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屬性
1.天然性。
2.有限性和稀缺性。
3.生態性
4.區域性
(二)經濟屬性(成為資產的條件)。
1.自然資源具有使用價值,是經濟發展的基礎。
2.資源資產價值能夠以貨幣計量。如空氣、太陽光等就不能成為資產。
3.資源資產具有可收益性。
沒有經濟價值和或在當今知識與技術條件下尚不能確定其他經濟利用價值的資源不能成為資產。
(三)法律屬性
1.資源資產必須能夠為特定的產權主體所擁有和控制。資源資產權在法律上具有獨立性。
2.資源資產的使用權可以依法交易。
資源評估及其特點:
1.資源資產價格是自然資源的.使用權價格
我國礦產資源和大部分森林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使用權可進行交易。
2.資源資產一般受資源的區位影響較大。
3.資源資產評估須遵循自然資源形成和變化的客觀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