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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學位與學歷之間的聯絡和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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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準備考研的時候,要了解清楚學位與學歷之間到底有什麼聯絡和什麼區別。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考研學位與學歷的指南攻略,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考研學位與學歷之間的聯絡和區別

  考研基本常學位與學歷的基本常識

學位不等同於學歷,獲得學位證書而未取得學歷證書者仍為原學歷。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而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學士學位證書。現在經常出現將學位與學歷相混淆的現象,如有的人學歷為本科畢業,以後通過在職人員學位申請取得了博士學位,這時,學歷仍為本科,而不能稱之為取得"博士學歷"。

在職申請學位不是學歷教育。申請人在獲得學位後,只表明其在學術上已達到碩士學位的學術水平,具有碩士學位畢業研究生的同等學力(學習能力的“力”),不涉及學歷。因此申請人的學歷並沒有改變,也不能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在職研究生則是國家計劃內,以在職人員身份,部分時間在職工作,部分時間在校學習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種型別。在職研究生在報名、考試要求及錄取辦法方面與脫產研究生相同。是經過學校錄取的正式研究生,可獲得研究生畢業的學歷。

  考研學歷的常識

學歷是指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知識訓練的學習經歷。從廣義上講,任何一段學習經歷,都可以成為學習者的“學歷”。而在社會中,人們通常所說的“學歷”則是指具有特定含義、特定價值的“學歷”,也就是說一個人具有什麼學歷,是指一個人最後也是最高層次的一段學習經歷,以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實施學歷教育、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力的學校及其它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證書為憑證。

學滿學制規定的年限,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者可以畢業,獲得畢業證書;學滿學制規定,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後有一門課程(或兩門非主要課程)考核成績不及格者,可以結束學業離校,發給結業證書;學滿一年以上而退學者可視為肄業,發給肄業證書。

各種學歷含金量的鑑別

1.公辦大學統招學歷:含金度80%~99.9%。大學聯考獨木橋,歷來都是入學難,畢業容易。是檢驗中學教育和學生學習水平分界線。(此學歷上班族或者是已經輟學者無法獲得)

2.自學考試:含金量70%~90%。自考分為大小自考,大自考由國家統一出題,含金量最高;小自考由學校出題,含金量較低。由於門檻低,報考收費低廉,所以報考人數很多。

3.成人大學聯考:含金量40%~60%。成人大學聯考是通過參加成人大學聯考而錄取,分數比普通大學聯考要低得多,比較好過關,也比較好拿畢業證,但畢業證的含金量是比較低的。

4.公辦大學網路教育招生畢業證書:含金量20~30%。入學容易,但是由於入學者層次參差不齊,大部分學校主辦,只是為了創收,所以名聲越來越差。

5.黨校函授畢業證書:含金量0%(非正規學歷)。中國最先辦的成人教育之一。專業比較單一,本科和大專無申請學位資格,現在屬於非國家承認文憑。

6.各類職業學校文憑:對於國家來說,其實是考大專和本科之前的'一個跳板和過渡。由於師資,機制用人等多種原因,培養出來的像樣的人才屈指可數。

學位

學位是標誌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包括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三種。博士是學位的最高一級。在我國“博士後”是指獲准進入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不是學位。學位授予單位以及可以授予學位的學科名單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提出,經國務院批准公佈。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授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高等學校畢業生,成績優良,且達到規定的學術水平者,可授予學士學位;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碩士(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規定學術水平者,可授予碩士(博士)學位。符合上述條件所授予的學位證書國家予以承認。

學位與學歷的聯絡與區別

學位不等同於學歷,獲得學位證書而未取得學歷證書者仍為原學歷。取得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的,不一定能夠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必須首先獲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而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現在經常出現將學位與學歷相混淆的現象,如有的人學歷為本科畢業,以後通過在職人員學位申請取得了博士學位,這時,學歷仍為本科,而不能稱之為取得了“博士學歷”。我國目前標準的高等教育學歷只分為專科、本科、碩士和博士四個層次,學位分為學士、碩士、博士三個層次。

  考研研究生培養的類別

研究生培養類別分國家計劃內非定向研究生、國家計劃內定向培養研究生、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研究生四種,這四種錄取類別在培養方式、培養費用、畢業就業時都會有不同的政策。

非定向研究生:是指在錄取時不確定未來的工作單位,在校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獎學金和其他生活待遇,畢業時應服從國家就業指導,在國家規定的服務範圍內進行安排或實行雙向選擇。非定向研究生是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培養,考生的培養費用由中央或地方財政撥款,因此,考生入學時不需交學費,國家按月發給考生一定的生活費,一般在260元左右。入學時,考生還需將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係轉到學校,畢業時就業實行“雙向選擇”。大多數考生都屬於非定向。

定向研究生:指由國家按照計劃招收,在招生時即通過合同形式明確其畢業後工作單位的研究生,其學習期間的培養費用按規定標準由國家向培養單位提供。凡屬研究生國家招生計劃服務範圍的用人單位,即高等學校,以基礎研究為主的科研機構,國家重點企業(由國家教委會商有關部門確定),由財政撥款的文化、醫藥衛生等公益事業單位,黨和國家機關以及人民解放軍對研究生的需求,均可要求定向培養研究生。除上述範圍外的用人單位對研究生的需求,不得定向培養,只能由用人單位提供培養費用,進行委託培養。培養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均不得自行擴大定向培養用人單位的範圍。定向生在錄取前,必須簽訂考生工作單位、錄取學校、考生本人三方簽署定向培養協議,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係仍留在原工作單位,畢業後按合同規定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

委託培養研究生:培養費用由委託單位提供,畢業後到委託單位工作。其它均與定向培養研究生相同。

自籌經費研究生:是招生單位根據社會需求,在培養條件、指導力量具備的前提下,用導師的科研經費、學校創收的經費或社會集資的自有經費培養的研究生。自籌經費生國家不負責分配。

錄取時,招生單位參照考生本人選擇的報考類別和考生的初試、複試成績確定錄取類別。一般說來,名次靠前的考生錄為非定向,由國家出資培養。排名往後的考生劃為自籌經費,個人出資學習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