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財會職務>資產評估師>

資產評估的常見方法

資產評估師 閱讀(3.24W)

資產評估的常見方法有哪些你知道嗎?你對資產評估瞭解嗎?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資產評估的常見方法,歡迎閱讀。

資產評估的常見方法

  1、收益現值法

收益現值法是將評估物件剩餘壽命期間每年(或每月)的預期收益,用適當的折現率折現,累加得出評估基準日的現值,以此估算資產價值的方法。收益現值法通常用於有收益企業的整體評估及無形資產評估等。此方法,國外用的最普遍,在國內也是技術型資產評估的主要方法。它的出發點是資產的價值由使用所產生的效益大小決定,不考慮其成本。

使用收益法的前提條件:

(1)要能夠確定和量化資產的未來獲利能力、淨利潤或淨現金流量;

(2)能夠確定資產合理的折現率。

對於收益可以量化的機器裝置,可用收益法評估,如生產線、成套化工裝置等。收益法的優點在於它可以充分考慮資產的各種貶值因素,並且,由於是用未來收益來衡量資產的價值,其結果較容易被投資者所接受。其侷限性是,大多數裝置因為所預測的現金流量是由包括房屋、機器裝置在內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土地、無形資產等整體資產帶來的,很難量化到單臺機器裝置上。預測未來收益和確定折現率的主觀因素較大,兩者直接影響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和可信性。

在運用收益法評估時,應注意其收益期限不能是無限期;要考慮裝置的技術含量、技術進步是否有提前淘汰被評估裝置的可能性。稍有疏乎即將帶來風險。鑑於以上受到收益預測的限制等因素,故在評估工作中,收益法多作為一種補充法,用來確定裝置的功能性貶值和經濟性貶值,同時用來分析企業是否存在無形資產。

  2、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在現時條件下,被評估資產全新狀態的重置成本減去該項資產的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和經濟性貶值,估算資產價值的.方法。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資產評估的,應當根據該項資產在全新情況下的重置成本,減去按重置成本計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積折舊額,考慮功能變化、成新率(被評估資產的新舊程度,如八成新、六成新)等因素,評定重估價值;或者根據資產的使用期限,考慮資產功能變化等因素重新確定成新率,評定重估價值。

重置成本法的計算公式:

被評估資產價值=重置成本-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經濟性貶值或被評估資產價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全價是指被評估資產在全新狀態下的重置成本。成本法是從成本的角度來衡量資產的價值,它首先估算與評估物件完全相同或功能相同的全新資產的成本。如果被評估物件是一臺全新的裝置或一個全新的工廠,則被評估物件的價值為它的重置成本。根據替代性原則,在進行資產交易時,購買者所願意支付的價格不會超過按市場標準重新購置或構建該項資產所付出的成本。如果被評估資產已經使用過,則應該從重置成本中扣減在使用程序中的自然磨損、技術進步或外部經濟環境導致的各種貶值。因此,重置成本法是通過估算被評估資產的重置成本和資產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經濟性貶值,將重置成本扣減各種貶值作為資產評估價值的一種方法。

  3、市場比較法

市場比較法是根據目前公開市場上與被評估物件相似的或可比的參照物的價格來確定被評估物件的價格。如果參照物與被評估物件是不完全相同,則需要根據評估物件與參照物之間的差異對價值的影響作出調整。影響機器裝置市場價值的主要是比較因素。比較因素是一個指標體系,它要能夠全面反映影響價值的因素。不全面的或僅使用個別指標所作出的價值評估是不準確的。一般來說,裝置的比較因素可分為四大類,即個別因素、交易因素、地域因素和時間因素。

市場比較法評估機器裝置,要求有一個有效、公平的市場。有效是指市場所提供的資訊是真實可靠的,評估參照物在市場上的交易是活躍的。而公平是指市場應該具備公平交易的所有條件,買賣雙方的每一步決策都是在謹慎和充分掌握資訊的基礎上作出的,並且假定這價格不受不適當刺激的影響。

  4、 清算價格法

清算價格法適用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的規定,經人民法院宣告破產的公司。公司在股份制改組中一般不使用這一辦法。採用清算價格法評估資產,應當根據公司清算時其資產可變現的價值,評定重估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