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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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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勞務派遣成最嚴重漏洞

勞動合同法實施情況

新華報業網訊 從4月8日起,省人大棠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實施3年來,這部法律發揮了什麼好的作用,還存在什麼問題?檢查組當天上午先聽取了省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

規範用工穩定就業成主流

省人社廳副廳長周英說,勞動合同法促進了規範用工,勞動者職業穩定性明顯加強。三年來,全省勞動合同備案人數新增加了168.92萬人。2010年末,全省勞動合同簽訂率為98.68%,比2007年末提高了近7個百分點。同時,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續簽率一直穩定在90%以上,大大增強了勞動者的職業穩定感,也減少了企業終止勞動合同後所需承擔的經濟補償成本。

勞動合同期限總體延長,中長期勞動合同比例過半,1-3年期限勞動合同佔42.48%,3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佔35.45%,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佔17.13%。訂立1年以下期限的勞動合同佔4.84%,此前“一年一簽勞動合同”的現象大大減少。就業崗位的穩定性有所提高,3年以上本單位工作年限的職工佔企業職工的半數以上。

勞動者各項合法權益得到較好保障。企業管理方式從隨意到依法,從被動到主動,從粗放到精細,發生了明顯變化。2010年末,一次性裁員20人企業戶數和涉及職工人數分別比2008年同比減少了97.03%和96.44%。近三年來,職工工資水平呈逐年增長勢頭,僅最低工資標準增幅就在12%以上。2010年末,困難企業拖欠職工工資金額和涉及人數分別比2008年同比減少了94.73%和95.85%。

勞動爭議案件呈井噴式上升

然而,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給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帶來重大挑戰。近三年來,我省勞動爭議案件總體保持高位執行態勢。各級仲裁機構共處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35.45萬件,涉及勞動者43.31萬人,年結案率達到90%以上。

法院方面,全省各級法院一審勞動爭議案件呈現井噴式上升的態勢。省高院副院長李玉生提供的資料顯示,200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審勞動爭議案件29862件,比2007年的12480件增長了140%。2009年和2010年,一審勞動爭議案件增長幅度雖然放緩,但案件數量仍呈現高位執行態勢,兩年分別受理33362件和34111件,增長幅度為11%和2.25%。2008年至2010年,全省法院共審結一審勞動爭議案件97115件,結受案比為99.77%。秉持“調解優先”原則,2008年以來,全省法院一審勞動爭議案件調解撤訴率始終保持在60%以上,2010年達到了76.21%。

濫用勞務派遣成最嚴重漏洞

省總工會副主席衚衕軍說,企業規避法律的行為時有發生。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濫用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何為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沒有明確的界定,這給一些企業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提供了空間。近幾年,勞務派遣用工數量明顯增多,涉及此類的信訪案件也明顯上升。多數涉訪企業,在不符合“三性”特點的崗位上,仍然在繼續使用勞務派遣工。有的甚至將原來與企業簽有勞動合同的職工,轉與勞務派遣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再逆向派到本企業工作。這種情況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尤為明顯。近年來,勞務派遣用工又出現了新的情況,一些企業將與勞務公司簽訂的'勞務派遣用工協議,改成發包合同、承包合同等形式。這種用工形式,對於勞動者來講,工作性質、工作崗位雖然沒有變,但待遇變了。

第二種規避行為,就是變相裁員。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避免與那些工齡長的職工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採取突擊裁員的辦法,在合同到期後與這些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對合同沒有到期的,往往以生產經營需要為名,將他們調整到“幹不了”的崗位上去,然後再以不能勝任為由,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的企業將本單位註冊成兩個或多個用人單位,輪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以此來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這些行為嚴重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已成為當前勞動關係矛盾的主要表現。

群體性和非理性訴訟在增多

省高院從審判例項中發現,因企業轉產、倒閉導致勞動關係變更和解除的爭議案件,由於涉及到一個企業的全部或絕大多數勞動者,極易引發群體性糾紛。由於涉及人數眾多,審理和調節的難度都非常大。省人社廳也提到,集體勞動爭議案件立案受理數雖有下降,但平均每案涉及人數,已從實施勞動合同法之前的數人迅速增加到目前的30人左右。

此外,勞動爭議中非理性訴訟的比例逐漸增多。這主要表現在,勞動者會提出十幾項甚至幾十項的訴訟請求,個別勞動者甚至會提出超出法律規定的訴訟請求。非理性訴訟增多導致勞動者主要訴求得到支援的案件比例呈現大幅下降趨勢,2006年至2007年為43.6%,而2008年至2010年下降到了28.5%。個別勞動者還選取用工不夠規範的中小企業頻繁跳槽,再反覆提起追索經濟補償金的訴訟,謀取不正當利益。如揚州市維揚區法院近三年來,就先後受理了某職工一人與15家單位的追索經濟補償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