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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客觀題考點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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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經濟法》客觀題分為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單選題共30題,每題1分;多選題共15題,每題2分;判斷題共10題,每題1分。因每章都會涉及到客觀題,故應全面複習。

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客觀題考點分佈

  第一章 總論

1、法律行為(無效合同與可撤銷合同的區分);

2、代理(委託代理終止的法定情形、表見代理和無權代理);

3、民事訴訟(地域管轄、再審);

4、訴訟時效(適用物件、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1、股東的出資(出資形式、未盡出資義務的法律後果、抽逃出資);

2、股東權利(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異議股權的回購請求權);

3、董事會、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董事會國有、監事會所有);

4、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發行與轉讓(股份發行、股份轉讓的限制、股份回購);

6、上市公司增發新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7、股票的上市(股票的終止上市);

8、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上市(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9、股份轉讓的法律限制(董監高的問題、短線交易、股票);

10、內幕交易(內幕交易的界定、內幕資訊知情人員的界定、內幕資訊的界定);

11、合併、分立、增資與減資(各自的決議、通知債權人的時間、減資與抽逃出資的區別)。

  第三章 其他主體法律制度

1、個人獨資企業的法律特徵和設立條件(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也無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國公民、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中不能出現哪些字樣);

2、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投資人對受託人職權的限制、法律對受託人職權的限制都要記住);

3、普通合夥企業的事務執行(合夥事務執行的形式);

4、合夥企業和合夥人的債務清償(重點關注合夥人的債務清償);

5、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普通債務、特定債務);

6、有限合夥企業的設立條件(盯住2人以上50人以下和不得以勞務出資);

7、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1、單位存款、商業貸款業務;

2、保險法律制度(著重關注保險的利益原則、合同的訂立、金額、合同的解除);

3、票據(票據的質押、背書與禁止背書、承兌、追索、抗辯以及偽造)。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1、合同的訂立(格式條款、訂立程式、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

2、合同的'效力(效力待定的合同);

3、合同的履行(抗辯權、代位權);

4、抵押(抵押合同、抵押權的設立、抵押物、抵押的效力、動產的浮動抵押);

5、質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

6、留置(留置權的行使物件、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7、買賣合同(所有權保留條款、普通動產和特殊動產的一物二賣);

8、其他合同。

  第六章 增值稅法律制度

1、增值稅的徵稅範圍(一般規定、視同銷售貨物);

2、進項稅額(准予抵扣的進項稅額中的計算抵扣、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中的進項稅額轉出);

3、銷項稅額(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商業折扣、以舊換新、以物易物);

4、營改增(應稅範圍、一般計算方法、稅收優惠)。

  第七章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1、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非居民企業);

2、收入(應稅收入、不徵稅收入和免稅收入);

3、稅前扣除專案(三項經費、廣宣費、公益性捐贈、借款費用、禁止扣除的專案);

4、稅收優惠政策(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5、企業資產的稅務處理。

  第八章 相關法律制度

本章考點比較散亂,複習上面有一定的難度。但近幾年考試題型均為客觀題,建議在考前把本章內容熟讀兩遍,對知識點有個大概的印象,做客觀題應該是沒有什麼難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