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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學考試《檔案文獻編纂學》第九章複習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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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學考試《檔案文獻編纂學》第九章複習重點

  一、檔案文獻加工的意義

1、識記:

(1)檔案文獻加工的含義:檔案文獻的轉錄加工和點校加工,統稱檔案文獻加工或編輯加工,指編者根據彙編題目的需要,按一定原則,將檔案文獻正文中的文字如實轉移到其他載體上,同時將檔案文獻正文中一切不符合編纂要求的款式、符號、文字以及圖形等,凡不涉及檔案內容的外形部分,進行必要的技術性處理。

(2)檔案文獻加工的必要性

2、領會:檔案文獻加工的意義

A 保持檔案文獻的可據性

B 增強檔案文獻的可讀性

C 兼顧檔案和檔案文獻各自的特點

  二、檔案文獻加工的原則

1、識記

(1)存真原則含義:即經過加工後的檔案文獻,務必保持檔案原件在文字和內容上的真實性。編者應牢固樹立忠於檔案原文原意的思想意識,這是文獻加工中遵守的首要原則

(2)求實原則含義:即嚴格遵守實事求是的原則,加工中要認真過細,盡力消除傳抄或識別字跡過程中出現因編者原因造成的錯誤。

(3)慎改原則含義:編者懷疑檔案正文中存在的問題,但沒有把握或出現可改可不改的文字,則一律不要改動,編者加工時要慎於下筆,不可強攻。

(4)標註原則含義:凡經編者加工改動之處,皆應以加工符號或文字標示說明,以便讀者區別。

2、領會:檔案文獻加工原則的內容

3、應用:檔案文獻加工原則的實際作用P214

  三、轉錄加工的要求

1、識記:

(1)轉錄加工的概念:由於不能將選定的檔案原件直接編入彙編送去出版,更不允許在原件上加工,因此,編者將準備收入彙編的檔案,抄到稿紙上或影印出來,然後在抄件或影印件上進行加工等一系列編纂工作,這項將檔案的原文字元如實轉錄到其他載體上的工作,稱為轉錄加工。

(2)轉錄加工的`組成:首先將檔案原文抄寫或影印出來,在抄件或影印件上進行加工,然後謄清成為加工完成稿,謄清稿就是文獻出版物的最終定稿。

(3)“抬頭”的概念:書寫檔案時,遇到作者應表示尊崇的名稱,絕不能與上文連寫,通常寫法是:將該名稱另起一行,以高於其他行文字的方式書寫,或在尊崇的名稱前空一格或數格,即為“抬頭”

(4)“側書”的概念:歷史檔案中,作者在文中涉及到自己的名字時,以小字書於文內右側以示謙卑,成為“側書”

(5)“上款”“下款”的概念:現代文中格式中,“上款”指受文者,“下款”是作者,但民國前文書格式恰恰相反。

(6)“並書”的概念:指舊式公文可以用一份底稿同時作為二份或三份正式檔案的底稿,方法是除相同部分外,不同部分在一行中並行書寫兩行或三行字。

(7)“批語”概念:指受文者在閱讀檔案時所加,表達受文者對本檔案的意見或態度。

(8)“批語”種類:行批 眉批 夾批

(9)“標記”種類:檔案形成時的文書處理標記 受文者在閱讀檔案時作的標記

2、領會

(1)原文刪節的必要性

A有的檔案內容前後重複

B 有的檔案內有較大篇幅是和彙編題目無關的內容

C 有的檔案內容很好,必須選入彙編,只是其中有部分內容不宜公佈,可將不予公佈內容刪除。

(2)行款格式處理的必要性

歷史檔案在外形上有著不同於現代檔案,更不同於一般書籍的特殊行款格式,在檔案文獻出版時,沒有必要保留檔案原件上無用的行款格式,應直接按現在通行的格式轉錄。

(3)處理批語的要求

A 批語記載了重大歷史事件,予以保留

B 從批語中可以瞭解檔案作者和受文者的關係狀況,予以保留

C 批語內容重於檔案文中,予以保留

D 批語反映檔案檔案內容承辦的結果,或就某一問題作出答覆,是主要內容,必須保留

3、應用:轉錄加工的要求

A 保證歷次轉錄件與被轉錄件的完全一致,包括初次轉錄所形成的抄件或影印件與檔案原文的完全一致,最後的謄清件與加工完成件的完全一致。

B 要精心抄錄,防止因粗心大意而抄錯檔案原文文字

C 要準確辨認文字,防止因認錯字而導致原文轉錄錯誤。

  四、點校加工的內容

1、識記

(1)點校加工的概念:指編者在將檔案原文轉錄到其他載體上之後,應對檔案正文進行標點、分段、並勘誤、校正檔案原文中訛、奪、衍、倒等文字上的錯訛。

(2)句讀溯源

(3)校勘物件

2、領會

(1)標點要求

A 反覆閱讀正文

B 反覆閱讀而不解其意時不要急於標點

C 掌握文言文講究對仗工整的特點

D 注意歷史公文的結構及用語的特點

a.理清各級衙署之間公文層層照轉關係

b.瞭解各種公文術語的不同用途

c.區分人名及其官銜

d.編者應具備與檔案文獻內容相關的知識

(2)分段要求

A 文中涉及幾件事,幾個問題,可各佔一段

B 文中雖只講一件事,但篇幅較長,要按事情發展階段,或按事件順序分段

C 公文層層照轉部分,可按每層關係分段

D 根據公文結構分段

(3)校勘符號用法

A 訛文,即原文中錯別字,以〈〉將正字括於訛文之後

B 奪文,即原文中的掉字,以〔〕將考證出所掉之字補與括號中

C 衍文,即原文中重疊多餘之字,用〔〕將多餘之字括起來

D 倒文,即原文中文字前後顛倒,用〈〉勾轉恢復其字序

E 對於原文中汙損殘缺之字,以相同數量缺字號□補在所缺之處

F 對於有疑問的文字,可於此字句後加(?),以存疑待考

3、應用:分析“校法四例”的具體內容

A 對校法——以同書之祖本或 對讀,遇不同之處

B 本校法——以本書前後互證,而抉摘其異同,則知其中之謬誤

C 他校法——以他書校本書

D 理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