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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舟山各高中會考招生政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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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會考臨近,不知道大家是否全都瞭解會考招生政策?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7年浙江舟山招生政策,希望能幫到你。

2017年舟山各高中會考招生政策公佈

  2017年舟山各高中會考招生政策公佈

各縣(區)教育局,全市各初高中學校: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完善國中畢業升學考試與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改革的指導意見》(浙教基〔2014〕138號)、《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通知》(舟政辦發〔2013〕37號)和《舟山市部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調整意見》(舟教基〔2013〕83號)精神,現就做好2017年舟山會考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學業考試科目及命題

(一)考試科目。2017年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科目有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科學、社會·思品五科。

(二)命題組織。2017年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命題,依據《浙江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說明》,試卷難度係數為0.70—0.75。由市教育局委託舟山教育學院和嘉興教育學院聯合組織命題。

(三)考試形式。社會·思品開卷考試,其餘各科目閉卷考試。各科目考試均不得使用計算器。

(四)試卷分值。語文(含卷面分5分)、數學、英語(含聽力25分)各120分,科學180分,社會·思品60分(卷面分100分,按60%計入總分)。

(五)考試時間。

科目時間

6月13日

(星期二)語文

(120分鐘)9:00-11:00英語

(100分鐘)14:00-15:40

6月14日

(星期三)科學

(120分鐘)9:00-11:00社會·思品

(100分鐘)14:00-15:40

6月15日

(星期四)數學

(120分鐘)9:00-11:00

二、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2017年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按照《舟山市2007年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舟教基[2006]73號)實施。根據舟山市教育局關於印發《舟山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舟教基〔2015〕57號),從2015年七年級新生始,全面實施新的國中學生成長記錄與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2018年起,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學生國中畢業和升學的前置條件,並折算為相應分值計入升學總分,逐步與高中段招生建立更緊密的掛鉤。

1.綜合素質評價是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要求升入舟山中學、定海一中、普陀中學、岱山中學、嵊泗中學、南海實驗學校的學生,其國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須3A2P及以上;要求升入舟山市田家炳中學劃線招生的學生和要求升入白泉高中、普陀三中、六橫中學、大衢中學的學生,其國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須2A3P及以上;要求升入其他普通高中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須1A4P及以上。所有錄取的學生“品德素養”必須P等及以上。

2.申報與稽核。5月20日前,各國中學校完成本校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按附件1表格樣式(Excel)彙總後在校內公示一週,5月27日前將經公示無異議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彙總表加蓋學校公章後報各主管教育局教育科初審,市直屬學校直接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初審。

6月1日前,各主管教育局教育科(基礎教育處)完成所屬學校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初審,並將初審結果反饋各國中學校。各國中學校根據主管教育局教育科(基礎教育處)核定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通過綜合素質上報平臺(點選舟山教育網“線上服務”欄下的“素質考評”進入,使用者名稱與密碼同會考報名),於6月7日前完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入。6月10日前,由各主管教育局教育科(基礎教育處)負責,完成所屬國中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入資訊結果核對工作。如核對發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入有誤,須及時與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聯絡,經同意並授權後方能啟動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更改程式。各縣(區)教育局教育科確認所屬國中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入無誤的,須將確認稽核與錄入無誤並加蓋教育科公章的書面報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6月12日前,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將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庫發至市考試中心。

  2018年福州會考招生政策調整方案公佈

10月31日,福州市宣佈,2018年會考中招政策進行調整,投檔總分從550分提高至650分。具體調整方案如下:

理化分值提高政史計入總分

首先,考試組織方式調整,思品、歷史要閉卷考。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全省統一組織實施會考工作的通知》,2018年起,語文、思品、歷史等9門文化考試科目全部實行省級書面閉卷筆試形式。

其次,變化最大的是會考投檔計分學科及投檔分值。2018年,將物理和化學會考投檔分從2017年的滿分60分和40分,分別提高至90分和60分。思想品德和歷史學科在中招投檔時,除繼續以等級方式記載外,另分別以滿分20分作為獎勵分計入總分進行投檔錄取。2019年政史學科投檔分值將視省會考改革方案的要求而定。

其三政史首次計入投檔分,福州市教育局副局長黃林表示,提高分值主要出於兩個考慮,首先學生需要全面發展,特別是初高中銜接時候,理科的難度跨度比較大。

據悉,2020年我省會考中招改革方案還在制定中,福州市此次會考中招方案的改革就是順應趨勢,平穩過渡後和全省的方案進行銜接。

體育10分起算專案選項增加

體育會考投檔方式由等級制逐步向分數制轉化,並逐漸加大分值。2018年投檔分為10分,2019年增加到30分,同時2019年測試專案調整為四項。

按照調整方案,2018年考試專案按照耐力、速度、力量、技能的分類原則,由三項調整為四項,考生分別從四項考試選項中選擇測試專案。具體專案作出微調,一是游泳距離由100米調整為200米,二是男生增加仰臥起坐選項,女生增加斜身引體選項。

福州市教育局體衛藝處陳碩處長表示,這樣的調整是出於兩種考慮:首先專案設定更科學人性化。例如游泳距離增加一倍,鼓勵真正會游泳的孩子選擇該專案。據測算,調整後的.游泳更接近於長跑專案(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的運動效果,因此會讓考試更加公平合理。還有針對男女生分別增加的仰臥起坐和斜身引體專案,目的在於讓不同身體素質的學生有更多的選擇,也能更加均衡地進行體育鍛煉。此次體育提分增項,切合了國家對於體育教育的重視,而且計入投檔分未來還可能有增長的空間。

從2017年開始,在各區縣逐步推進會考體育測試標準化,力爭在2019年全面實現全市會考體育測試的“三個統一、一個全面”,即統一標準、統一模式、統一方法,以及全面實現考點裝置的電子化,現場考試各專案測試和成績評定,均由電子儀器裝置完成。

由於投檔分提高,為了促進公平,2018年起相應提高定向生錄取照顧分值,由現有的20分提高到25分。社會青年按會考學科投檔總分扣15分後再參加普通高中投檔錄取。

2018年,經核准體育免考的考生,體育會考成績按兩種方式計算:持有民政部門出具的殘疾證,經核准免考的考生,成績以本年度普高最低控制線以上所有考生體育考試的平均分(四捨五入)計算;免修體育科目的以及因其他嚴重疾病、傷病不能參加體育會考的考生,體育會考成績以上述平均分的80%(四捨五入)計算。

  2017年南通會考招生政策方案公佈

為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推進我市會考改革,切實做好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及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檔案要求,現就2017年我市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檔案精神,推進會考改革,建立和完善適應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素質教育要求的科學評價機制和考試招生制度,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普通高中教育和職業教育優質協調發展,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二、報考條件、規程

按照南通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南通市2017年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通教考招〔2017〕1號)執行。

三、志願填報

(一)志願填報要求

考生會考志願繼續採取考前網上統一填報,志願填報工作於6月5日前完成。

各地招生部門要按會考志願填報的統一時間安排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在考生填報志願之前,加強對考生網上填報志願的政策宣傳和操作指導,及時、完整地向考生公佈各類學校招生計劃和專業,維護考生對招生資訊的知情權,嚴禁限制、強迫或誘導考生填報某些志願或未經考生、家長同意擅自改動考生志願。

(二)志願錄取批次

1.提前批次:免費師範生、現代職教體系“3+4”試點專案、師範藝體類統招生錄取

第一小批:免費師範生錄取

第二小批:現代職教體系“3+4”試點項目錄取

第三小批:師範藝體類統招生錄取

2.第一批次:普通高中錄取

第一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國際化教育實驗班,普通高中藝體、科技特長生及與基地課程實施、創新人才培養直接相關的特長生〕

第二小批:普通高中錄取〔各縣(市、區)自定錄取批次,推薦生根據各地制定的推薦生錄取辦法錄取;空軍青少年航校錄取〕

3.第二批次:職業類學校錄取

第一小批:師範普通類統招生錄取

第二小批:五年制高職錄取

第三小批:高技、現代職教體系“3+3”試點專案、中職對口單招專業錄取

4.第三批次:中職學校註冊入學

四、畢業升學考試

全市繼續實行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與國中畢業考試“兩考合一”和“一考多分流”政策,確保義務教育鞏固率達100%。國中學生的畢業認定按《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蘇教規〔2014〕1號)執行。

繼續推進考試內容與方式改革,不斷完善“分類考試、綜合評價”、“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考試評價制度。從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測試和學業科目考試等方面對學生實行綜合評價。

(一)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指標主要包括六項指標:①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②交流與合作;③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④運動與健康;⑤審美與表現;⑥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其中①、②項評定結果為合格、不合格,其它四項評定結果為A、B、C、D四個等級。具體評價細則詳見《南通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修訂)》(通教基〔2013〕43號),評定結果由南通市基礎教育資訊化管理平臺統一歸口管理。

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過程監管,堅持評價標準,精心組織實施。要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結果公示、抽查稽核、申訴與複議以及責任追究等一系列監督制度。

(二)學業水平測試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地理、生物、音樂、美術、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與社群服務、勞動與技術、資訊科技和理化生實驗。

地理、生物學業水平測試在八年級第二學期進行,測試成績呈現方式為A、B、C、D四個等級,並作為學生升學的依據(兩科卷面分值滿分均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以下為D級)。2017屆九年級學生可以再次報名參加5月26日進行的2018屆國中畢業生地理、生物學業水平測試,兩次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按照最高等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