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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資產評估《資產評估》市場法考點

評估審計 閱讀(1.84W)

2016資產評估考試剩下的複習時間不多,yjbys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資產評估》中有關市場法的部分考點,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2016資產評估《資產評估》市場法考點

 知識點1:機器裝置評估市場法的比較因素

一般來講,裝置的比較因素可分為四大類,即個別因素、交易因素、地域因素、時間因素四大類。

(一)個別因素

裝置的個別因素一般指反映裝置在結構、形狀、尺寸、效能、生產能力、安裝、質量、經濟性等方面差異的因素。不同的裝置,差異因素也不同。

(二)交易因素

指交易的動機、背景對價格的影響,不同的交易動機和交易背景都會對裝置的出售價格產生影響。

交易數量也是影響裝置售價的一個重要因素,大批的購買價格一般要低於單臺購買。

(三)時間因素

不同交易時間的市場供求關係、物價水平等都會不同,評估人員應選擇與評估基準日最接近的交易案例,並對參照物的時間影響因素做出調整。

(四)地域因素

由於不同地區市場供求條件等因素的同,裝置的交易價格也受到影響,評估參照物應儘可能與評估物件在同一地區。如評估物件與參照物存在地區差異,則需要做出調整。

  知識點2:市場法有效性因素分析

市場法評估的關鍵及難點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可比物件相關資料資訊來源及可靠性

因此可比物件的資料首先要具有可獲得性,如果沒有可獲得性,則市場法無法適用。

其次,還必須要保證資料的獲取渠道合法、有效,資訊資料全面可靠並且滿足一定的數量要求。

(二)可比物件的.可比標準的確定

1.企業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相同或相似,或者企業的產品或服務都受相同經濟因素的影響。

2.企業的規模或能力相當。

3.未來成長性相同或相似,即可比物件與被評估資產的未來成長性越相同或相似,則可比性越高。

(三)可比物件的選擇數量與評估結論相關性分析

1.上市公司比較法主要採用上市公司作為可比物件

對於選擇的可比物件數量不需要太多,但需要選擇最可比的可比物件。

可比物件的數量與可比性是對立統一的,數量多,則可比性相對較低;數量少,則可比性就會增加。

但另一方面,考慮到股票市場會受到無效性因素的干擾影響,個別股票價格可能會有一些非正常的異動,為了稀釋個別股票價格的異動,一定數量的可比物件仍是必要的。

因此現實中需要評估人員根據被評估企業實際情況和可比物件股票波動情況妥善處理好數量與質量之間的矛盾。

2.交易案例比較法選擇可比物件時更側重數量。

由於對比交易案例都是非上市公司的交易案例,通常我們可能無法瞭解可比物件的完整財務資料,不能有效地避免非上市公司的併購交易可能存在一些特殊交易因素情況,如內部關聯交易或者是有其他特殊交易安排,因此需要選擇足夠多的交易案例來稀釋這些干擾因素所可能產生的影響,否則,可能會使評估結果失真。

(四)價值比率的選擇與適用性分析

評估人員在選擇價值比率時一般需要考慮以下原則:

(1)對於虧損性企業選擇資產基礎價值比率比選擇收益基礎價值比率效果可能更好;

(2)對於一些高科技行業或有形資產較少但無形資產較多的企業,收益基礎價值比率可能比資產基礎價值比率效果好;

評估人員在選擇價值比率時一般需要考慮以下原則:

(3)對於可比物件與目標企業資本結構存在重大差異的,則一般應該選擇全投資口徑的價值比率;

(4)如果企業的各類成本比較穩定,銷售利潤水平也比較穩定,則可能選擇銷售收入價值比率比較好;

(5)如果可比物件與目標企業稅收政策存在較大差異,則可能選擇稅後收益的價值比率比選擇稅前收益的價值比率要好。

【注意】

①通常應該需要選用多類、多個價值比率分別進行計算,然後綜合對比分析判斷才可以更好地選擇出最適用的價值比率,避免選擇單一價值比率的情況。

②在選擇價值比率時還需要注意價值比率的分子、分母的"口徑"問題,價值比率的分子、分母口徑必須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