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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報名時間2017年

教育考試 閱讀(2.51W)

新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報名時間2015年為:上半年為2015年4月7日截止
下半年為2015年10月6日截止

新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報名時間2017年

2015年新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新人社函[2015]105號
關於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做好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
鑑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現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3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就做好2015年我區職業資格統一鑑定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請一併認真貫徹執行。
一、全國統一鑑定
(一)2015年將面向社會繼續組織開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諮詢師、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專案管理師、企業資訊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祕書、網路編輯員(二級)、營銷師、職業指導人員等12個職業的全國統一鑑定。其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專案管理師、企業資訊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等5個職業繼續組織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的試驗性鑑定。
(二)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報考全國統一鑑定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的考生均須參加綜合評審。綜合評審自治區職業技能鑑定中心按照人社部函〔2015〕23號檔案中的要求,依據《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考核方案》具體實施。綜合評審部分採取口頭答辯方式進行的職業,採取先考後評的方式,考生先參加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部分的考試,兩項成績合格後,由自治區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確定具體答辯日期通知考生參加綜合評審。
(三)今年將繼續進行心理諮詢師3-2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4-3級維吾爾語鑑定。
二、自治區統一鑑定
(一)自治區統一鑑定由自治區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統一組織實施。各地要按照職業技能鑑定有關規定,加強對統一鑑定考點的集中管理,堅持標準,嚴格考評,強化對鑑定各個環節的規範管理,杜絕舞弊行為。
(二)2015年自治區將繼續組織開展祕書(包括維吾爾語)、營銷師、公關員3個職業的5-3級、公共營養師(4-3級)、營養配餐員(4-3級)、商務策劃師(4-3級)、會展策劃師(4-3級)、客戶服務管理師(3級)、物業管理師(4-2級)、社會工作者(4-3級)、信用管理師(3級)、採購師(4-3級)、婚姻家庭諮詢師(3級)、育嬰員(5-3級)保育員(5-3級)、陳列展覽設計員(3級)、房地產策劃師(4級)等職業的統一鑑定工作。
(三)祕書、營銷師、公關員3個職業的5-3級仍然使用全美測評軟體系統(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智慧化考試平臺實行機考。將開展公共營養師、營養配餐員、商務策劃師、會展策劃師、客戶服務管理師、採購師、陳列展覽設計員等職業二級,以及禮儀主持人4-3級、健康管理師3級的試驗性鑑定。
三、統一鑑定的'時間安排和報名要求
今年將繼續試行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日(簡稱統考日)制度。2015年全國統一鑑定日期是5月19、20日和11月17、18日。全國統一鑑定報名截至日期上半年為4月7日,下半年為10月6日。自治區統一鑑定工作集中安排在統考日(3月17日,5月19日,7月21日,9月22日,11月17日)進行。自治區統一鑑定報名截至日期為考前1個月。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及職業技能鑑定有關規定,嚴格稽核報名人員的申報資格及條件,按時將報名資料報送自治區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逾期將不受理。(注:各地、州、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上報資料時需上報已進行考場編排的資料。)
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檔案精神,利用多種形式向社會廣為宣傳,並做好考生諮詢工作,積極組織報名及考前培訓輔導,確保2015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順利進行。要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關於進一步促進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意見(試行)》(新黨發〔2010〕18號)和《關於貫徹落實之前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意見(試行)>有關工作的通知》(新人社發〔2015〕14號)檔案精神,加大對大中專畢業生培訓鑑定政策的宣傳力度,鼓勵引導大中專畢業生參加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和自治區統一鑑定,並落實培訓、鑑定補貼政策。其他相關事宜可登入相關網站查詢或諮詢自治區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
自治區職業資格工作網:
聯絡電話:0991-2609261 269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