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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省石河子市會考普高招生政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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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會考招生錄取政策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是根據考生的真實情況去變動的,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7年新疆石河子會考招生錄取政策,希望能幫到你。

2017年新疆省石河子市會考普高招生政策公佈

  2017年新疆石河子會考普高招生政策公佈

各中學、高中學區管服中心:

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自治區《關於規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指導意見》(新教基〔2007〕4號)精神,在總結2016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經驗及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經研究,制定了《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學校組織九年級全體師生及學校相關人員認真學習,遵照執行,並積極向家長、社會廣泛宣傳。

高中招生實施方案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兵團教育局的統一安排部署,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自治區《關於規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指導意見》(新教基〔2007〕4號)精神,為確保師市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順利進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以有利於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為目標,取消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採用等級制加綜合素質評定的錄取辦法,構建有利於體現九年義務教育性質、有利於遏制比較嚴重的“擇校風”、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有利於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

二、組織領導

師市教育局成立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及普通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孫力軍陳立新

副組長:馬惠平牛玉江殷志鋼

成員:楊森王景輝曲坤鵬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管理師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及處理考試、招生期間發生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中招辦)

主任:殷志鋼(兼)

成員:由局紀委、基教科、成教科、教研室等科室抽人組成。

中招辦具體業務由基教科負責。

中招辦工作職責是

1、制定師市會考工作實施方案及各項規章、制度。

2、指導並檢查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及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監督檢查國中學考收費及使用情況。。

3、負責會考的考務、評卷、成績彙總、質量分析工作。

4、負責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校、內高、內職招生的建檔及錄取工作。

各有關學校也要成立中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國中學考的考務及建檔錄取工作。

三、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一)報名要求

1、具有八師石河子市學籍的2017年應屆國中畢業生必須參加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2、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截止日期為4月10日,各單位要認真填寫考生報考資料(紙質和電子報名表),於4月11日之前報送中招辦。

3、報名時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

(二)、考試科目

1.九年級畢業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漢語)、物理、化學、歷史、思想品德、體育與藝術,其中物理與化學兩科合卷,思想品德與歷史兩科合卷。在思想品德與歷史兩科合卷中,加入民族團結教育內容(含新疆地方史),分值30分。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民族團結教育(含新疆地方史)”部分的考試內容採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思想品德》(九年級全一冊)、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地方教材《新疆?民族團結教育篇》(試用)(九年級全一冊)和《中國新疆?發展篇》(試用)(九年級全一冊)。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地方教材《新疆?地方歷史篇》(試用)(八年級下冊)和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可愛的兵團》中的內容。各考試科目的分值、內容比例等要求詳見自治區和兵團聯合制定的國中學考各學科考試說明。

2.2017年國中學考英語和漢語考試聽力全部採用光碟播放,請各學校提前做好準備。

3.八年級的考試科目為生物、地理。考試樣卷由自治區、兵團按課程標準統一命制,免費向各學校提供。各學校自行制卷並按規定的時間組織考試。考試結束後應及時上報考試成績及試卷分析,以便進行質量監測評估。領取樣卷的時間為2017年5月25日,各學校應提前確定聯絡人。

4、體育與健康考試科目為:

男:1000米跑、立定跳遠、擲實心球(2kg)、1分鐘跳繩、引體向上、籃球運球。

女:800米跑、立定跳遠、擲實心球(2kg)、1分鐘跳繩、仰臥起坐、排球墊球。

其中1000米(男)、800米(女)為必測專案,其它5項為任選專案,考生可在五項中任選三項參加測試。

評分標準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考試結果按等級形式呈現。其它具體事宜詳見《師市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的安排》。

5、藝術考試科目(音樂、美術)根據《師市國中畢業藝術素養測試的指導意見》,由師市中招辦組織專家進行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查科目

1、物理、化學、生物的實驗操作為考查科目,由自治區、兵團制定測試標準,測試標準見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說明。各學校與5月10日前統一組織測試,在測試期間,自治區、兵團及石河子中招辦將組織人員進行巡視、抽查和指導。考查的`結果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其中被評定為合格、基本合格的學生享有普通高中錄取資格。

2.綜合實踐活動由各學校根據學科的課程標準自行組織考查。考查結果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

3.考查科目的成績可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考試時間

2017年自治區、兵團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表

(北京時間)

日期上午下午

6月20日10:30~12:30

語文4:30~6:30

物理、化學

6月21日10:30~12:30

數學4:30~6:30

思想品德、歷史

6月22日10:30~12:30

英語(漢語)

6月23日10:30~12:00

生物(八年級)4:30~6:00

地理(八年級)

(五)、考試形式

語文、數學、英語(漢語)以及物理與化學合卷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歷史合卷採取開卷考試。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和字典。

八年級生物學科實行閉卷考試,地理學科實行開卷考試。

各學校將八年級生物、地理學生成績彙總表電子版於7月1日前上報中招辦存檔。

(六)、成績的呈現與使用

1、國中學業文化課成績按百分制閱卷,等級呈現。學業成績按考生人數5%、10%、10%、10%、15%、15%、10%、10%、10%、5%的比例共設定A、B+、B、C+、C、D+、D、E+、E、F十個等級,對應等級值如下表:

等級AB+BC+CD+DE+EF

等級值51525355065758595100

2、體育考試,根據測試成績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體育成績等級值滿分25,劃分方式如下:

體育等級ABCD

等級值5102025

3、藝術考試,根據測試成績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藝術成績等級值滿分25,劃分方式如下:

藝術等級A(45-50分)B(35-44分)C(25-34分)D(25分以下)

等級值5102025

學業考試成績既作為國中學生升學的主要依據之一,又作為國中學生畢業的重要依據。

(七)、考場設定要求

1、按既要保證考試的信度,又要便利學生參加考試的原則,按地域分片設定考點,市區考點另行通知,團場考點每團設立一個考點。

2、考場和考生座位號由教育局中招辦統一隨機編排。

3、每考場25人,實行單人、單桌、單行,每考場設監考人員2名。每個考點只設一個不滿25人的尾數考場。

4、監考人員按片區互派。

(八)、評卷和成績彙總

1、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網上閱卷。

2、評卷和成績彙總、等級劃分工作由教育局中招辦負責組織實施。

3、嚴格遵守評卷紀律,認真按照評分標準的要求評卷。

(九)、試卷的運送、保管和回收要求

1、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試卷屬國家機密,必須按機要傳遞要求運送、保管和回收。

2、市區考點試卷由師市教育局中招辦於開考前半小時送達。

3、團場考點於6月17日派專車、專人(2人以上)領取。

4、試卷必須存放在具備機要保密條件的專室、專櫃;並有2人以上同時負責晝夜值班保管。

5、團場考點於考前1小時從保密室領取試卷;開考前20分鐘分發至各考場;開考前10分鐘監考人員當考生面拆封試卷。啟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拆封。

6、各考點必須嚴格按規定並始終在巡視員的監督下履行試卷交接手續,確保試卷安全無損,如發生失密事故,必須立即上報,同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擴散,並及時追查責任。

(十)、保障措施

1.各學校切實加強領導,從制度、程式、機構、人員、經費等方面給予保障。要落實領導責任,各學校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中招辦將建立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監督監控機制,對各學校及有關業務部門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中招辦將對考試費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國中學考費用全額用於考試各環節的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4.各學校要採取多種形式,宣傳課程改革和國中學考的有關政策,爭取社會各界對國中學考改革的廣泛理解與支援。

四、綜合素質評定

2017年國中學考仍然實行綜合素質評定。國中畢業生實行綜合素質評定是根據教育部關於實施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目標要求,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各學校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和班級評定小組,在師市教育局中招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按《師市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實施細則》於5月20日之前認真做好本校國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定工作。詳見《實施細則》。

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要以前五個學期的評定情況為客觀基礎,增加參與評定主體,切實做到過程公開透明,最大限度地控制主觀和人為因素,力求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的準確真實和客觀公正。

考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含本校報內高學生)按20%、50%、25%、5%的比例共設定A、B、C、D四個等級。

五、國中畢業要求

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既作為國中畢業生升學的主要依據之一,又作為國中學生畢業的重要依據。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八年級學業水平考試生物、地理成績及格,綜合素質評定和體育合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五科成績均在E等級以上的考生方可畢業。學業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學生,由各學校在會考成績公佈一週內自行組織補考,補考成績冊一式兩份,學校存檔一份,另一份報教育局中招辦供國中畢業證驗印查對。補考成績仍不合格者不予發放國中畢業證書。

六、普通高中報名和志願填報

(一)報考高中階段學校條件和要求

1、在師市連續實質性就讀三年(7年級、8年級、9年級),具有八師石河子市學籍的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報名,統一報教育局中招辦;

2、在師市國中階段連續實質性就讀不滿三年,具有八師石河子市學籍的非新疆戶籍的應屆畢業生,允許其會考報名,可報考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由所在學校報名,統一報教育局中招辦;

3、戶籍及房產均在市區的團場學校應屆畢業生,在就讀學校報名,統一報教育局中招辦。各學校在5月20日前持本人戶口本、房產證、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學籍資訊卡到教育局中招辦驗證、備案,過期不予辦理;

4、非本地國中畢業生,父母及本人戶籍均在八師石河子的,持轉學聯絡聯絡表、全家戶籍材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考生就讀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學籍資訊卡(蓋章)及綜合素質評定表等相關材料在會考報名前轉回師市學校就讀並在就讀學校報名;或在當地參加會考,持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會考成績證明、錄取通知書、全家戶籍材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考生就讀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學籍資訊卡(蓋章)和綜合素質評定表等相關材料到中招辦聯絡錄取事宜(7月15日—7月31日)。

(二)填報志願要求

1.堅持考生自主報考的原則。考生本人在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公佈後根據自己的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填報志願,並經家長及本人簽字認可,學校不得限制或代替考生填報志願;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中專(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均可兼報(招生學校和計劃見附件)。報考志願一經上報,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改動和補報。

2.各學校應積極引導、組織學生報考石河子職業技術學院(中專部)、石河子師範學校、石河子衛生學校、石河子電視大學中專部、石河子技師培訓學院、石河子工程技術學校、石河子中山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石河子文化藝術學校,每名考生可填報三所中職學校,報考中職學校的學生在高中招生結束後到報考學校核報。

3.考生報考普通高中時,可以報考示範性普通高中、師屬高中、團場高中、民辦高中四個批次共7個志願。

4.報考內高班未被錄取的學生,將參照師市普通高中錄取比例,錄入示範性高中(石河子第二中學)和其他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工作在自治區內高班錄取結果公示後進行。民考漢(第六中學)考生,普通高中報考志願為第二中學、高階中學。

第一批次為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只能填報一個錄取志願,也可以空缺,空缺的進入下一批次錄取。

第二批次為師屬高中,可填報二個錄取志願,第一、第二志願為二所不同學校錄取志願,也可以空缺,空缺的進入下一批次錄取。

第三批次為團場高中,可填報二個錄取志願,第一、第二志願為二所不同學校錄取志願,也可以空缺,空缺的進入下一批次錄取。

第四批次為民辦高中,可填報二個錄取志願,第一、第二志願為二所不同學校錄取志願。

所有考生錄取志願只能填報一所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高階中學面向團場招收實驗班100人,八師第二高階中學面向師市全體學生招生。

5.師市在第二中學繼續開辦“巨集志班”,面向師市招收品學兼優但因家庭貧困,完成高中學業有困難的國中畢業生。各中學遵照師市巨集志生推薦辦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學生及家長自願申請的基礎上,自下而上,逐級稽核,報師市有關部門稽核選定。報考“巨集志班”的學生不能申請保送生,可兼報其它普通高中。凡被“巨集志班”錄取的學生,可享受國家相應政策。

七、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錄取的原則

普通高中招生既要依據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身體素質;既要衡量學生髮展的現有水平,又要參考學生的成長過程;既要重視學生的全面發展,又要關注某一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現。

招生的具體要求見:《關於規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指導意見》(新教基〔2007〕4號)。

(二)錄取辦法

1.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根據考生學業等級、道德品質和報考志願,在普通高中錄取之前進行。普通高中錄取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職業院校可組織補錄。

2.普通高中堅持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相結合擇優錄取的原則,以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定結果、體育成績、藝術成績、考查科目成績、成長記錄和其他活動記錄材料,以及報考志願為錄取依據。

考生體育考試成績等級為D者(因病、身體殘疾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者除外)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D等級者,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不予錄取;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D等級者,普通高中不予錄取;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未達到B等級的考生,示範性高中不予錄取。

3.普通高中錄取根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考生報考志願情況和錄取順序,分別依次確定考生報考示範性普通高中和其它普通高中錄取標準。

4.第二、第三、第四批次普通高中錄取時,第一志願計劃錄滿的學校,不再錄取第二志願考生;第一志願計劃未錄滿的學校,從第二志願達到錄取標準且未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中,從高到低,錄滿為止。

5.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類特長生在招生計劃2%比例範圍內。高階中學面向市區學校、121團第一中學面向團場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特長生招生方案由招生學校制定,報中招辦稽核批准後方可實施。特長生招生方案在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前向社會公佈。特長生在招生學校報名、參加學校組織的加試,由中招辦統一錄取。

體育、藝術類特長生;指國中階段在全國體育比賽,自治區和兵團綜合運動會獲得單項前八名的運動員或團體前6名的主力隊員;達到國家一級運動員標準的學生。在自治區年度比賽和分齡賽中獲前6名或團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標準的學生。在市青少年田徑運動會獲前6名或團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市級球類或其它專案競賽,團體前三名(至少有6支參賽隊)的主力隊員和個人專案前三名(至少有10名參賽隊員)的隊員;達到國家三級運動員標準的學生。國中階段在教育文化行政部門舉辦的文藝匯演、美術和書法(現場作畫)比賽中獲得國家、自治區級一、二、三等獎者。

6.保送生推薦。繼續實行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制度。按照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民主推薦優秀國中畢業生直接升入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學習。保送生可享受師市出臺的相關政策。

7.2017年將從示範性高中的招生計劃內學位中劃出72.5%名額分配到招生範圍內的國中學校,計劃分配物件為本校學區內學生。

8.根據《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2016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6]4號)精神,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政策,不得未經批准擅自超計劃招生。

9.政策性照顧考生的錄取

(1)民考漢考生(僅限維吾爾、哈薩克、藏、俄羅斯,柯爾克孜、錫伯、塔塔爾、烏孜別克、達斡爾、蒙古、塔吉克族),父母一方為少數民族者加10分,父母雙方為少數民族者加50分。回族考生加10分。

(2)歸僑及其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4)現役軍人子女按學區內學生報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考生如有多項加分條件,按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不重複累計加分。以上特殊照顧考生,須出具全家戶籍材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各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由各學校在5月20日前到中招辦驗證、備案,過期不予辦理。

考生政策性加分按五科平均加在每科原始分數中,再按等級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