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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藥害的發生原因及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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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藥害的發生原因及預防措施

農作物藥害是指因使用農藥不當而引起的作物反應出的各種狀態,包括作物體內生理變化異常、生長停滯、植株變-態、甚至死亡等一系列症狀。近年來,由於農藥質量或農民用藥不當等問題導致農作物受害的事件時有發生,這不僅給農業生產造成直接損失,還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如何開展農藥藥害事故鑑定,及時公正處理藥害糾紛,正確提出處理意見,是農業部門應盡的職責和義務。為探討出一套綜合性農作物藥害事故分析、處理方法,筆者結合近幾年參與鑑定、 處理調解藥害事故糾紛的經驗,並借鑑其他區縣的實踐經驗,就農藥藥害事故處理方法進行介紹。

1藥害發生原因

1.1農藥方面的因素

一是農藥使用不當造成藥害。藥害的發生與農藥使用不當,即不合理使用、施藥控制不嚴、劑量不準、誤將藥劑相互混雜,甚至濫用、 錯用或者誤用了除草劑有很大關係[1]。這也是當前發生藥害最常見的原因。

二是超範圍使用農藥造成藥害。有的農藥經銷商本身素質相對較低,缺乏對地情、苗情、草情及農藥藥理作用的瞭解,不嚴格按農藥包裝標籤上“適用作物”(登記作物)要求向農民推薦,而是超範圍推薦用藥或者超量用藥,誤認為濃度高防治效果好,誤售誤用,結果造成藥害。

三是使用的農藥質量差、雜質多及農藥過期或假冒偽劣造成藥害。 使用劣質農藥、假農藥是引起農藥藥害的重要因素之一。

1.2作物及環境方面的因素

一是在作物的敏感階段使用農藥造成藥害。作物的不同生育階段對藥劑的抵抗能力不同,一般種子耐藥力最強,多數作物苗期、花期和細嫩組織部位比較敏感,耐藥力差,易發生藥害。禾本科作物孕穗期對藥劑比較敏感,分櫱期至孕穗前對藥劑敏感性低。

二是藥害的發生與溫度、溼度和土壤等不良環境條件密切相關[2]。氣溫高、溼度大、日照強時,易發生藥害。例如石硫合劑在32℃以上高溫天氣使用時極易發生藥害,也有少數藥劑在低溫情況下使用易發生藥害。

2農藥藥害事故處理方法

2.1成立農藥藥害事故鑑定專家組。農藥藥害的認定和處理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為了規範、公正和及時處理農藥藥害事故糾紛,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成立由農藥檢定所、植物保護站、農技推廣等單位相關專業專家組成的農藥藥害事故鑑定專家委員會,開展藥害事故的鑑定及損失評估工作[3]。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牽頭主持日常藥害受理、鑑定及損失評估工作。

2.2藥害事故鑑定的工作程式

一是及時告知政府。遇到重大藥害事件,應告知藥害事故發生地政府有關部門和領導,必要時要求政府給予協助。如2004年因除草劑“油俠”的使用不當,造成江寧區水稻大面積不同程度的發生藥害,由於及時向區政府和市農委(當時的農林局)彙報,在後面的藥害事故處理中,得到了政府和上級的支援與協助。

二是藥害事故的受理。由申請鑑定的單位或個人向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提出書面申請,一般在2 d內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派2名以上執法人員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專家進行實地檢視,初步瞭解情況,對造成藥害的農藥進行抽樣取證和登記儲存,作詢問筆錄。調查人員根據實地觀察情況,確定受害的原因,決定是否受理。受理的,申請人應繳納有關鑑定費用。

三是藥害事故的鑑定。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根據調查人員初步了 解的情況,邀請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農藥藥害鑑定小組。鑑定小組的人數可根據受害作物的面積和程度確定,一般為3人以上單數,確定1名組長。鑑定小組進行實地勘察,對受害作物的受害過程開展調查,對受害作物的受害症狀進行描述認定,並製作藥害現場勘驗記錄。對農藥來源、施藥時間、方法、劑量、用藥次數及用藥時的天氣情況等做詳細調查並作筆錄,對受害作物受害症狀進行攝像、 拍照、 取樣、 測算受害程度,並做出產量損失評估。對不能直接進行產量評估的,鑑定小組可進一步調查測算,再做出損失評估。然後進行責任劃分,首先由鑑定小組親自到實地察看,向農戶瞭解是什麼藥劑產生藥害、 受害症狀、面積、農戶用藥量、用藥時間,收集農藥包裝、藥劑來源及憑證。其次根據農戶提供情況,到農藥銷售商處核實是否曾經賣過農藥給農戶,向農戶推薦的用藥量是多少,時間上是否吻合,並作詳細記錄,當事人簽字確認。鑑定小組綜合整體情況,查閱最新《農藥登記公告》,核實農藥真假、標籤是否規範、是否超範圍和超劑量使用等,為下一步鑑定意見的形成提供依據。鑑定小組根據藥害現場勘驗、農藥標籤標示審查、農藥檢測等結果做出分析評估和定性,形成綜合鑑定意見。農藥藥害鑑定小組將藥害事故綜合鑑定意見遞交牽頭主持單位農業行政執法大隊,農業行政執法大隊以書面形式送達申請事故鑑定單位(人),並將藥害鑑定意見和調查檔案整理成卷,歸檔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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