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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培訓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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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培訓細則1

第一章 總則

公司培訓細則

為了有計劃地組織公司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增長員工的工作知識和技能,滿足公司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制定培訓的原則在於結合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二章 培訓機構的職責

第一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公司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公司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

三、公司共性培訓課程的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四、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五、外部培訓講師的聯絡聘請管理;

六、對各部門培訓工作的檢查與指導;

七、本制度規定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稽核審批培訓事項的稽核審批;

八、新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崗位基本知識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二條 各部門培訓管理職責

一、本部門培訓計劃的制訂及實施;

二、協助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實施公共課程培訓;

三、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前和在崗培訓的計劃編制、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第三章 培 訓 類 別

第三條 按組織實施機構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兩大類;按培訓內容大致不同分為員工知識培訓、員工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三大類;按培訓物件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企業文化培訓、安全意識培訓、質量意識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六大類。

一、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由公司內部組織的包括技能競賽、野外訓練、員工上課等方式的培訓活動;

二、外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外部培訓是指公司通過外部聘請的具有專業培訓資格的培訓師通過面授、錄音、光碟等方式進行的培訓活動。

三、員工知識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讓員工瞭解公司經營基本情況,如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經營方針、經營狀況、規章制度等,便於員工參與公司活動,增強員工的自信心。

四、員工技能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完成本職工作所必備的技能,如操作技能、管理能力、處理人員關係的技能等,與此同時培養、開發員工的潛能。

五、員工態度的培訓

通過培訓,建立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培訓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培訓員工應具備的精神準備和態度。

六、新員工入職培訓

新員工入職培訓的目的在於使新員工迅速瞭解、融入工作環境,知曉在本單位最基本的工作行為準則,該做什麼,怎麼做,如何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麼錯,該如何處理。

1、 新員工的入職培訓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以及其所在的部門完成:

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的培訓內容包括:企業發展史、目前企業的基本情況,公司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等,主要教材為《員工手冊》

由部門負責的培訓內容包括:崗位技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車間工藝流程等。

七、企業文化培訓

1、目的使員工瞭解企業文化,提高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

2、培訓內容應該包括雅堂之家的發展史,組織架構、基本管理制度、經營專案與品牌,公司文化活動,員工發展通道等。

3、該部分的培訓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組織並進行培訓

第五章 培訓計劃的種類

第四條 培訓計劃按制訂實施單位、計劃期間、主要內容的不同分為以下四種: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

三、部門年度培訓計劃

四、部門月度培訓計劃

第五條 公司培訓計劃的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1、公司各部門填報《年度培訓計劃》

2、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擬編《年度培訓計劃》

3、公司負責人稽核

4、總經理批准

5、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1、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依據《年度培訓計劃》擬編《月度培訓計劃》

2、公司負責人批准

3、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第六章 培訓計劃的編制規範

第六條 內容完整

各部門或各車間的年、月度培訓計劃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下發的通知或計劃模板進行編制。培訓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培訓專案、培訓物件、培訓方式、培訓時間、授課人、課時

第七條 上報按時

1、每年的12月10前必須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上報來年的培訓計劃;

2、月度培訓計劃在計劃月度始日前3天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3、當培訓計劃發生變動時,應至少提前3天到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4、當培訓完成後,必須在一週內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遞交培訓記錄表;

第八條 制定培訓計劃的原則

1、必須符合部門業務發展需求

2、必須符合員工發展需要

3、應針對特殊工種、新入職人員制定專門的.培訓計劃

4、滿足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對人力資源的需求。

5、月度培訓計劃是實施年度計劃的具體安排。

第七章 培訓評估管理

第九條 培訓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培訓收益評估:評估培訓目的的實現情況,調查受訓員工學得怎樣。

二、培訓效果評估:評估內部培訓責任人和外聘培訓講師的培訓能力與水平,調查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教得怎樣。

三、培訓組織評估,評估培訓內容課題是否適合公司發展要求,是否受員工的歡迎,調查培訓組織責任者培訓計劃安排做得怎樣。

第十條 培訓評估方法

一、評估方式有閉卷考試、課堂作業、現場提問、評估表等方式進行,通過培訓評估表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訓評估的主要常用辦法,是通過員工填寫集培訓收益評估、培訓效果評估和培訓組織評估於一卷的《培訓評估表》來進行評估的。

二、考試考核主要用於評估培訓的收益。

第十一條 培訓評估的實施

一、每次公司內部培訓課程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培訓評估。

二、培訓評估,應根據培訓物件和內容不同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

1、培訓收益評估可以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⑴培訓內容為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專業理論知識等的培訓評估可以採用閉卷考試的方法,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⑵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做課堂作業,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講師出題,培訓組織責任人制發試卷,組織實施;也可以由學員在培訓結束後撰寫培訓小結。 ⑶以提高崗位操作技能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現場提問,現場操作的方法,在培訓計劃中作出評估安排。

⑷.培訓效果評估,可以採用由學員填寫培訓評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⑸培訓組織評估,可以採用培訓效果的評估方法,可與培訓效果同時進行。

三、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將在培訓部門完成培訓後三天內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培訓評估完成後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門備案。

第八章 培訓紀律

第十二條 培訓組織紀律

一、培訓組織責任人應在開課前做好培訓教材、教具、器材等的準備工作。

二、員工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並簽到後找到自己的受訓位置。

第十三條 課堂紀律

培訓責任人、員工在課間應關閉手機鈴聲,不準在講課時間說電話,有妨礙他人聽課的行為。 第十四條 考勤紀律

準時參加培訓簽到,因特殊情況需缺課的,應按考勤制度規定的審批許可權辦理請假手續。必須補課的應按培訓計劃要求辦理。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九章 其它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及車間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所有

公司培訓細則2

一、培訓目的

公司每年投入適當的資金和人力開展培訓,目的是規範公司的工作流程和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為了配合公司的發展戰略,提升員工素質並促進員工對企業文化的認同,促使員工掌握必要的知識和技能,提高企業、部門和員工績效,特制定《C公司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本公司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各項培訓的計劃、實施、督導、考評及建議等,均依據本制度。

三、權責劃分

1.人力資源部門權責

(1)制定、修改公司培訓制度。

(2)擬訂、呈送公司培訓計劃。

(3)收集整理各種培訓資訊並及時釋出。

(4)聯絡、組織或協助完成公司各項培訓計劃的實施。

(5)檢查、評估培訓計劃的實施情況。

(6)與財務部門配合,管理培訓費用。

(7)組建和管理公司內部培訓師隊伍。

(8)負責各項培訓的記錄和歸檔工作。

(9)與各部門配合,考察培訓效果。

(10)制定公司人力開始方案。

2.各部門權責

(1)呈報部門培訓計劃。

(2)制定部門培訓大綱。

(3)收集並提供專業培訓資訊。

(4)促進培訓的實施和注重效果反饋。

(5)確定部門內部培訓師人選。

四、培訓管理

1.總則

(1)凡本公司員工,均有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2)培訓計劃應當接受企業發展戰略指導,根據員工崗位職責並結合員工職業生涯規劃確定。

(3)公司培訓制度的訂立,培訓計劃的制訂和修改,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彙總呈報,以及培訓過程的記錄和歸檔等相關事宜,以人力資源部為主要權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提出建議,並予以配合執行。

(4)公司培訓的實施、效果反饋及評價考核等工作以人力資源部為主要權責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同時負責督導全公司的培訓執行情況,各部門應給予配合。

2.培訓計劃的制訂

(1)結合公司整體戰略目標及發展計劃,由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員工培訓需求,以及公司的培訓政策、經費預算等,於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培訓計劃,並呈報公司領導層稽核。

(2)各相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業務發展的需要,確定部門培訓需求,制訂部門培訓計劃,並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由其統籌規劃。

(3)人力資源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解年度培訓計劃,制訂季度

培訓計劃;與相關部門配合,編制培訓課程清單並呈報公司領導層。

3.培訓物件、內容和方式

(1)新員工入職培訓。新員工入職培訓是針對公司所有新進人員的培訓,目的是幫助他們儘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態。培訓形式以期性的內部方式為主。培訓內容分為常規類和專業技術類兩項,具體內容可以根據任職崗位的不同選擇。

(2)實習生導師制崗位培訓。實習生導師制崗位培訓是針對公司招收錄用的應屆畢業生進行的培訓,目的是使他們按照任職崗位的要求,儘快熟悉業務內容和工作流程。培訓以師傅帶徒弟的固定導師制形式為主。培訓內容包括思想素質的培訓、企業文化的教育、專業知識的傳授和專門技能的訓練等。

(3)全體員工內部培訓。全體員工內部培訓是指依靠公司培訓師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司內部資源,加強內部溝通與交流,形成相互支援幫助的學習氛圍。培訓形式以公司內部講座、討論會、交流會為主。培訓內容涉及公司的技術、市場、管理等多個方面。

(4)全體員工外部培訓。全體員工外部培訓是依靠外部專家的力量,促使員工掌握在本職工作上應當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技巧,以幸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進而改善部門和公司的業績。培訓形式包括聽外部公司課、參加外部交流研討會或請外部講師到公司授課等。

4.培訓的管理

(1)費用管理。由財務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培訓計劃對培訓經費作統一預算,並依據實際實施情況定期調整。人力資源部門統一負責公司所有的培訓開支,對培訓費用進行稽核;同時應當每6個月做一次培訓投資分析並呈報公司領導層。培訓費用的審批許可權限制在部門經理以及經理以上人員。所有培訓費用的報銷均須提供完整的《人員培訓審批表》作為報銷憑證的附件。

(2)出勤管理。所有培訓一經報名確認,受訓人員應提前做好準備,除特殊情況外,應準時參加。凡在公司內部舉行的培訓,參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規範;由專人負責記錄,填寫《內部培訓考勤表》,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參考資料。

(3)培訓評估。人力資源部門和相關部門負責包括對內部培訓的課程內容、準備情況、講授技巧和對外部培訓專家的課程內容、效果等的評估。對受訓人員的評估包括出勤情況和培訓反饋等。

(4)記錄及總結。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建立《員工培訓檔案》,並定期呈報。

公司培訓細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需要,規範有序地開展培訓管理工作,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XXXX公司及下屬企業的全體在崗員工。

第三條 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促進企業與在崗人員共發展。

(二)全面發展,注重能力。

(三)全員培訓,重點培養。

(四)鼓勵自學,推進學習型企業發展。

(五)把握需求,注重實效。

(六)聯絡實際,學以致用。

(七)與時俱進,不斷創新。

第二章 培訓管理體制

第四條 培訓工作實行統籌規劃、分級管理、分層負責。形成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其他用人單位的二級培訓管理體系。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和協助下,用人單位按照人員管理許可權

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培訓管理職責:

(一)負責公司培訓體系的整體規劃與調整;

(二)負責制訂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三)負責組織培訓需求調查,編制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四)負責公司各級經理及後備人員、專家及後備人才、內訓師等公司重點培訓專案的實施;

(五)負責管理公司培訓師資、培訓經費、課程體系、網上教育系統、培訓管理系統、公司主辦培訓的培訓檔案及培訓場地設施等培訓資源;

(六)負責協呼叫人單位培訓管理工作。

第六條 用人單位培訓管理職責:

(一)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制訂本用人單位年度培訓計劃,並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二)貫徹落實公司制定的培訓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三)推薦或編寫專業教材;

(四)負責本單位培訓資料的整理,並反饋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 培訓需求

培訓需求包括公司需求、用人單位需求、個人需求三個層次。培訓需求調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牽頭,各用人單位配合,通過多維度訪談、調查及分析,予以彙總。

(一)公司需求:人力資源部分析公司戰略、企業文化、年度工作重點,確定公司年度培訓重點;

(二)單位需求:各用人單位根據上一年度績效完成情況及下一年度工作重點,提出本用人單位培訓需求,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

(三)個人需求:員工個人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公司的工作重點和職業生涯發展、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分析,提出培訓需求。

第四章 培訓計劃

第八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需求分析及年度培訓經費預算,制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並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後下發公司各用人單位,由人力資源部協助制定本用人單位年度培訓計劃;

第九條 公司各專業培訓計劃的執行情況列入用人單位績效考核,人力資源用人單位以及其他用人單位須對用人單位所在員工培訓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第十條 各用人單位應積極組織在崗人員參加各類培訓,使在崗人員的能力得到持續、系統提升。年度累計平均培訓學習時限達到40小時以上。

第五章 培訓實施與協議

第十一條 培訓實施具體包括:選擇師資、場地、教材、裝置、組織學員、現場管理等內容。

第十二條 培訓實施形式要多元化,可通過培訓班、學術講座、業務研討、崗位輪換、導師輔導培養、參觀考察、網上學習、外派培訓等形式進行。根據培訓內容和人員特點,綜合運用講授、研討、案例、模擬、體驗專案實施等培訓方式,確保培訓效果。

第十三條 大力推廣網上教育,加強網上教育培訓管理,為在崗人員提供個性化、系統化的培訓,促進自學。

第十四條 根據工作需要和在崗人員能力發展需要,公司可安排在崗人員參加外派培訓。

第十五條 參加由公司支付的培訓金額(單項培訓)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的外派培訓,接受培訓者應在培訓前與公司人力資源部及所在單位簽訂服務期限協議,培訓結束後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為公司服務。員工接受培訓後在公司的服務年限原則如下:

培訓費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5萬元以下的,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培訓費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10萬元以下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培訓費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

若未滿服務年限,擅自調離公司的,按照以下方式計算補償金額:補償金額 =公司支付培訓費×( 約定服務年限-約定後實際服務年限)/約定服務年限

第十六條 培訓所需的外聘師資,由人力資源部履行相關程式後,簽訂合同執行。

第十七條 培訓主辦單位、用人單位按照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培訓實施流程及培訓紀律要求加強培訓過程管理。

第十八條 培訓主辦單位、用人單位憑培訓合同、培訓通知、培訓學員簽到表、培訓評估表、發票發起報賬,及時收集整理培訓相關資料並提交本單位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

第六章 培訓評估

第十九條 建立培訓效果四級評估機制:

(一)授課效果評估:即學員對培訓專案的主觀感受和滿意程度。由培訓主辦用人單位在培訓結束後實施,評估結果彙總後提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同時評估結果作為供應商付款依據;

(二)學習效果評估:主要是考核培訓者對培訓課程的掌握程度。由培訓主辦單位在培訓結束後組織相應考核。考核結果彙總後提交人力資源部;

(三)行為效果評估:評估學員培訓後行為方式的改變程度。由人力資源部牽頭組織,其他用人單位配合實施。對

公司重點培訓專案開展行為效果評估,評估在培訓結束三個月後實施,由學員所在用人單位對其工作行為、工作能力、工作態度進行比對評估,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四)工作績效評估:主要評估培訓專案引起的業務結果的變化。由人力資源部牽頭組織,其他用人單位配合實施。對公司重點培訓專案開展工作績效評估,由學員所在用人單位對其績效結果進行比對評估,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七章 培訓經費管理

第二十條 各用人單位在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時,需同時提出各培訓專案費用預算,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稽核,按照公司審批的培訓專案將預算列入各用人單位預算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用人單位因業務發展需要,需增加計劃外培訓或已列入培訓計劃但超出預算的培訓專案,應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並提供經費預算,按照公司預算審批流程審批後實施。

第二十二條 在崗人員經批准外出參加培訓學習,須憑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用人單位出具的“外出培訓學習證明書”,按照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章 學歷(學位)教育

第二十三條 在職學歷(學位)教育包括碩士和博士

研究生兩個層次。申報學歷(學位)應高於現有學歷(學位)。

第二十五條 學歷(學位)教育嚴格遵循“專業對口,學以致用,工作需要,業餘學習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六條 在崗人員的學歷(學位)教育,包括公派學習和自主學習兩種方式。公派學習指公司根據人才培養需要,選派人員參加的學歷(學位)教育;自主學習指根據本人及工作需要,自主要求參加的學歷(學位)教育。公司鼓勵在崗人員參加在崗不脫產的自主學歷(學位)教育。

第二十七條 學歷(學位)教育管理流程

(一)公派學習管理流程:

1、申報流程:原則上採用符合條件在崗人員自願報名、填寫《學歷(學位)教育審批表》、用人單位推薦、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篩選,報公司領導審批;

2、備案及檔案管理流程:經批准後,參加學歷(學位)教育考試並被錄取的,須持錄取通知書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後,應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學歷(學位)稽核登記並存檔。

3、 報銷流程:參加公派學習的在崗人員憑審批材料及學費、教材費發票到本單位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二)自主學習管理流程: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填

寫《學歷(學位)教育審批表》,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考試後須將錄取通知書、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後,應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學籍檔案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學歷(學位)稽核登記。人力資源部應將其學籍檔案存入個人檔案。

第二十八條 自主參加不脫產學習佔用工作時間的,按公司事假管理規定執行;自主參加脫產學習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取得學歷(學位)後,參加公司外部招聘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第二十九條 公派學習的學費、教材費等由公司統一支付,差旅費按照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自主學習的學費、教材費、差旅費等由個人支付。

第三十條 公派學習期間,由直接主管和公司領導參照校方提供的學習成績、學習表現進行績效評估,績效評估結果納入所在用人單位的績效等級分佈比例。

第三十一條 為鼓勵在崗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對自費學習,在崗人員學習期間每年度績效評估等級均為良好及以上的,公司設立一次性獎學金。獎學金標準如下:

第三十二條 自費學習在獲得國家教育部承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後,憑《學歷(學位)教育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到人力資源部辦理一次性獎學金領取手續。

第三十三條 在崗人員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在本辦法下發之後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審批後,可享受本規定的獎勵待遇。

第三十四條 公司公派或個人申請經公司批准接受學歷(學位)教育的在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公司公派學習待遇或一次性獎學金待遇:

(一)學習期間違法亂紀,受到行政或黨紀處分的;

(二)學習期間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三)在公司年度考核中,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

(四)違反公司獎懲制度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與本辦法不符的,按本辦法執行。

公司培訓細則4

一、總 目

第一條 本計劃以系統性為特徵,目的是完善本公司的員工培訓。

第二條 本公司為儲備人才的長期培訓或短期培訓,均需依本章所列之條例進行。

二、培訓目標

第三條 本節所列培訓目標,是為了人事部門進行培訓時提供一定的參考。

第四條 凡計劃培訓時,首先確定這一培訓是新進員工培訓或在職培訓。

第五條 訂立目標時應注意如下事項:

1.是否希望改進在職人員的工作效率?

2.是否希望通過培訓改進員工工作表現?

3.是否需要為在職人員未來發展或變動工作做準備?

4.是否需要通過培訓使員工有資格晉升?

5.是否是為減少意外,加強安全的工作習慣?

6.是否是為改善在職人員的工作態度,尤其是減少浪費的習慣?

7.是不是需要改善材料處理加工方法,以打破生產技術上的瓶頸現象?

8.是否是培訓新進員工以適應其工作?

9.是否需要教導新員工瞭解全部生產過程?

10.是否是培養在職人員的指導能力,以便在工廠擴充時,指導新進員工?

三、學習方針

第六條 確定培訓目標後,需確定學習的主題,下列各項,可以幫助人事部門決定在職人員瞭解其義務、責任與學習態度。

1.是否可以用工作分析來配合培訓?

2.是否有品質標準以供培訓者學習之用?

3.是否有某些技術或工作方法必須予以指導?

4.是否在安全操作方面需予以指導?

5.是否可建立一種方法使在職人員減少材料浪費?

6.是否需要教導材料處理的方法?

7.是否決定在學習時採用最佳機器裝置操作方法?

8.是否需要訂立員工工作標準?

9.是否期望改進或改變工作態度?

10.是否需對業務員說明產品及業務,以增進其工作成效?

11.是否包括工具的使用方法及放置位置在內的訓練專案?

12.是否需教導業務員本身工作以外的業務?

四、培訓形式

第七條 教育培訓還需考慮培訓形式,有了正確的培訓形式,方可達到培訓目標。

第八條 下列各條可提供一些參考:

1.是否是不脫產培訓?

2.是否需要一個教室和一個專職教師?

3.是否採用實地工作培訓和教室授課相結合的方式?

4.是否採用實地工作培訓和函授課程以達成培訓目標?

五、教學方祛

第九條 本公司業務員的教育培訓的教學可採用授課或示範方法。

第十條 凡決定用授課方法時,須注意以下兩點:

1.授課是傳授知識的最好方法。

2.示範是教導技能的最好方法。

第十一條 計劃教學時,須注意下列各點:

1.教學主題是否只需一次特別講課或需一系列講課?

2.教學之後是否需要討論?

3.教學主題是否需要示範?

4.操作上問題能否在教室中解說明白?

5.能否在工作中直接進行指導?

六、培訓視聽教具

第十二條 視聽教具可以幫助說明授課意圖和使受訓者瞭解把握學習重點。

第十三條 採用視聽教具應注意下列各點:

1.是否需要二本教導手冊?

2.是否在培訓時,發給一份計劃大綱?

3.除了課本外,是否發給其他印刷之教材?

4.如果培訓需要電影或幻燈協助,是否能獲得此類所需資料?

5.是否能利用機器裝置或產品的圖片或照片,放大作為教學之用?

6.是否能利用機器裝置的模型來做教學示範?

七、培訓裝置

第十四條 凡決定培訓裝置時,應根據培訓的內容及形式選用。

第十五條 施教地點的確定在確定培訓裝置時應同時完成。

第十六條 確定培訓裝置時亦應注意以下幾點:

1.培訓如果不能在工作場地進行時,是否有適當的會議室或餐廳可以利用?

2.培訓是否可以在鄰近之學校、餐館等地舉行?

3.培訓需用的教學裝置是否充足?

4是否要讓受訓者自帶一些用具及裝置,以降低培訓成本?

八、培訓時間

第十七條 教育培訓時間的長短,應根據培訓業務需要而決定,並依學習資料、師資力量及學員素質而定。

第十八條 確定培訓時間應注意以下幾點:

1.是否必須在上班時間實施培訓?

2.應確定每次講習時間長短和每週舉行次數?

九、教師的教定

第十九條 必須聘請一位以上的專家來執教。

第二十條 師資優劣是決定培訓工作成敗的重要因素,所以師資必須是相應培訓科目的專家或經驗者。

第二十一條 聘用教師必須注意下列幾點:

1.受訓者所屬的領導是否有足夠的時間和能力來施行教學?

2.是否可以由精良的技術工人來擔當教學?

十、受訓人員的選擇

第二十二條 凡選擇受訓人員除了基於培訓目標外,其他如受訓人員之性向、體態、工作經驗、態度都應加以考慮。

第二十三條 選擇受訓人員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對新進員工是否需施以培訓?

2.新進員工的培訓是否可作為僱用的先決條件?

3.是否希望受訓者曾有一些工作經驗?

4.員工在換崗或晉升時是否必須施以培訓?

5.是否為因工作中受傷的人員,予以特設之培訓來協助他們繼續在原單位服務?

6.是否允許員工自動參加培訓?

十一、培訓經費

第二十四條 凡在培訓計劃實施前,應計算全部費用編列預算,以便有充足的培訓費用,以利計劃之推行和依照編列之預算來檢驗培訓之成果。

第二十五條 培訓經費的預算,應注意以下幾點:

1.是否在培訓場地、器械、材料上需花費費用?

2.受訓時,受訓工資是否計在培訓費用之內?

3.如若教師是本公司員工,其薪金是否列在培訓費用之內?

4.籌備培訓計劃階段之費用是否計算在培訓費用之內?

5.由於培訓而造成次品及誤工費,是否應計算在培訓費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