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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報名時間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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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報名時間2015年為:4月考試報名截止日期:2015年3月1日
9月考試報名截止日期:2015年7月20日
11月考試報名截止日期:2015年9月24日

上海市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報名時間2017年

上海市2015年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5年上海市國家職業資格鑑定公告
為了加強職業資格鑑定管理,便於各有關方面組織培訓和申報鑑定,現將2015年本市職業資格鑑定日程安排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鑑定職業
上海市國家職業資格鑑定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市經濟與產業發展需要,在《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中列入的職業及國家統一開發的新職業範圍內組織實施。為有利於鑑定組織安排,現將面向社會開考的職業資格鑑定作以下分類:
(一)技能操作類職業資格鑑定;
(二)計算機應用類職業資格鑑定;
(三)管理類職業資格鑑定。
二、鑑定日期
(一)技能操作類職業資格鑑定日期:
1、“理論知識”鑑定日期:
月份
鑑定日期
月份
鑑定日期
2月
2月25日
8月
8月25日
3月
3月24日
9月
9月22日
4月
4月21日
10月
10月27日
5月
5月26日
11月
11月24日
6月
6月30日
12月
12月29日
7月
7月28日


本表式內各鑑定日期具體對應的鑑定職業及等級詳見附表一。
2、“操作技能”鑑定日期原則上安排在本職業“理論知識”鑑定之後,視鑑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鑑定時間另行通知)。
(二)計算機應用類職業資格鑑定日期:
月份
鑑定日期
月份
鑑定日期
1月
1月14日
7月
7月14日
3月
3月10日
9月
9月8日
4月
4月7日
10月
10月13日
5月
5月12日
11月
11月10日
6月
6月16日
12月
12月15日
本表式內各鑑定日期具體對應的鑑定職業及等級詳見附表二。
(三)管理類職業資格鑑定日期:
1、“筆試、機考”部分鑑定日期:
月份
鑑定日期
月份
鑑定日期
2月
2月11、12日
9月
9月1、2日
3月
3月3、4日
10月
10月20、21日
4月
4月14、15日
11月
11月3、4日
5月
5月19、20日
12月
12月8、9日
6月
6月9、10日


本表式內各鑑定日期具體對應的鑑定職業及等級詳見附表三。
2、“口試”部分鑑定日期原則上在本職業“筆試、機考”部分鑑定之後連續安排。
(四)鑑定日期需另行通知的情況:
1、政府有關部門“關於201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尚未釋出,上述各鑑定日期如與國家規定節假日衝突的或遇突發事件不能如期正常進行的,將相應調整並另行通知。
2、除本公告中面向社會開考的職業以外,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企業內高技能人才培養和評價試點單位的職業資格鑑定及校企合作專案的職業資格鑑定日期另行通知。
3、高階物流師(高階技師/一級)、物流師(技師/二級)和企業培訓師(技師/二級)納入全國統考,具體鑑定日期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另行通知。
4、調整的鑑定日期或具體安排由上海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另行通知。
三、鑑定申報
(一)在各附表中,職業名稱右方如標有“*”符號,表示該職業等級鑑定既接受團體申報,也接受個人申報;個人申報鑑定安排月份與該職業團體申報一致。職業名稱未標有“*”符號的職業等級鑑定,目前只接受團體申報,暫不接受個人申報。
(二)個人申報可直接到上海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天山路1800號4號樓一樓)職業技能鑑定個人業務受理視窗辦理。申報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節假日除外):9:00-17:00。
(三)團體申報:
1、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企業內高技能人才培養和評價試點單位及實施校企合作專案的院校申報鑑定需通過“上海市勞動保障管理資訊系統”統一辦理。
2、其他高等院校和職業學校在校學生統一由學校組織團體申報鑑定需由所在學校通過“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 (網址:)統一辦理。
(四)各類職業鑑定申報截止時間為本公告公佈對應的鑑定日期前30個工作日 (以已支付鑑定費用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