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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事務所工作內容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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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會計事務所工作內容及流程有哪些呢?這個行業本身就是一個輔助性的部門,也就是說除了在四大(以及其他會計事務所),這個行業不為所在單位創造價值,自然的就沒什麼話語權。下面由小編為您整理出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會計事務所工作內容及流程

【會計事務所的工作內容主要有】:

1. 審查上市公司、證券公司、金融機構、三資企業、特大型企業等各類企業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 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 辦理企業改組、合併、分立、整頓、解散、破產清算及經濟鑑定、法律公證等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

4. 代理申報工商註冊登記、協助擬定經濟合同、公司章程和其他業務檔案。

5. 辦理企業整體資產評估、單項資產評估業務,包括:房地產、機械裝置、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專案的評估。

6. 工程概/預/結算編制、稽核,招投標工程標底及報價的編制,以及建設工程造價鑑定等。

7. 設計會計制度,擔任會計顧問,培訓會計人員。

8. 提供管理、會計、稅務、投資和其他諮詢服務業務。

9.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經濟業務。

【審計工作流程】:

審計作為一種監督機制,其實踐活動歷史悠久,但人們對審計的定義卻眾說紛紜。公認具有代表性且被廣泛引用的是美國會計學會1972年在其頒佈的《基本審計概念公告》中給出的審計定義,即“審計是指為了查明有關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與所制定標準之間的一致程度,而客觀地收集和評估證據,並將結果傳遞給有利害關係的使用者的系統過程”。

(一) 準備階段

一·簽訂業務和約書:

首先應該與客戶進行初步洽商,瞭解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由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託,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二·編制審計計劃:

之後編制審計計劃,作出合理安排。

第一步:瞭解被被審計經營和所屬行業的基本情況

通過7種方法瞭解:目的是編制審計計劃,在簽定審計業務約定書的瞭解是為了確定是否接受委託

(1)查閱上一年度的工作底稿;

(2)查閱行業、業務經營資料;

(3)實地察看被審計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及設施;

(4)詢問內部審計人員;

(5)詢問管理當局;

(6)確定關聯方及其交易的存在;

(7)考慮有關會計和審計公告的影響

瞭解以下6種情況

(1)業務型別、產品和服務的種類、被審計單位的地理位置以及經營特點;

(2)行業型別、行業受經濟狀況變動影響的程度、主要的產業政策和會計慣例;

(3)關聯方及其交易的存在情況;

(4)影響被審計單位及所屬行業的法律、法規;

(5)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

(6)提供給有關管理機關(如證監會)的報告的性質。

第二步:執行分析性複核程式

(1)計劃階段:確定其他審計程式的性質、時間、範圍

(2)在審計實施階段,直接作為實質性測試程式,以收集與賬戶餘額和各類交易相關的特殊認定的證據;

3)在審計報告階段,用於對被審計會計報表的整體合理性做最後的複核。

謹慎利用結果:

(1)如果分析的專案越重要,註冊會計師就越不能只依賴分析性複核來形成結論。

(2)分析性複核結果與針對相同的審計目標執行的其他審計程式的結論的一致性。

(3)對於準確性較低的專案,不應過多依賴分析程式。

(4)固有風險及控制風險的估計水平高,註冊會計師則不應過多依賴分析性複核,而應更多依賴詳細測試,以控制審計風險總水平。

第三步:初步評價重要性水平

目的.:確定所需審計證據的數量

重要性與審計風險成反向關係

重要性與審計證據成反向關係

重要性水平偏高影響審計效果,偏低影響審計效率

初評考慮因素:

(1)以往審計經驗

(2)有關法規對財務會計的要求

(3)被審單位經營規模及業務性質

(4)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的評價結果

(5)會計報表專案的性質及其相互關係

(6)會計報表各專案餘額及波動幅度

評價審計結果時:如果評價審計結果時所運用的重要性水平大大低於編制審計計劃時所確定的重要性水平,註冊會計師面臨的審計風險相對增加,應執行更多的審計程式,收集更多的審計證據。

(1)概念:指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和決策(A針對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而言B對重要性的判斷離不開特定的環境C賬戶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就是實質性測試的可容忍誤差)

(2)目的:一是為了提高審計效率。在抽樣審計條件下,為了作出抽樣決策,不能不涉及重要性。二是保證審計質量。在抽樣審計條件下,註冊會計師對未審計部分要承擔一定的風險,而風險的大小與重要性有關。

(3)與過失關係:普通過失是指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時沒有完全遵循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重大過失是指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時根本沒有遵守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或沒有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基本原則執行審計業務。

(4)如果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事項,註冊會計師運用常規審計程式通常應予以發現,但因工作疏忽而未能將重大錯報事項查出來就很可能在法律訴訟中被解釋為重大過失。如果會計報表存在多項錯報,每一處都不算重要,但綜合起來對會計報表的影響卻很大,也就是說,會計報表作為一個整體可能嚴重失實。在這種情況下,法院一般認為註冊會計師具有普通過失,而非重大過失,因為常規審計程式發現每處較小錯報事項的概率也很小。

(5)運用範圍:1、在審計計劃階段確定審計程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時應當運用重要性原則此時重要性被看做是審計所允許的可能或潛在的未發現錯報的限度,超過這個允許的限度就要實施審計程式查清楚這些錯報或漏報。2、註冊會計師在審計終結階段評價審計結果時,需要運用重要性原則。此時重要性被看做是某一錯報單獨或連同彙總的錯報,以及是否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判斷和決策的標誌。超過這一限度就要求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調整會計報表專案,若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拒絕註冊會計師的調整建議,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其對審計意見的影響。

第四步:考慮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注師無能為力,但可將檢查風險降低至可接受水平,從而將審計風險降低至可接受水平,以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為順序:

(1)高高對最低,低低對最高,中中對中

(2)高低對中,低高對中

(3)高中對較低,中高對較低

(4)中低對較高,低中對較高

經過有關實質性測試後,註冊會計師仍認為與某一重要賬戶或交易類別 的認定的有關檢查風險不能降低至可接受水平,應當發表保留或無法表示意見(不是否定意見)

第五步:對重要性認定製定初步審計策略

主要證實法:

(1)得知被審計單位內控不存在或無效

(2)執行了解內控和控制測試所花費成本,超過執行更大範圍實質性測試所需成本。

(3)通常用來審計不常發生交易的和調整分錄賬戶如:固定資產,應付債券、股本、累計折舊、預提費用、待攤費用

(4)初次審計時多采用

較低的控制風險估計水平法:

(1)內控設計合理執行有效

(2)瞭解內控和測試內控所需成本小於實質性測試的成本。

(3)通常審計大量日常交易賬記:銷售收入、應收賬款、存貨、工資

(4)連續審計用多采用

(二)實施階段

一·內控制度測評:

進行現場工作,研究和評價被審計單位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範圍。進行符合性測試,實質性測試。

瞭解內部控制執行的程式性質、時間、範圍取決因素:

(1)被審單位經營規模及業務複雜程式

(2)被審單位資料處理系統型別及複雜程式

(3)審計重要性

(4)相關內控控制型別

(5)相關內控記錄方式

(6)固定風險評估結果

瞭解內控內容:

(1)控制環境:目的評價被審單位管理當局對內控及重要性的態度、認識和措施

(2)會計系統

(3)控制程式:強調特定單項控制程式與特定認定之間的直接關係:A交易授權B職責劃分C憑證的記錄與控制D資產的接觸與記錄使用E獨立稽核

瞭解內控方法:

(1)詢問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查閱相關內控檔案

(2)檢查內控生成的檔案和記錄

(3)觀察其業務活動及內控執行情況

(4)選擇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交易和事項進行穿行測試

確定實質性測試性質、時間、範圍

不論固定風險和控制風險的評估結果如何:均應對重要賬戶或餘額進行實質性測試。

小規模企業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較高,註冊會計師應主要或全部信賴實質性測試獲取證據。

評價步驟:

(1)確認某項認定可能發生潛在的錯報或漏報

(2)那些程式可防止這些錯報或漏報

(3)執行控制測試

(4)評價所獲得證據

(5)評價該項評定控制風險

注意事項:

(1)必須通過了解和測試內控獲得證據作為評價依據

(2)充分運用專業判斷

(3)內控三要素對合計報表認定的相互影響

確定檢查風險及設計實質性測試程式

可接受檢查風險三種情況下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範圍:

(1)可接受檢查風險高:分析性複核和交易測試為主,在資產負債表日前審計為主,需要較小樣本和較少證據

(2)可接受檢查風險中:分析性複核、交易測試及餘額測試綜合運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前、日、日後審計結合運用,需要適中樣本和適量證據

(3)可接受檢查風險低:餘額測試為主,在資產負債表日、日後審計為主,需要較大樣本和較多證據.

二·獲取審計證據:

在現場勘測的同時收集相關資料,主要需要的材料有:

1、當年重大會計政策變動記錄

2、合併報表

3、合併抵消分錄

4、客戶管理部門宣告書

5、未審會計報表

6、基本概況表

7、經營環境及狀況說明

8、內部控制制度彙編

9、客戶提供法律檔案和企業情況及會計報表附註資料的目錄

10、會計科目的明細表

11、現金盤點表、銀行對賬單

12、存貨盤點表

13、固定資產盤點表

14、組織機構及管理人員結構資料

15、營業執照

16、政府批文

17、公司成立合同、協議、章程

18、納稅鑑定檔案

19、重要長期經濟合同

20、驗資報告(影印件)

21、評估報告書(影印件)

22、主要資產的所有權證明

23、內部審計審計報告

24、上一期審計報告

資料的收集結束後,要與委託方進一步溝通,深入瞭解專案。在這之後開始內部業務階段。

三·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審計工作底稿,是指註冊會計師對制定的審計計劃、實施的審計程式、獲取的相關審計證據,以及得出的審計結論作出的記錄。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證據的載體,是註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審計工作記錄和獲取的資料。它形成於審計過程,也反映整個審計過程。審計工作底稿是註冊會計師形成審計結論,發表審計意見的直接依據。及時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有助於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便於在出具審計報告之前,對取得的審計證據和得出的審計結論進行有效複核和評價。

審計工作底稿通常包括總體審計策略、具體審計計劃、分析表、問題備忘錄、重大事項概要、詢證函回函、管理層宣告書、核對表、有關重大事項的往來信件(包括電子郵件),以及對被審計單位檔案記錄的摘要或影印件等。此外,審計工作底稿通常還包括業務約定書、管理建議書、專案組內部或專案組與被審計單位舉行的會議記錄、與其他人士(如其他註冊會計師、律師、專家等)的溝通檔案及錯報彙總表等。

一般來說,每張審計工作底稿都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被審計單位名稱,即接受審計的單位或專案的具體名稱。目的在於明確審計客體。

2.審計專案名稱,即審計事項,一般是指實施審計手續的物件的名稱或某一財務報表專案名稱。如XXX業務迴圈內部控制或貨幣資金、應收賬款等會計賬目,目的在於明確審計內容,

3.會計期間或截止日,即審計內容所屬會計期間或會計時點,目的在於明確審計範圍。

4.審計過程記錄,包括實施審計手續的記錄,審計測試記錄,審計人員的判斷、評價、處理意見和建議,以及審計組討論的記錄和審計複核記錄等。目的在於記載審計人員所實施審計手續的性質、範圍及過程等內容。

5.審計事項結論,即經過審計,審計人員對該審計事項所作的結論或評價結果,目的在於記錄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為支援審計報告和意見提供依據。

6.編制者姓名及編制日期,即實施該專案審計並記錄審計工作結果的審計人員姓名及編制該工作底稿的時間,目的在於明確工作職責,以便檢查者、使用者瞭解誰可以對該工作底稿提供詳細的解釋。

7.複核者姓名及複核日期,即負責檢查審計人員工作質量的人員實施複核後的簽名及實施複核的時間,目的在於明確複核責任,便於查詢。

8.索引號及頁次,即審計人員根據一定規則統一規定的各審計事項的編號和本頁工作底稿屬於該審計事項的第幾頁的頁次,目的在於方便存取使用,便於日後參考。

9.標識,即審計符號,是審計人員用以表達各種審葉含義的書面符號,目的是為了節約時間、提高效率和方便閱讀。

10.其他應說明的事項,即審計人員根據審計工作需要,認為應當在審計工作底稿上予以記錄的其他相關事項。

注會外出查帳,寫審計底稿.方法是按照委託方提供的財務報表上進行審查,根據不同的審查專案有側重地把審查過程寫在工作底稿上.

不同的事務所有不同的工作底稿.如果是國內所會很注重憑證抽查,會追溯到原始憑證,也就是憑證的附件--發票、工資單等等,主要確認收入、費用、往來款、貨幣資金等等。一開始的任務會是抽查憑證,核對一下報表資料是否帳表一致,然後把結果客觀地寫在底稿上。此外還會有寫詢證函,盤點存貨固定資產現金等等。手工操作的機會比較多,按情況需要,要把重要的原始檔案影印備份,形成證據,也是工作底稿的一部分.

其餘的有關工作還會有審查字報備,為了到注協裡取個號。有分稅審和年審,稅審還分國稅和地稅。

(三)完成階段

一.出具報告

1、彙總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審計差異,根據錯報的重要性確定建議被審計單位調整的事項,編制賬項調整分錄彙總表、重分類調整分錄彙總表、列報調整彙總表、未更正錯報彙總表及試算平衡表。

2、與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就下列事項進行溝通,並簽字確認:

(1)審計意見的型別及審計報告的措辭;

(2)賬項調整分錄彙總表、重分類調整分錄彙總表、列報調整彙總表、未更正錯報彙總表及試算平衡表;

(3)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具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4)對完善內部控制的建議;

(5)執行該項審計業務的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

獲得被審計單位同意賬項調整、重分類調整、列報調整事項的書面確認;如果被審計單位不同意調整,應要求其說明原因,根據未更正錯報的重要性,確定是否在審計報告中預予以反映,以及如何反映。

在就上述問題與治理層溝通時,提交書面溝通函,並獲得治理層的確認。

3、編制正式的試算平衡表。

4、對財務報表進行總體複核,評價財務報表總體合理性。如果識別出以前未識別的重大錯報風險,應重新考慮對全部或部分交易、賬戶餘額、列報評估的風險是否恰當,並就此基礎上重新評價之前實施的審計程式是否充分,是否有必要追加審計程式。

5、將專案組成員間意見分歧的解決過程,記錄於專業意見分歧解決表中。彙總重大事項,仿製重大事項概要。

6、評價審計結果,形成審計意見,並草擬審計報告:

(1)對重要性和審計風險進行最終評價,確定是否需要追加審計程式或提請被審計單位作出必要調整;

①按財務報表專案確定可能的錯報金額;

②確定財務報表專案可能錯報金額的彙總數(即可能錯報總額)對財務報表層次重要性水平的影響程度;

(2)對被審計單位已審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並草擬審計報告。

7、由專案負責經理複核工作底稿。

8、由專案負責合夥人複核工作底稿。

9、必要時實施專案質量控制複核。

10、向適當的高階管理人員獲取經簽署的管理層宣告書,並確定其日期與審計報告的日期一致。

11、撰寫審計總結。

12、完成審計工作情況核對表。

13、完成業務複核表。

14、正式簽發審計報告。

在結果出來後與委託方進行結果的初步溝通,由委託方的反饋新增必要的補充資料。結合之前的成果進行完善,最後經過稽核,簽字,蓋章等手續後,由專人簽訂送達。業務 內容基本完成,之後就需要進行專案的跟蹤服務,確保委託人的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