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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調查方案

工作方案 閱讀(4.66K)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那麼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必備調查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必備調查方案

必備調查方案1

一、調查目的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與完善,經濟社會正朝著縱深處發展。而我們大學生作為社會特殊的消費群體,我們的消費觀念的塑造和培養會更為突出而直接地影響我們世界觀的形成與發展,進而對我們自身的發展產生重要的影響。因此,關注大學生消費狀況,把握大學生生活消費的心理特徵和行為導向,成為當前我們當代大學生共同關注的課題。關注大學生消費狀況,在大學生的消費理念超前或沒有計劃的前提下,培養和提高大學生正確的理財觀念。幫助大學生做好理財規劃,有利於大學生的健康成長。

二、調查物件和單位

合肥學院在校大一大二的學生

三、調查專案

1、在校大一大二學生的基本生活費:

基本生活費顧名思義是我們大學生日常生活的基本經濟支出,大致上包括餐飲支出和日常生活用品支出等。此項費用是在校大學生必不可少的支出,用以維持和保證我們可以正常生活。瞭解大一新生及大二學生近兩年的基本生活費在每月總的費用支出中所佔的比例,進而瞭解在校大一大二學生可能存在的生活消費的心裡特徵以及探討其消費結構是否合理。

2、在校大一大二學生的上網、交通等休閒娛樂費

休閒娛樂費是指大學生在日常生活中用於休閒、娛樂等方面的費用支出,包括上網、去KTV及其他娛樂場所、旅遊等費用的支出。此項費用主要用於在校大學生豐富業餘生活,屬於額外支出。瞭解大一新生及大二學生近兩年的休閒娛樂費在每月總的費用支出中所佔的比例,用以瞭解在校大一大二學生可能存在的消費行為導向與消費觀念。

3、在校大一大二學生的學習費

學習費是指大學生在日常生活中用於學習方面的費用支出,比如購買書籍、音像物品等費用的支出。此項費用的支出主要用於在校大學生課餘之外知識的補充,同時豐富大學生的精神生活,是大學生日常生活中十分重要的支出。瞭解此項費用的支出可以瞭解大一新生及大二學生近兩年的消費理念,進而反映在校大學生的世界觀的發展狀況。

大學生消費統計調查方案

4、在校大一大二學生的人情交際費

人情交際費意旨在校大學生在其日常生活中用於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所需要支出的費用,大致包括班級聚餐、購買生日禮物、同學聚會等方面的支出。此項費用的支出主要是在校大學生課餘生活中的額外支出,用於大學生活中的人際交往,不可避免,在在校大學生的生活開支中佔了一定的比重。瞭解人情交際費用支出用於瞭解大一新生及大二學生近兩年用於人情交際方面的費用預算及支出,反映大學生的消費行為以及消費觀念。

5、在校大一大二學生的購物費用

購物費用是指在校大學生在其日常生活中用於購買非生活必需品的支出,主要包括購買衣物、零食、飾品等方面的支出。此項費用的支出普遍存在於大部分在校大學生的生活中,但也屬於額外支出。瞭解大一新生及大二學生用於購物方面的費用可以幫助分析在校大學生的消費行為導向更甚是他們的世界觀的構成是否健康合理。

6、在校大一大二學生的電子產品費

電子產品費是指在校大學生為所購買的電子產品所支出的費用,其中電子產品包括手機、電腦、音樂播放器等。此項費用的支出主要用於在校大學生的業餘生活或者用於輔助學習。

7、在校大一大二學生的通訊費

通訊費是指在校大學生在日常生活期間用於互相交流的費用,主要指手機話費。此項費用的支出是現代大學生必不可少的一項支出,用於同學、家人間的溝通交流,同時方便學習與工作。

8、其他方面的費用支出

四、調查時間和調查方法

1、調查時間安排

A、工作籌備階段:20xx年9月

B、工作指標設計:20xx年9月

C、調查報告完成時間:20xx年9月底

2、調查方法採用採訪法和訪問表的方法

(1)採訪法首先分別選取大一大二兩個年級中具有代表性的班級若干,然後在班級中對若干學生進行走訪詢問調查。

(2)問卷調查針對調查專案製成調查問卷,然後向在校大一大二的學生髮放。

五、調查的組織實施計劃

1、調查的成員分工A、2人負責聯絡合肥學院院學生會,便於協助工作。

小組成員:B、2人負責工作中所需要的後勤服務。

小組成員:C、8人負責發放問卷,調查問卷,回收問卷。

組長: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

2、調查的工作步驟

(1)製作問卷,稽核問卷,印製問卷等其他備用物品。

(2)聯絡各系學生會負責人,確認發放調查問卷的時間。

(3)確認回收問卷的時間,並安排負責人認真回收。

(4)對問卷調查結果進行分析。

3、參與調查工作的人員培訓

(1)讓參與工作的人員熟悉問卷內容,方便對學生的詢問進行解答。

(2)提醒工作人員應有認真負責的態度。

4、調查經費開支的預算:

A、調查問卷的印製及相關備用物品的費用。約為20xx元人民幣

B、調查期間所需的通訊費用。約1500元人民幣

C、調查期間所需的餐飲費用。約3500元人民幣

D、調查前期及期間所需的蒐集資料費用。約100元

E、調查期間附送的禮品費用。約5000元人民幣

F、其他的意外備用經費預算。

備註:總計約12500元人民幣

必備調查方案2

一、活動主題:破解“十面霾伏”,消除“心肺之患”

二、活動目的:目前霧霾已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人們的生活,改變目前現狀刻不容緩,但很多人對霧霾還缺乏理性的認識。因此通過一次有組織的活動來傳播霧霾相關知識,促進人們理性的對待霧霾、防治霧霾很有意義。本次活動通過調查問卷,來提高人們對霧霾的認識,爭取讓大眾對霧霾既不麻痺大意也不害怕過度,並進而在儘可能大的範圍內凝聚共識戰勝霧霾。

三、活動時間:20xx年5月1日-5月8日

四、活動地點:呂梁學院

五、活動參與物件:小組所有成員

六、活動所需材料:調查問卷紙30份

七、活動流程:

1.小組成員討論設計調查問卷

2.隨機發放調查問卷

3.回收調查問卷

4.統計調查結果,並小組分析討論

5.小組成員分別寫心得體會

八、活動意義:讓師生認識到個人之責在強化環保意識。我們每個人都既是環境的消費者,也是環境惡化的成本支付者。在這方面,無人可置身事外。改善空氣環境的最終出路,就在於公民治理。公民治理,既包括良好環保習慣的養成,也意味著對於環保的積極參與。個人環保意識越強,學校的外部監督就越大,治汙能力就越強。讓我們每個學生和老師都積極行動起來吧!

九、具體分工

實踐活動策劃人:陳靜、李志秀

調查問卷設計者:程朝君

活動調查者:張趙琪、韓蕊昭

實踐活動調查報告者:李陽、段文淵

實踐拍照者:李志秀、楊丹、常莎

調查問卷統計者:李志秀、段文淵

調查活動記錄者:程朝君

必備調查方案3

為規範全縣不動產權籍調查有關工作,做好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銜接,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6號)、《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國土資源部令第63號)、《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41號)及所附《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試行)》有關規定,結合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物件及職責

不動產權籍調查由麻江縣國土資源局承擔,具體工作由麻江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組織實施。

二、利用已有各類調查成果,避免重複調查

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應當堅持便民利民原則,屬於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申請登記時,應利用已有房屋、土地調查測繪成果,不再進行權籍調查,直接辦理登記手續。

(一)土地、房屋權利人名稱或者姓名變更的。

(二)土地、房屋坐落變更的。

(三)房屋所有權、土地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登出的。

(四)土地、房屋權利人身份證明資訊變更的。

(五)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變更為出資人的。

(六)土地、房屋用途變更的。

(七)土地、房屋共有性質變更的。

(八)房屋性質變更的。

(九)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併不動產的。

(十)空地及在建工程轉移的。

(十一)成套住宅、商品房專案等,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專案銷售給業主的,以及已購房屋再次轉移的。

(十二)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房地產開發專案、基本建設專案等連房帶地按專案整體轉移的。

(十三)城鎮私有房屋所有權轉移的(但未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院落內房屋所有權全部登記在一個權利人名下且一次性整體轉移的除外)。

(十四)企事業單位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所有權整體轉移的。

(十五)一般抵押權或最高額抵押權設定、變更、轉移、登出的。

(十六)地役權設立、變更、轉移、登出的。

(十七)商品房等不動產預售、不動產買賣或抵押、以預購商品房設定抵押權等需要辦理預告登記的。

(十八)申請更正不動產登記內容的。

(十九)申請異議登記設立、登出的。

(二十)申請補發、更換不動產權利證書的。

(二十一)查封登記(含輪候查封)、登出查封登記(含輪候查封)的`。

三、開展權籍調查,保證權籍調查成果真實準確

(一)申請。權籍調查由不動產權利人向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麻江縣不動產權籍調查申請書》(附件1),並提供相關不動產的權屬來源證明檔案、身份證明檔案。權籍調查時應收的權屬來源證明檔案原則上比照該類不動產申請登記時所列要求提交。

(二)收件和受理。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在縣政務中心設立服務視窗接收當事人提出的權籍調查申請。受理人員應當對照申請書中載明的不動產型別、範圍、物件、種類、數量等,認真稽核申請人提交的房屋、土地、林木等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檔案,保證提交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檔案齊全且與申請調查內容一致,並按照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收件並向申請人出具《不動產權籍調查收件單》(附件2)。

2.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4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不動產權籍調查補正材料告知書》(附件3),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對屬於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職權範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應當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應當自收件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不動產權籍調查不予受理通知單》(附件4),並說明相應的理由。

(三)內業資料收集整理。權籍調查申請受理後,權籍調查人員應當調取已有房屋土地調查、測繪和各類登記資料成果,並收集擬調查不動產是否存在查封、凍結、抵押等限制性資訊。

相關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資料和資料存於其他不動產行業主管部門或檔案部門,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也可以根據情況向縣林業、農業、規劃、檔案等相關部門提出協助請求,從相關部門查詢獲取有關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檔案及資料成果。

(四)權屬調查。權籍調查人員應當結合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檔案,現場勘察核實不動產權屬狀況。

對不動產權屬來源資料合法,界址明確,經實地核實界址無變化的宗地,不再重新組織指界,可直接利用已有資料成果填寫地籍調查表;土地權屬來源資料中的界址不明確,或界址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組織本宗地和相鄰宗地權利人進行指界;無土地權屬來源資料的,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經核實為合法擁有或使用的土地,可根據雙方協商、實際利用狀況及地方習慣指界。

指界過程中涉及違約缺席指界的,按照《地籍調查規程》(TD/T 1001-20xx)中關於違約缺席指界的有關規定辦理,其工作時間不計入權屬調查工作期限。指界過程中發現存在土地權屬爭議問題的,權籍調查工作終止,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應當及時將有關權屬爭議情況及爭議處理的法定程式書面告知申請人。

權籍調查人員應當根據現場勘察情況和指界情況,結合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資料,繪製宗地草圖,編制宗地程式碼及不動產單元程式碼,填寫《地籍調查表》以及該類不動產權利所對應的相關調查表。

權屬調查工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但利用已有資料成果不再重新指界的,權屬調查工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不動產測量。權屬調查完成後,未涉及原有不動產測量成果變化且符合測量技術標準的,直接引用已有不動產測量成果形成宗地圖、房產分戶圖,不再重新進行測量。權籍調查人員應當利用已有不動產測量成果填寫不動產權籍調查有關表格。

不動產未開展過測量,或不動產發生變化需要進行重新測量的,申請人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測繪單位開展相關不動產測量。從事不動產測量的測繪單位,應當符合測繪的有關要求,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

不動產測量工作原則上應當由1家測繪單位承擔完成。測繪單位接受申請人委託開展不動產測量工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與委託人簽訂不動產測繪合同或協議。

測繪單位應當依據國土資源部《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試行)》(國土資發〔20xx〕41號)有關規定,按照測繪合同的約定開展不動產測量工作,形成不動產測量報告、界址點成果表、宗地圖、房產分戶圖及相應的向量資料成果。相關報告成果的內容及要素應當齊全完整,符合有關行業測量技術標準的要求,滿足直接匯入不動產權籍空間資料庫的入庫標準。不動產資料成果應當提交1980年國家大地座標系格式。測繪工作完成後,測繪單位應當將有關測繪成果提交給委託人。

(六)成果審查及入庫。權屬調查和不動產測量完成後,辦理部門應當按照《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試行)》的有關要求,在5個工作日內對形成的權籍調查成果資料及測量成果資料進行審查,填寫《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審查表》(附件5)。審查合格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確認單》(附件6)。

引用已有調查成果不再對不動產重新測量的,權屬調查完成後,直接進行成果審查。

審查合格的權籍調查資料成果,方可匯入不動產權籍調查資料庫形成臨時資料圖層。不動產登記完成後,正式更新權籍調查資料庫中的相關資訊。

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在成果審查過程中需要進一步核實瞭解測繪情況的,測繪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並協助做好權籍調查成果審查入庫工作。

(七)成果歸檔。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結束後,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應當對權籍調查成果進行整理、立卷、組卷、編目和歸檔。

四、相關要求

(一)《不動產權籍調查收件單》《不動產權籍調查補正材料告知書》《不動產權籍調查不予受理通知單》和《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確認單》按一式兩份出具,一份送達當事人,一份留檔備查。

上述檔案原則上應告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到場領取的,應在《送達證明》(附件7)上簽收;當事人不到場領取的,可通過郵寄、留置、公告等方式送達,辦理人員應當在《送達證明》上記載送達的有關情況。

(二)不動產測量成果中涉及房產測繪的,原則上在提交審查前還應當先經過房產實測成果稽核。具體要求按照縣住建局相關規定執行。

(三)權籍調查工作中發現原有宗地測繪、房產測量等成果不準確或確有錯誤的,應當在權籍調查相關表格調查記事欄中如實記載,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告知申請人。

(四)權籍調查時涉及2個以上權利人共有共用宗地,需要計算各自土地面積時,除各自獨有(獨用)面積按照有關要求測量計算外,共用部分可採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由共有土地權利人協商確定共有方式。共同共有土地的,不單獨顯示分攤土地面積,僅顯示共同共有土地的總面積並標明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土地的,分攤土地面積按照各自約定的份額分攤計算。

(五)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業主共有部分調查表的有關內容,應當結合通過房產實測成果稽核的有關房產資料填寫。

(六)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全縣統一啟用不動產權籍調查有關表格圖例樣式,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按照不動產權籍調查有關工作程式及要求開展權籍調查工作,形成相應的調查成果資料。本方案印發前,已按原有地籍調查、房產測量等程式進行的有關調查、測繪工作,仍按原有工作程式及要求形成調查、測繪成果,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按照不動產單元設定與程式碼編制規則的要求補充完善相應的不動產單元程式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