,明確產品銷售、原輔料選購的詳細方案;分析公司每週的生產成本、生產經營執行質量,提高生產執行水平、降低生產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的會議。

第十條 生產經營分析會議原則上每半個月召開一次。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由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公司經營班子成員和生產、經營、質量、倉儲、平安等相關部門及生產車間負責人蔘與。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由公司生產部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五節 生產經營協調會議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協調會是公司每週生產經營工作的通報會議。會議在聽取有關生產經營工作的回報的基礎上,剛好協調解決各車間、部門提出的問題,探討探討並提出下週生產經營工作安排。

第十四條 公司生產經營協調會議原則上每週二召開。

第十五條 生產經營協調會議由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參與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車間、部門副職及以上。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協調會詳細由公司生產部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六節 專題會議

第十七條公司專題會議是探討批准相關部門提出的生產、工藝、技改、質量、平安、工程、預算專案的實施方案;分析、探討近期成本管理、裝置管理、質量管理、平安管理、環境管理、經營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解決方法,明確並責成相關部門根據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的會議。

第十八條 公司有關生產、平安、經營、質量、平安、裝置、技改、預算等方面的專題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第十九條 專題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分管的副總經理(總助)主持,公司各車間及職能部門的相關負責人蔘與。

第三十條 專題會議由所屬分管部門組織並承辦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辦公室協調支配會議室。

第三十一條 專題會議結束後1個工作日內,由承辦部門將此方面的《專題會議紀要》經會議主持人稽核簽發後執行,同時報送上級組織備案。

第七節 部門日常管理例會

第三十二條 公司全部車間、部門必需有效地召開部門日常管理例會,並保證做到會議的質量達到公司規定的目的'。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各車間、部門的會議質量、會議時間、會議效果等進行過程抽查或評估。

第三十三條部門日常管理例會至少涵蓋如下內容:傳達貫徹股份公司及公司會議、檔案及領導指示精神;瞭解本部門及下屬本期工作完成狀況,總結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處理看法;制訂下期工作安排,訂正不正確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行為;利用科學的分析方法(如PDCA迴圈法)進行探討分析部門開展各項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定改進方法,制 訂有效的預防措施;分析部門員工提出的工作問題並探討探討相關解決方法和改進措施;以恰當的形式開展指責和自我指責,融洽成員之間的關係,營造團結進取的氛圍;支配專題培訓等。

第三十四條 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原則上每週召開一次,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必要時邀請分管領導參與。

第三十五條 公司全部車間、部門必需儲存完整的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原始簽到記錄和會議記錄,儲存期為1年。

第八節 對外接待會議

第三十六條 對外接待會議主要包括政府機關和上級領導來公司檢查、指導工作的彙報會議。

第三十七條 對外接待會議視來賓級別和來訪目的由公司總經理或相關的分管副總經理(總助)接待,相關部門負責人蔘與;屬於業務對接的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助)和指定人員接待。

第三十八條 對外接待會議屬公司層面的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聯絡和組織;屬於業務對接和專題內容的由公司對接部門負責聯絡和組織,公司辦公室可協調會議室支配接待等工作。

第九節 其他會議

第三十九條 公司黨委會、黨員大會、職代會(工代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團隊研討等其他會議,可依據實際或部門職責由公司有關部門對應組織。

第三章 會議的組織、管理和服務

第一節 會議的組織

第四十條 會議的批准

(一)臨時召開的公司級內部小範圍會議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公司級大型會議須經總經理批准。

(二)本制度已列出的會議根據規定程式批准。

第四十一條 涉及公司多個部門共同召開並有公司領導參與的會議,由會議主要牽頭部門與辦公室聯絡,備案會議狀況;需辦公室協調支配的,由辦公室統一支配。

第四十二條 會議組織包括但不限於會議通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主持人、參會人員、會場支配、會場佈置、會議設施打算、會議材料擬稿和發放、會議記錄、會議錄音錄影攝影、會議紀要以及會場橫幅、會議宣揚等。

第四十三條 會議通知

(一)會議需提前通知,一般會議應提前半個工作日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大型會議需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下發正式書面通知。

(二)會議通知包括但不限於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內容和要求等。

第四十四條 會議的打算

(一)做好會議通知。確保應到人員按時參會。

(二)做好會場的落實和支配,包括會場環境的佈置和設施檢查及服務。人員和服務用品。

(三)做好參會人員的引導和組織。

(四)重要接待會議應制定會議及接待方案,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接機接站、車輛排程、餐飲、住宿、橫幅、席卡、攝影攝像、公共活動等支配。

第節 會議室的管理與服務

第四十五條 公司1號、2號會議室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管理,其他會議室根據誰運用誰管理的原則,由相關部門自行管理。

第四十六條 會議室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於會議室的支配運用、環境保潔、設施管理、會議服務等。

第四十七條 會議室要做到會議召開前30分鐘各項工作打算結束,會後30分鐘會場清潔工作結束,特別狀況依據實際狀況另行支配。

第四十八條 公司各部門召開會議須要借用其他部門管理的會議室的,由會議主辦單位提前2小時與會議室管理部門聯絡支配。運用時,務必保持環境整齊和設施平安。 第四十九條 1號、2號會議室重要會議的服務,由辦公室依據實際狀況支配。其他日常及業務會議由會議組織部門支配服務。

第四章 會議資料管理

第一節 會議紀要的整理與印發

第五十條 會議紀要的整理和會議以其他形式公開內容由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擬寫和下發。

(一)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生產經營協調會議須整理睬議紀要,會議紀要具有與公司規章制度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專題會議依據支配整理睬議紀要。

(三)其他各類會議可視狀況整理成會議紀要和其他形式的簡報等。

學校例會會議管理制度 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會議室使用管理,提高會議室使用效率,更好服務教學、科研、藝術實踐,促進學校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會議室範圍

1.長清校區共有3個會議室,分別是:辦公樓二層的第一會議室(2024)、報告廳(2017),三層的第二會議室(3004)。

2.文東校區共有6個會議室,分別是:藝術劇場樓的第一會議室(109)、第二會議室(209)、第三會議室(213)、第四會議室(402),老幹部活動中心二層的第五會議室(219)、第六會議室(221)。

二、會議室使用管理規定

1.黨辦校辦負責學校會議室的日常管理與維護,並統籌協調安排使用。

2.會議室是學校召開各類工作會議和開展學術活動的場所,面向全校各單位、各部門開放,實行資源共享,但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安排其他活動。

3.會議室的使用實行預約申請制度,使用單位應提前1-3天向黨辦校辦行政科預約申請,並填寫“學校會議室使用申請表”,登記相關資訊,聯絡電話:xxxxxxxxxx。

4.會議室內裝置的技術支援及日常維護,由黨辦校辦安排專門人員負責,使用單位工作人員不得自行除錯。

5.使用單位應愛護會議室內公用裝置、設施,不得隨意刻畫、張貼、塗寫,不得挪動室內裝置,改變室內格局。如損壞或丟失裝置、物品,由使用單位或當事人負責賠償。

6.使用單位應保證會議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會議室內吸菸、隨地吐痰和亂扔雜物、廢紙、飲料瓶等。

7.注意安全,節約用電,會議結束後請自覺關閉電源及門窗。

8.會議室使用完畢後,使用單位應及時通知黨辦校辦工作人員,一起檢查清點會議室內各類裝置、物品,並做好交接。

9.長清校區辦公樓報告廳的使用管理,仍按照2015年10月8日施行的《關於啟用長清校區辦公樓二樓報告廳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10.黨辦校辦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質量,進一步加強規範化管理,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及時做好會議室裝置、設施的保養維護,確保會議室環境整潔、正常有序運轉,確保為各單位、各部門提供優質服務。

學校例會會議管理制度 6

為加強公司會議紀律,規範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方法。

一、會議類別:

公司會議包括年終會、月例會、部門會議、專題會、訂單評審會、公司臨時會議等。

1、年終會:由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主持,各部門負責人各自總結本部門年度工作狀況,根據公司總體要求和指標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等。

2、月例會:每月定期召開,由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主持,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出席。各自彙報當月的工作完成狀況及下月的工作安排。

3、部門會議: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自行支配,部門全體員工應當參與。但會議時間、參與人員等,不得與公司月例會及其它臨時會議衝突。

4、專題探討會:為某一事例/專案特地召開的會議,由會議提擬人召集和組織。

5、訂單評審會:為某一訂單特地召開的訂單評審會,由生產部召集和主持,業務部、選購部、財務部及其它相關負責人出席。

6、臨時會議可依據實際狀況由總經理、總經理助理或者主管組織和主持。

二、會議組織

1、公司全部會議組織遵循“誰提擬,誰主持”的`原則。

2、會議召集人需提前做好相關會前通知打算工作,會議通知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等。會議召集前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題、彙報材料、安排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打算的組織工作。

3、會議通知一般由會議召集人提前一天以上,並以郵件形式通知參會人和會務協助部門。

4、公司全部會議召開均須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並於24小時內應當將會議紀要以郵件形式傳送給相關人員。

三、會議紀律

1、公司會議全部參會人員均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

1)參會人員遲到1分鐘,必需在會前跟全體參會者誠意致歉。遲到3分鐘,則站立參與會議。

2)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未請假者視同缺席,並處於20元/次的經濟懲罰。

3)凡因通知傳達緣由造成應參與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由傳達人擔當相應懲罰。

2、參會人員須自覺遵守會議記錄,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至振動/無聲狀態,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的確因公司業務須要接聽的,須經會議主持人同意後,離開會場處理。

3、會議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四、附則

1、本制度未盡事宜,由總經辦負責說明、補充。

2、本規定由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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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會制度:

1、行政辦公會,由校長主持,每週六上午7:50召開,聽課意見彙總,研究和佈置一週工作,確定周工作要點,落實工作責任。

2、校長辦公會;由校長主持,每月一次,由分管教學工作的校長及行政校長、後勤主任教導主任、政教主任、團書記向校長彙報一個月的工作情況,研究下個月工作及學校重問題。

3、政務會議:由校長主持,校務員會成員參加,每半學期召開一次,聽取部門的工作彙報,討論研究學校的重問題。

4、教職代表會:由工會主席主持,每年召開一次,討論審議學校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財務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財務預算工作報告等;總結教師合理化建議情況,表彰被採納的、好的建議;改選校工會組織;測評學校領導班子。

5、教師全體會議:由校長主持,每學期初,期末召開一次,平時根據需要隨時召開,總結階段工作,佈置近期學校工作,傳達上級精神等。

二、會議要求:

1、議要有明確的`議題,切實做到解決實際問題。

2、解決學校重問題的會,要事先通知參加會議人員,讓參會人員做到充分的準備。

3、會方要充分發揚,讓列會的人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

4、需要表決的會,要依據組織原則,做到少數服從多數。

5、會議要形成決議,不開無結果的會,一時形不成決議的可讓到會人員進一步研究,下次會議複議。

6、決議一旦形成,由會議確定執行人,堅決執行,在執行中遇到問題要及時報告,對拖著不辦者,追究其責任。

7、會議要有專人記錄,記好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人員,會議程序,討論情況,會議決議和決議執行人,決議執行後要追記執行情況。

8、學校會議管理制度

一、教師會議由校長或各部門領導主持,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報請會議主持人批准,並辦好請假手續。特殊會議需請假不能參會,須報校長批准。

二、會議實行點名制,教師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主持人嚴格執行會議考勤,會議不請遲到假。

三、會議期間,教師要做好筆記,不準交頭接耳,不準隨意走動,不準吸咽。與會者不得帶小孩進入會場,在會議期間不得接打電話、睡覺、讀書看報、織毛衣、講話等做與會議無關的事。

四、注意會議的性。要求每個教師或有關同志發言的`,必須坦誠發表意見或建議。開會發言要言之有物,說有根據的話,不說空話。

五、注意會議的嚴肅性。會議在充分發揮的基礎上,嚴格按預定程式進行。教師未經允許不準隨意發言,更不準在會議期間聲喧譁、辱罵、攻擊,違者將作嚴肅批評,並記入師德考評分,屢教不改者,將上報上級部門備案處理。

六、注意會議內容的保密性。根據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全體與會同志必須依照保密的範圍、時限、程度進行保密。之,將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並記入師德考評分。

七、注意資訊交流。教職工有困惑不理解或屈不高興時,請主動找學校領導談談。

八、會議決議一般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必要時也可再作進一步調查分析後,於下一次會議作出決議。特殊會議的決議,參會人員有爭議時,最後由校長作出決定。

九、會議決議一經形成,全體教職工都必須堅決服從和貫徹執行。因各種原因未參加會議的,回校後與其他同志瞭解會議精神,明確工作任務,不得以沒到會為藉口而不完成工作任務。

十、會議將由專人記錄,經主持人簽字後,作為學校內部檔案存檔。

十一、教職工工作彙報、建議提供、要求提請,一般實行逐級彙報制。有事先找分管部門領導,需提交校長處理時,應由部門領導向校長報告、協商,定奪後,再交於部門領導具體實施處理意見。會議發言人要做好充分準備,應在規定時間內發言完,未安排發言的同志須徵得主持人同意方可發言。

十二、除正常開會期間外,需臨時開會的要提前出好通知,教職工時刻留意通知資訊,並按時參會。

學校例會會議管理制度 8

為了發揚,集思廣益,進一步發揮集體領導作用,以推動學校教學工作,特制訂如下會議制度。

1.校務會議:校長、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工會小組長、等參加。會議由校長主持,會議於學期初、期中、期末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主要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佈置的有關工作;討論制訂學校工作計劃;調整工作重點;總結學期工作。

2.行政會議:學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參加。由校長主持,每週星期一上午舉行,主要研究並解決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部署近期工作。

3.德育小組會議:由德育領導小組人員參加,由組長主持,每月召開次,主要研討教育工作。

4.科組長會議:由各學科科組長參加。由教導主任主持,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教學工作。

5.班主任工作會議:由全校各班班主任參加。由教導主任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學生的思想工作及班級工作,

6.家長員會會議:由家長員會人員參加。定期請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由校長支援,每學期召開會議二次,主要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需要社會協助解決的`學校問題,映家長對學校的意見。

7.教職工代表會議:一年一次,聽取教職工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見,討論研究學校重問題,並形成決議。

8.生活會議:一學期不少於二次,就學校工作暢所欲言,回顧過去,展望未來提出意見。

學校例會會議管理制度 9

會議既是學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也是落實學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加強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保證會議效果,是加強學校管理,完成學校教育教學任務的有效措施。為此,特對我校有關會議作出以下規定:

一、行政會議

1、行政會議是學校領導對學校行政工作進行研究決策、指揮檢查的`會議,屬學校最高行政會議。

2、參加行政會議的成員為:校長、副校長、各處室負責同志。出席、列席成員享有同等的發言權和表決權。

3、行政會議屬行政例會,每週星期四下午由校長主持召開。

4、行政會議著重研究、討論學校行政管理全域性性的問題。凡提交行政會議討論決策的問題,必須事先充分準備,有初步的意見或建議,以保證決策的正確性。

5、行政會議要注意聽取教職工對學校工作意見和建議,以保證決策的群眾性、正確性。

6、行政會議要維護校長對學校的決策權和指揮權,體現校長負責制,防止極端化。

7、行政會議成員每學期舉行兩次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加團結,提高戰鬥力。

二、教職工會

1、教職工會是學校進行整體教育和佈置統一工作的全校群眾性會。一般在星期五下午進行,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2、教職工會由學校行政會決定召開。也可根據學校領導批示召開。會議由校級領導主持。

3、全體教工會的主要內容為:學習有關檔案,傳達、宣讀上級批示和法規;宣佈學校工作計劃,安排、總結、講評學校全面性的工作;表彰獎勵先進,批評處理違紀事件;進行整體思想教育、理論輔導、業務培訓。

4、會議議題要認真審查,力求主題突出,內容充實,具有全面性。領導在會議上的講話要充分準備,做到事實準確,結論恰當。表揚批評有據有理,語言要精練,表達要簡明。

5、教職工要求在會上發言,需要提前與學校辦公室聯絡並將發言稿教學校審閱,未經同意不能擅自作會發言,不得在會上攻擊辱罵他人,不得尋釁鬧事。

6、全體教職工均要按時參加會議,自己遵守會議紀要,維護會秩序。

學校例會會議管理制度 10

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次數、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提高辦事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一)會議分為:

1、社長及各部部長會議,參與人員:社長、各部部長、辦公室幹事。

2、報社全體成員會議:參加物件為報社全體成員。

3、各部門會議(例會):部長及部門全體成員。

(二)社長及各部部長會議每週召開一次,時間待定,地點:翼語辦公室,各部長彙報本部門工作進展情況,討論報社近期工作方向,安排報社新的工作任務。

(三)報社全體成員會議每兩週一次定期會議,時間地點待定。其他全體成員會議為不定期會議,遇報社統一進行的'重大活動等情況下召開。

(四)各部門會議(例會)每週一次。由部長召集,會議主要討論各部門近期工作安排,人手分配,並對前期工作進行總結,討論如何執行社長及各部長會議的決定及展開本部門的工作等。各部門開會後將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會議記錄、到勤人數上報辦公室幹事。

(五)會議準時召開,現列具體考勤細則如下:

1、各種會議均須記錄並在考勤表內簽到。

2、無正當理由不到會者,視無故缺席,累計滿3次者,由辦公室幹事向社長彙報,經審議視其自動退出;

3、如因事實在不能到會者,須提前向主要負責人提交請假條。但次數達到3次者,記為無故缺席1次。

4、報社成員考勤情況都將由辦公室幹事登記在案,作為幹部考評的依據之一。

(六)會議組織者應充分做好會前準備工作,除緊急情況外,一般應至少提前1天釋出會議通知,並確保通知到個人。

(七)會議組織者應擬訂科學的會議程式,除了重要會議外,無特殊情況,會議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八)凡會議無指定主持人的,由會議成員中職務較高者主持。

(九)每次會議由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議記錄須送辦公室幹事存檔。

(十)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學校例會會議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統一會議管理模式,削減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會議管理,全部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准後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二)會務工作主要由辦公室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辦公室應予幫助。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辦公室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週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負責人主持

2、召開時間:每週一上午9:00。特別緣由須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負責人提前通知。

3、參與人員:部門負責人、部門員工由於出差等特別緣由不能參與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內容:該部門上週工作總結、本週工作安排等

(二)、公司員工週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由辦公室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2、召開時間:每週五下午4點。特別緣由須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3、參與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由於出差等特別緣由不能參與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內容:

(1)公司日常運作狀況的總結。

(2)各部門彙報上週工作任務完成狀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辦公室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月召開一次,詳細時間由總經理支配。

3、參與人員:部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由於出差等特別緣由不能參與例會的,應提前向辦公室請假。

4、會議內容: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彙報半年來的工作狀況,如工作詳細內容、工作任務執行狀況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四)、其他會議

1、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狀況,佈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嘉獎先進集體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辦公室詳細組織實施。

2、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依據實際工作須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內容主要是針對運營中出現的問題或專案有關事宜工作進行探討、佈署和總結。

四、會議召開

(一)會議支配: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與的會議或由於階段工作須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准後的會議通知單(見附件二)報辦公室,由辦公室進行統一支配,方可召開。

2、凡公司已列入會議安排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別狀況需臨時支配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並報請辦公室調整會議安排,未經辦公室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安排。

3、各部門工作例會必需聽從公司的統一支配,各部門小會不得支配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聽從大會,區域性聽從整體的原則。

4、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支配,原則上不行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別狀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准後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與,會後應主動詢問會議內容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佈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並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打算: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裝置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辦公室提前做好投影裝置連線除錯工作;

2、會議之前,辦公室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製作和設定,並依據會議級別或性質打算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款待用品;

3、特殊重大會議,應由辦公室專人負責各項打算工作,詳細包括以下內容:

3.1會議議程支配(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3.2會議資料打算(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3.3會議場所佈置;

3.4會議服務人員的支配;

3.5會議簽到表;

3.6會後事項支配。

3.7會議須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探討的議題以便打算好相關檔案材料。

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行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應當就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予以統計和限制,時間到後,無特別狀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應當強調發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佈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內容。

5、與會人員必需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具體的會議記錄,以便於會後向部門員工精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辦公室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附件一)由辦公室專人負責整理並由公司領導批閱簽發,會議紀要應分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批閱簽發並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後辦公室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彙總、分類,並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辦公室專人負責,依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並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狀況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起先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狀況。遲到則罰款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准。無故缺席者,罰款100元。

2、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與的為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2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20元,依次累加。

3、決策層人員共同參與的為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必需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30元,依次累加。

4、全部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裝置設定為無聲或振動狀態。會議期間,全部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誌、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覺有以上狀況者,一次罰款50元。

5、會議須要表決時,原則上實行少數聽從多數的方法,特別狀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200元。對於須要在會議上探討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於剛好通知全部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應當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第三十三條 附則: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說明,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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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辦公室負責承辦校長辦公會、校務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及校領導委託承辦的其他各類會議。

二、其他業務性會議,分別由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各教研組、各年級等有關單位自己承辦。

三、校長辦公室負責草擬下週會議活動安排表,報校長審定,於週末發至各有關科室。各有關科室據此按時參加或組織會議,承辦會議者負責會務。

四、校長召集的各種專題會議,由學校辦公室主任跟蹤記錄。

五、會務組織程式:

1.按每週會議安排表準備好會議室。

2.擬好會議議程,開會前一天呈送會議主持人。

3.通知到會領導,會前半小時加催。

4.會議承辦者提前半小時到達會議室(會場),按時清點到會人數,及時催請未到者。

六、做好會議記錄。校長辦公會、校務會及部分專題會議會後,要整理會議紀要。紀要一般在會後一日內完成印發。

七、學校會議室由校辦公室統一管理和安排使用。當同時召開的`會議較多時,學校辦公室做好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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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會議室是學校黨政領導研究工作、舉行會議、接待客人的重要場所,為加強學校會議室的管理,提高會議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會議室介紹

學校會議室包括綜合教學樓八樓第一會議室、第二會議室、會客室,七樓會議室、行政樓三樓會議室。具體情況如下:

第一會議室:主要用於校領導召開校務會、黨會、商議學校事、小型會議或接待來賓以及聽取各部門、各學校領導彙報工作的`場所,可容納34人。

第二會議室:主要用於校領導召開全校性會議、視訊會議、以及接待來賓的場所,可容納80人左右。

會客室:主要用於校領導接見外賓、重要來賓,可容納12人。

七樓會議室:主要用於校領導及學校各部門召開全校性會議,可容納50人左右。

行政樓三樓會議室:主要用於學校各部門召開全校性型會議,可容納50人左右。

二、會議室使用原則

1.在保證《梧州學院每週會議安排表》上安排的全校性會議外,可安排領導和各單位召開未上《梧州學院每週會議安排表》的全校性會議和接待工作。

2.各單位使用會議室,須提前一天向校長辦公室申請,並在校長辦公室行政科登記(包括使用時間、會議的主要內容)後方可安排使用。休息時間使用會議室須在工作日登記,本週不預約下週會議室。

三、管理職責

1.校長辦公室行政科負責會議室的管理和維護工作,保持會議室整潔有序,裝置完好。及時將會議室使用安排情況告知相關保潔人員,做好會前茶、水及茶具的準備工作。

2.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及相關人員應愛護會議室的各類設施,保持室內衛生,嚴禁室內吸菸,禁止聲喧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