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水面養殖承包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3.02W)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水面養殖承包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水面養殖承包合同

  水面養殖承包合同1

發包方: 潁州區西湖鎮大田村村民委員會(簡稱甲方)

承包方: 安徽黃溝灣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經村兩委研究決定,將村集體所有的水面承包給乙方,用於養殖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水面的位置及範圍:位於 黃溝灣 ,範圍為 大田村土地範圍內 。

二、承包期限為_30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大寫小寫( 壹萬元整 (¥10000.00元) ),合同簽訂乙方接收水面後,除乙方外,任何人不得再在水面進行任何作業,不得出現任何糾紛。

2、每年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納當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據。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甲方應確保合同簽訂之前,不得出現破壞原有水系生態的情況(比如在捕撈的`過程中使用電擊、下藥等)。如有發現電擊、下藥等破壞原生態水系將交由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水面。

2、因拆遷、政府徵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響,乙方享受賠償的權利。

3、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

4、現有水面如乙方進行改造、拓寬,在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後,不得有村民干涉的事件發生,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村委和政府共同解決,並賠償乙方損失。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合同內容執行,如一方出現違約或違反合約規定,按合同簽訂價格的5-10倍給予對方賠償,並且賠償所有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協調單位或證明人一份

甲方代表(蓋章):

乙方代表(蓋章):

鑑證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水面養殖承包合同2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住址:

甲、乙雙方於20XX年12月6日簽訂《養殖水面承包合同》,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積極配合甲方合理利用水庫,認真履行各項義務。因合同即將到期,甲方經村兩委討論並報鎮黨委、政府批准,決定將該水庫養殖水面繼續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位臵及四至:該水庫位於棗莊市中區稅郭鎮宋湖村西赫湖自然村,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長180米,寬27米,折畝共計7.2畝。(離地五米不準栽樹)。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金及交納方式:承包期間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承包金(人民幣大寫):

日 前一次性交清。至十一月三十日仍不交清承包費的,每拖一天,加收滯納金1%,十二月底前不交承包費的,甲方可單方收回承包水面。

四、承包用途:該水庫系農業使用,只能用於種、養殖及農業灌溉,不得另作他用。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對發包的養殖水面及隨水面一

併發包的附助設施和相關地塊等資產擁有所有權或法定發包權。

(二)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及有關法規執行情況有監督權,對乙方的違規經營活動有處罰權。

(三)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督促乙方在承包期內完成應盡的一切法定義務。

(四)水利水面抗旱灌溉、防汛調洪甲方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抗旱時確保魚的所需最低水位;池塘抗旱用水,需經乙方同意,進行有償使用。

(五)幫助兌現國家在漁業生產物資和水產品價格給乙方的優惠政策,維護乙方的經營自主權和合法收益權,幫助乙方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在承包期內為乙方生產經營創造條件,提供相關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對承包的養殖水面有承包權、經營自主權、產品收益處臵權。

(二)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的扶持漁業生產的物質,享受國家水產品優惠政策。

(三)在承包期內經甲方同意,可依法對其承包的水面進行轉包、轉讓等各種形式的流轉。

(四)按時交納承包金,完成法定應盡的義務,有權拒絕一切非法集資、攤派、罰款、收費等專案。

(五)積極增加投入,改善養殖水面水產養殖生產條件,最大限度的發揮其效益。造成水面荒蕪的,應按漁業法規定繳納荒蕪費。

(六)保護好水面附助設施,如需對水面設施進行大的維修或改建、擴建等,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為原因使水面設施及附助設施損壞的,要負責賠償或給以修復。

(七)乙方應當對甲方正常的水面設施等檢查養護給予配合。

(八)承包的養殖水面要服從於國家建設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需要。

七、違約責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當事人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雙方償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違約方還應付賠償金。違約金、賠償金具體數額由鄉(鎮)以上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裁定。

八、其它事宜:

(一)在承包期內,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變更使用權的,必須事先報知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並按規定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乙方在承包期內,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應及時通知甲方,經調查核實後,按有關規定辦理減、免、緩手續。

(三)承包期滿後,原合同即終止,甲方及時收回承包的水面,按有關規定續簽合同,另行發包。原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如原承包方不再承包,應對其投入作合理補償。

(四)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有關規定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在承包期內甲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不影響本合同效力。

九、本合同如有變更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報鄉鎮合同監管機構備案,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