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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梅州市大埔縣會考招生方案政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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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招生政策是每年會考結束後大家熱議的話題,因為它是考生進入高中的關鍵,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梅州市2017年會考招生政策,希望能幫到你。

2017年梅州市大埔縣會考招生方案政策公佈

  2017年梅州市大埔縣會考招生方案政策公佈

各中學、九年一貫制學校、中心國小、縣直國小,進修學校:

根據梅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梅州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梅市教招[2017]9號)的通知精神,今年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中招)仍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行全市統一報名、填報志願、考試、評卷和錄取的現代化統籌管理模式。為做好今年我縣中招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1.報名條件:

⑴本市2017年國中二年級在讀生,年齡17週歲(含17週歲)以下者,可以報名參加我市2017年會考地理、生物科考試。

⑵本市2017屆九年級畢業生,在八年級期間已經在我市參加省統一命題的地理、生物學業考試的,今年會考不用再報名,按原報名號參加我市2017年會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等7個科目考試和體育科考試。

未參加我省統一命題地理、生物學業考試的本市或外市2017屆國中畢業生(結業生或具有國中畢業同等學力),且年齡在18週歲(含18週歲)以下者,可以補報名參加我市2017年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科和生物、地理科考試以及體育科考試。

⑶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得報名。

2.報名時間:

我市國中二年級在讀生和需補報名的本市或外市2017屆國中畢業生會考報名時間安排在3月28日—4月1日。應屆國中畢業生一律在原校辦理報名手續、社青報名應持學歷證、年齡證明、單位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中學辦理。報名時,考生應向就讀學校交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相片1張(貼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體育考試成績評分登記卡)。各校統一登陸梅州教育都會網路()會考報名系統報名錄入考生資訊。各中學應將《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附件一)、《大埔縣2017年國中畢業生不參加會考報名考試學生名冊》(附件二)和《大埔縣2017年國中畢業生直接報讀中職學校學生名冊》(附件三)4月14日前準時送縣招生辦。

3.報名費用:

考生報名時需繳交考試費,收費按粵價函[2001]213文中關於考試費收費標準執行,每生每科收費10元,八年級級考生和九年級級補報名考生考試費均按10科(含體育科)收費,計每人收費100元。考務費於4月14號前交局招生辦。

4.注意事項:

(1)2016年已在我市報名參加地理、生物科學業考試,且已辦理轉學手續的國中三年級學生,可以在現就讀學校所在考點參加我市今年會考,考號不變,生源屬於現就讀學校,現就讀學校必須在市會考報名系統平臺上辦理有關轉考手續。考生在原報名學校所交考試費不轉劃,現就讀學校不得再向考生收取考試費。

(2)本省外市考生需要報名參加我市會考的,其2016年在外市參加全省統一命題的地理和生物科學業考試成績,可轉入我市(具體辦法另行通知),不是省統一命題的地理和生物科學業考試成績不能轉入,需重新報名參加該兩科考試。

(3)凡2016年在我市參加過全省統一命題的地理和生物科學業考試的考生,不得再報名參加2017年地理和生物科學業考試。

(4)八年級期間已在我市報名的考生,如果自動放棄參加我市今年會考其他各科學業考試,考試費不予退還。

(5)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會考,錄取並就讀我市高中的考生,高中畢業後需要在我市參加大學聯考的,要符合我省當年大學聯考報名條件才能在我市參加大學聯考。

二、填報志願

1.考生填報志願採取網上填報的方式,時間安排在5月25日—31日,各校應通過梅州教育都會網路登陸梅州市會考網上填報志願系統統一為考生填報志願。

2.各校應大力宣傳高中階段學校有關情況、招生章程以及有關招生規定,認真指導考生合理填報志願,同時,要根據考生自身條件和意願,讓考生自主選擇報考公辦或民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保障考生自主選擇升學的權利,確保讓更多國中畢業生升上高中階段學校。任何單位、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辦法限制考生報考,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學生只報本地的中等職業學校,不報外地的中等職業學校;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只報公辦學校,不報民辦學校。

  2017年廣東湛江會考招生政策公佈

各縣(市、區)教育局,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南三島濱海旅遊示範區社會事務局,市直屬有關學校:

為推進我市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關於印發〈湛江市教育局關於湛江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改革方案(修訂)〉的通知》(湛教〔2016〕108號)、《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2017年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17〕27)、《湛江市人民政府關於湛江市高中階段公辦學校整合工作的指導意見》(湛府〔2017〕29號)等檔案精神,現就做好我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報名考試工作管理

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我市實行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以下簡稱“會考”),全市統一報名、統一考試。

(一)報名。報名辦法按照《關於2018年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地理生物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湛教〔2017〕21號)和《關於2017年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湛教〔2017〕22號)執行。

(二)考試。考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部署、統籌安排,各縣(市、區)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1.考試科目及分值。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生物、地理、體育,其中:生物和地理兩科安排在八年級考試。各科目分值為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各120分,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各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別以50%計入總分),體育70分,總分930分。

各考試科目委託省教育考試院命題和制卷,實行統一考試、統一網上評卷和統一公佈成績。體育與健康考試按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於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確定考試辦法,具體按《關於印發2017年湛江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體育考試方案的通知》(湛教〔2017〕13號)執行。

報考體育、藝術特長生的考生,除參加上述各科目考試外,還須參加有關縣(市、區)教育局或普通高中學校組織的體育、藝術術科考試。體育、藝術特長術科考試辦法另文通知。

2.考試時間安排。

國中學業考試時間為6月20日至22日,具體安排如下:

日期

考試時間

科目

6月20日

(星期二)

上午

08:30-09:20

50分鐘

地理(八年級)

10:00-10:50

50分鐘

生物(八年級)

下午

15:00-17:00

120分鐘

語文

6月21日

(星期三)

上午

08:30-09:50

80分鐘

化學

10:30-11:50

80分鐘

思想品德

下午

15:00-16:40

100分鐘

數學

6月22日

(星期四)

上午

08:30-09:50

80分鐘

物理

10:30-11:20

50分鐘

歷史

下午

15:00-16:40

100分鐘

英語

  2017年湖南婁底會考招生政策公佈

婁底市教育局: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相關學校:

現將《婁底市2017年國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婁底市教育局

為繼續推進我市國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會考”)制度改革,根據婁底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切實規範招生行為的意見》(婁政辦函〔2009〕54號)要求,現就我市2017年會考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高我市高中階段學校的整體辦學水平和質量。堅持推進我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構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堅持國中畢業生的合理分流,促進高中階段教育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堅持促進我市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著力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堅持全市高中階段學校的資源整合,促進高中階段學校的合理佈局。堅持規範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和辦學行為,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高中教育。

二、招生計劃

(一)計劃原則

市教育局根據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完成情況和2017年全市國中畢業生人數,按照教育均衡發展和普職分流大體相當的要求,負責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統籌管理,確定年度招生規模,並分解到縣市區和市本級。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控制數,具體編制本區域內各高中學校招生的建議計劃,對民辦學校應根據其辦學條件和辦學水平予以適度傾斜。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含省市級示範性學校的指標生計劃、特長生計劃和一般計劃。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實行指導性計劃,只下達到各縣市區。市教育局對各縣市區和高中招生學校的建議計劃進行審定後,下達正式招生計劃。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直接下到各招生學校,為指令性招生計劃。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均面向全市招生,由市、縣市區中招辦統一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二)特長生計劃

普通高中根據學校條件,可以招收少量體育、音樂(含播音主持,下同)、美術特長生。特長生招生計劃數不得超過該招生學校總計劃的5%。體育、音樂、美術特長生的招生無主次之分,各招生學校要合理分配招生計劃數。特長生的報名資訊必須有相關的特長標誌並參加2017年全市統一組織的文化考試和縣市區組織的專業測試。

(三)指標生計劃

1.將雙峰一中、新化一中、冷水江一中、漣源一中不低於招生計劃的.40%作為指標生計劃分配到所屬縣市區的國中學校。

2.指標生計劃分配辦法為:(某中學國中畢業生總數/高中學校指標生招生範圍的國中畢業生總數)×該高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總數,計算結果按四捨五入的原則確定。

(四)定向培養計劃

農村國中、國小、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專項計劃由各縣市區申報,省教育廳審批下達。招生物件為計劃所在縣市區應屆國中畢業生。

三、考試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具有正式學籍的九年級學生;

2.具有正式學籍的八年級學生。

(二)報名程式

1.所有考生報名基本資訊通過全國學籍管理系統採集,所有考生影象資訊今年仍使用學籍卡代替,考生的學籍卡由全國學籍管理系統列印。

2.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會考報名。

(三)報名收費

根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財政廳關於重新發布全省教育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湘價教〔2013〕9號)檔案規定,所有考生按每生每科10元的標準繳納考試報名考務費。

四、考試科目和時間

(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

1.2017年國中畢業生計入總分的學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地理、生物10個學科。

2.九年級的語文滿分為150分;數學、英語兩科滿分均為120分;物理和化學、思想品德和歷史實行合卷考試,分科計分,各科滿分為100分,分別稱為理科綜合和文科綜合;地理、生物兩科按2016年的統考成績計入總分。

3.2017年的八年級學生必須參加生物、地理兩個學科的全市統一學業水平考試,兩科實行合卷考試,分科計分,各科滿分為100分,稱為生地綜合,考試成績將計入2018年招生錄取的會考文化總分。凡八年級沒有參加我市生物、地理統考的外地轉入學生,必須參加轉出地生物、地理統考,並提供成績證明,其生地綜合成績以2016年我市生物、地理統考平均分計入考生會考總成績。對因自然災害、學生患重大疾病或其他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參加考試的,要在當年各學科會考結束後10日內將有關情況由各縣市區彙總統一報市中招辦備案,並且作為下一年度中招錄取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