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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經營納稅人設立登記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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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稅務登記指南之——個體經營納稅人設立登記辦理。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須按時辦理稅務登記。

個體經營納稅人設立登記如何辦理

稅務登記指南之——個體經營納稅人設立登記辦理

  【事項名稱】

個體經營納稅人設立登記

  【事項描述】

個體經營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本事項為國稅、地稅通用業務。

  【受理部門】

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聯絡電話:可在各地稅務機關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辦理時限】

(一)納稅人辦理時限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二)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報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受理後即時辦結。

  【報送資料】

(一)必報資料

序號

資料名稱

原件/影印件

份數

備註

1

《稅務登記表(適用個體經營)》

原件

2


2

工商營業執照

原件及影印件

1

原件核對後退還。

3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

原件及影印件

1

原件核對後退還。

(二)條件報送資料

個體加油站、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的個體工商戶

序號

資料名稱

原件/影印件

份數

備註

1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

原件及影印件

1

原件核對後退還。

  【辦理流程】

  【政策依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稅收服務的通知》(稅總函〔2014〕298號)。

  【溫馨提示】

您可以持稅務登記證件去申請辦理髮票領用等涉稅事宜,並請按時履行申報納稅義務。