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或指一切民事合同。下面是關於養殖場承包合同的內容,歡迎閱讀!
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平湖外洲圍墾了一個養殖場地,所有設施一應俱全(以清單為準),現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制定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區域和麵積
承包區域位於南嘴鎮目平湖外洲,東臨赤山河溝左旭庭六九楊樹山,西至漢壽蘆葦基地,南抵袁述貴養殖基地,北靠嶽紙承包蘆葦山,水陸面積約700畝。
二、承包期限
暫定一年,從201x年元月1日起至201x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承包。
三、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額為陸萬元。
四、生產設施交付管理辦法
1、甲方現存有生產設施以造表登記的方式移交給乙方,所造登記表雙方簽字確認。
2、甲方造表登記的財產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承包期滿後,乙方按原物歸還給甲方。甲方財產乙方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如有遺失損壞,乙方必須修復、賠償。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但對由乙方保管使用的資產,甲方有權監督檢查權,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經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否則,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2、乙方在承包期內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因經營需要所僱請的員工自行承擔費用。如第二年不願承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3、在承包期內因生產需要改造生產設施或改變圍墾設施,必須經甲方的同意後方可實施,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有承包費不予退還。
4、乙方只和甲方產生合同條款,甲方的一切債務和糾紛與乙方無關,如有問題甲方全權處理,乙方不負責任。
5、如在當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內)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政府政策的變動所給予的養殖補償所有歸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載六九楊樹木,乙方應負責管理,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7、甲方養殖基地養殖的甲魚,乙方應負責管理,嚴防偷盜,如發現偷盜甲方甲魚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違約,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賠償對方所造成的損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