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大綱已公佈,考生們可以根據大綱內容進行備考。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搜尋整理了關於《經濟法》第六章考試大綱,歡迎參考複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第六章 增值稅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增值稅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二)熟悉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增值稅的出口退(免)稅制度
(三)瞭解營業稅改革增值稅的主要內容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增值稅法律制度概述
增值稅,是以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貨物和勞務稅。
一、增值稅的型別
(一)生產型增值稅
(二)收入型增值稅
(三)消費型增值稅
二、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各國最常用的計稅方法為購進扣稅法。
購進扣稅法,又稱進項稅額扣除法、稅額扣減法,簡稱扣稅法。其基本步驟是先用銷售額乘以稅率,得出銷項稅額,然後再減去同期各項外購專案的已納稅額,從而得出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 = 增值額×稅率
=(產出-投入)×稅率
=銷售額×稅率-同期外購專案已納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第二節 增值稅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增值稅的納稅人
(一)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應納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在規定的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二)一般納稅人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0年釋出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該辦法適用於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和認定以後的資格管理。
二、增值稅的徵收範圍
增值稅的徵收範圍,包括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進口貨物。
(一)銷售貨物
1.一般銷售貨物。
一般銷售貨物,是指通常情況下,在中國境內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
2.視同銷售。
貨物視同銷售貨物,是指某些行為雖然不同於有償轉讓貨物所有權的一般銷售,但基於保障財政收入、防止避稅以及保持經濟鏈條的連續性和課稅的連續性等考慮,稅法仍將其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繳納增值稅。
3.混合銷售
混合銷售,是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的情形。
除法律特別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納稅人的銷售行為是否屬於混合銷售行為,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徵收機關確定。
4.增值稅特殊應稅專案
5.非增值稅應稅專案
(二)提供應稅勞務
除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地區外,現行增值稅法側重於對銷售貨物徵稅,對提供應稅勞務徵稅僅限於較小範圍,主要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兩類。
(三)進口貨物
對於進口貨物,除依法徵收關稅外,還應在進口環節徵收增值稅。
三、增值稅的稅率
增值稅均實行比例稅率,絕大多數一般納稅人適用基本稅率、低稅率或零稅率;小規模納稅人和採用簡易辦法徵稅的一般納稅人適用徵收率。
(一)基本稅率
我國增值稅的基本稅率為17%。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稅法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2.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7%;
3.油氣田企業提供的生產性勞務,稅率為17%。
(二)低稅率
我國增值稅的低稅率為13%,適用於法律規定貨物的銷售和進口。
(三)零稅率
零稅率,即稅率為零,僅適用於法律不限制或不禁止的報關出口的貨物,以及輸往海關管理的保稅工廠、保稅倉庫和保稅區的貨物。
(四)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的徵收率為3%。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納稅人,增值稅的徵收率為2%、3%、4%或6%.
四、增值稅的應納稅額
(一)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其應納稅額運用扣稅法計算。
計算公式為:
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1.當期銷項稅額的確定
當期銷項稅額,是指當期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依其銷售額和法定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
其計算公式為:
當期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或:
當期銷項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2.當期進項稅額的確定。
當期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當期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已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
(3)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其計算公式為: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4)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其計算公式為:
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稅法還規定了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