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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高三數學複習知識點整理五篇分享

教育考試 閱讀(3.1W)

在平時的學習中,大家最熟悉的就是知識點吧?知識點在教育實踐中,是指對某一個知識的泛稱。為了幫助大家掌握重要知識點,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高三數學複習知識點整理五篇分享,歡迎大家分享。

最新高三數學複習知識點整理五篇分享

最新高三數學複習知識點整理五篇分享1

(1)先看“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

當命題“若p則q”為真時,可表示為p=>q,則我們稱p為q的充分條件,q是p的必要條件。這裡由p=>q,得出p為q的充分條件是容易理解的。

但為什麼說q是p的必要條件呢?

事實上,與“p=>q”等價的逆否命題是“非q=>非p”。它的意思是:若q不成立,則p一定不成立。這就是說,q對於p是必不可少的,因而是必要的。

(2)再看“充要條件”

若有p=>q,同時q=>p,則p既是q的充分條件,又是必要條件。簡稱為p是q的充要條件。記作p<=>q

(3)定義與充要條件

數學中,只有A是B的充要條件時,才用A去定義B,因此每個定義中都包含一個充要條件。如“兩組對邊分別平行的四邊形叫做平行四邊形”這一定義就是說,一個四邊形為平行四邊形的充要條件是它的兩組對邊分別平行。

顯然,一個定理如果有逆定理,那麼定理、逆定理合在一起,可以用一個含有充要條件的語句來表示。

“充要條件”有時還可以改用“當且僅當”來表示,其中“當”表示“充分”。“僅當”表示“必要”。

(4)一般地,定義中的條件都是充要條件,判定定理中的條件都是充分條件,性質定理中的“結論”都可作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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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試題重在考查對知識理解的準確性、深刻性,重在考查知識的綜合靈活運用。它著眼於知識點新穎巧妙的組合,試題新而不偏,活而不過難;著眼於對數學思想方法、數學能力的考查。大學聯考試題這種積極導向,決定了我們在教學中必須以數學思想指導知識、方法的運用,整體把握各部分知識的內在聯絡。只有加強數學思想方法的教學,優化學生的思維,全面提高數學能力,才能提高學生解題水平和應試能力。

大學聯考複習有別於新知識的教學。它是在學生基本掌握了中學數學知識體系、具備了一定的解題經驗的基礎上的復課數學,也是在學生基本認識了各種數學基本方法、思維方法及數學思想的基礎上的復課數學。其目的在於深化學生對基礎知識的理解,完善學生的知識結構,在綜合性強的練習中進一步形成基本技能,優化思維品質,使學生在多次的練習中充分運用數學思想方法,提高數學能力。大學聯考複習是學生髮展數學思想,熟練掌握數學方法理想的難得的教學過程。

大學聯考複習中數學思想方法教學的原則。

1、把知識的複習與思想方法的培養同時納入教學目的原則。

各章應有明確的數學思想方法的教學目標,教案中要精心設計思想方法的教學過程。

2、寓思想方法的教學於完善學生的知識結構之中、於教學問題的解決之中的'原則。

知識是思想方法的載體,數學問題是在數學思想的指導下,運用知識、方法"加工"的物件。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離開具體的數學活動的思想方法的教學是不可能的。

3、適當章節的強化訓練與貫通復課全程的反覆運用相結合的原則。

數學思想方法與數學知識的共存性、數學思想對數學活動的指導作用、被認知的思想方法只有在反覆的運用中才能被真正掌握這一教學規律,都決定了成功的思想方法和教學只能是有意識的貫通復課全程的教學。特別是有廣泛應用性的數學思想的教學更是如此。如數形結合的思想,在數學的幾乎全部的知識中,處處以數學物件的直觀表象及深刻精確的數量表達這兩方面給人以啟迪,為問題的解決提供簡捷明快的途徑。它的運用,往往展現出“柳暗花明又一村”般的數形和諧完美結合的境地。

在某種思想方法應用頻繁的章節,應適當強化這種思想方法的訓練。如在數學歸納法一節,應精心設計循序漸進的組題,在問題解決中提煉並明確總結聯合運用不完全歸納法、數學歸納法解題這一思想方法,在學生能熟練運用的基礎上,通過反覆運用,才能形成自覺運用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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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關平行與垂直(線線、線面及面面)的問題,是在解決立體幾何問題的過程中,大量的、反覆遇到的,而且是以各種各樣的問題(包括論證、計算角、與距離等)中不可缺少的內容,因此在主體幾何的總複習中,首先應從解決“平行與垂直”的有關問題著手,通過較為基本問題,熟悉公理、定理的內容和功能,通過對問題的分析與概括,掌握立體幾何中解決問題的規律--充分利用線線平行(垂直)、線面平行(垂直)、面面平行(垂直)相互轉化的思想,以提高邏輯思維能力和空間想象能力。

2.判定兩個平面平行的方法:

(1)根據定義--證明兩平面沒有公共點;

(2)判定定理--證明一個平面內的兩條相交直線都平行於另一個平面;

(3)證明兩平面同垂直於一條直線。

3.兩個平面平行的主要性質:

(1)由定義知:“兩平行平面沒有公共點”;

(2)由定義推得:“兩個平面平行,其中一個平面內的直線必平行於另一個平面”;

(3)兩個平面平行的性質定理:“如果兩個平行平面同時和第三個平面相交,那麼它們的交線平行”;

(4)一條直線垂直於兩個平行平面中的一個平面,它也垂直於另一個平面;

(5)夾在兩個平行平面間的平行線段相等;

(6)經過平面外一點只有一個平面和已知平面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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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合的概念

集合是數學中最原始的不定義的概念,只能給出,描述性說明:某些制定的且不同的物件集合在一起就稱為一個集合。組成集合的物件叫元素,集合通常用大寫字母A、B、C、…來表示。元素常用小寫字母a、b、c、…來表示。

集合是一個確定的整體,因此對集合也可以這樣描述:具有某種屬性的物件的全體組成的一個集合。

2、元素與集合的關係元素與集合的關係有屬於和不屬於兩種:元素a屬於集合A,記做a∈A;元素a不屬於集合A,記做a?A。

3、集合中元素的特性

(1)確定性:設A是一個給定的集合,x是某一具體物件,則x或者是A的元素,或者不是A的元素,兩種情況必有一種且只有一種成立。例如A={0,1,3,4},可知0∈A,6?A。

(2)互異性:“集合張的元素必須是互異的”,就是說“對於一個給定的集合,它的任何兩個元素都是不同的”。

(3)無序性:集合與其中元素的排列次序無關,如集合{a,b,c}與集合{c,b,a}是同一個集合。

4、集合的分類

集合科根據他含有的元素個數的多少分為兩類:

有限集:含有有限個元素的集合。如“方程3x+1=0”的解組成的集合”,由“2,4,6,8,組成的集合”,它們的元素個數是可數的,因此兩個集合是有限集。

無限集:含有無限個元素的集合,如“到平面上兩個定點的距離相等於所有點”“所有的三角形”,組成上述集合的元素不可數的,因此他們是無限集。

特別的,我們把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記錯F,如{x?R|+1=0}。

5、特定的集合的表示

為了書寫方便,我們規定常見的數集用特定的字母表示,下面是幾種常見的數集表示方法,請牢記。

(1)全體非負整數的集合通常簡稱非負整數集(或自然數集),記做N。

(2)非負整數集內排出0的集合,也稱正整數集,記做N或N+。

(3)全體整數的集合通常簡稱為整數集Z。

(4)全體有理數的集合通常簡稱為有理數集,記做Q。

(5)全體實數的集合通常簡稱為實數集,記做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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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

當命題“若A則B”為真時,A稱為B的充分條件,B稱為A的必要條件。

二、充分條件、必要條件的常用判斷法

1.定義法:判斷B是A的條件,實際上就是判斷B=>A或者A=>B是否成立,只要把題目中所給的條件按邏輯關係畫出箭頭示意圖,再利用定義判斷即可

2.轉換法:當所給命題的充要條件不易判斷時,可對命題進行等價裝換,例如改用其逆否命題進行判斷。

3.集合法

在命題的條件和結論間的關係判斷有困難時,可從集合的角度考慮,記條件p、q對應的集合分別為A、B,則:

若A?B,則p是q的充分條件。

若A?B,則p是q的必要條件。

若A=B,則p是q的充要條件。

若A?B,且B?A,則p是q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條件。

三、知識擴充套件

1.四種命題反映出命題之間的內在聯絡,要注意結合實際問題,理解其關係(尤其是兩種等價關係)的產生過程,關於逆命題、否命題與逆否命題,也可以敘述為:

(1)交換命題的條件和結論,所得的新命題就是原來命題的逆命題;

(2)同時否定命題的條件和結論,所得的新命題就是原來的否命題;

(3)交換命題的條件和結論,並且同時否定,所得的新命題就是原命題的逆否命題。

2.由於“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是四種命題的關係的深化,他們之間存在這密切的聯絡,故在判斷命題的條件的充要性時,可考慮“正難則反”的原則,即在正面判斷較難時,可轉化為應用該命題的逆否命題進行判斷。一個結論成立的充分條件可以不止一個,必要條件也可以不止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